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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钟庄乡人民政府司法助理袁为国同志1992年3月在江苏省自学考试工作

 悠闲人生路 2012-05-08


    朝花夕览——建湖县钟庄乡人民政府司法助理、自学考试毕业生袁为国同志19923月在江苏省自学考试工作会议上的发言(全文刊载在《江苏自学考试》杂志1992年第10期)

 

    《江苏自学考试》1992年第10[编者按  袁为国同志是我省百万自学队伍中的佼佼者。几年来,他从一个普通的农民成为一名律师;在全国、省、市法律知识竞赛中又连中三元,这其中有着他许许多多的“不简单”。今年三月,在全省自学考试工作会议上,他向来自全省各市、县(区)的教育局长、市考办主任,主考(专业指导)学校校长与自考办主任、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厅局的领导汇报了他自学的艰辛和成功的一切,给大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现全文刊登他的大会发言,以激励更多的自学者在自学这条大道上扬鞭、奋进!]

 

江苏省自学考试工作会议

典型经验交流材料

刻苦自学求真知  乐为人民作贡献

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毕业生、建湖县钟庄乡人民政府司法助理  袁为国

我原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乡办厂工人,198510月开始参加法律专业自学考试,1988年毕业,现任建湖县钟庄乡人民政府司法助理员,兼任钟庄法律服务所主任。现将本人参加自学考试的一些体会和毕业后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老师们作一个简单的汇报。

一、信心和毅力——自学成功的基础

近几年来,我收到全国各地寄来的数以千计的来信,其中除了提出法律咨询的以外,有半数以上的来信是正在参加自学考试和正准备参加自学考试的朋友们寄来的,这些素不相识但却极其热心的朋友们来信中一方面询问我是如何走上自学道路的,另一方面询问我在自学中有哪些诀窍?说实在的,我确实没有什么诀窍。我给他们回信中,实事求是地谈了我自学的一些体会,我体会到自学成功靠的是信心和毅力;同时,学了要用,为社会多作贡献。

信心是一种精神上的力量,我对信心的理解是自己要看得起自己,相信自己能够成功。没有这种精神上的力量,要办成任何一件有作为的事情都是不可能的。1984年,我所在的村有一位老奶奶家生长多年的树木被人锯掉了,锯树人明明知道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却还抱着“邪”理不服输,70多岁的老奶奶流着眼泪从村里到乡里来回跑了一年多,最终在别人的指点下告到了法院,法院作出了判决,锯树人才赔偿了老奶奶的损失。在我们农村,类似这样恃强凌弱的事件又何止于此,多少兄弟之间为了争夺一点遗产而同室操戈,多少邻里之间为鸡犬之事而殊死相争,现实使我深切地感受到,农民需要法律的保护,同时又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社会的需要使我萌生了系统地学习一些法律知识的念头,使自己能从法律的角度为乡亲们说几句公道话,由此开始了我自学的历程。当我第一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时,首先就对自己产生了疑问:我是一个只读过一年初中的农民,能够学通大学的课程吗?可是转念一想,任何知识都是前人通过反复实践后探索出来的,既然别人能够探索总结出来,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掌握它?每个人都有头脑,别人能够攻下来的难关,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也能攻下来。我自己替自己鼓劲,正是这种信心,使我鼓起勇气跨进了自学考试的大门。

当时我已三十岁了,人到中年,捧起生疏的大学教材,自然地要受到一些冷嘲热讽:“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个乡办厂的工人还想念大学当律师,太自不量力了”。面对这些闲言杂语,精神上的支柱不能倒,必胜的信心不能失,在社会生活中,人有高低贵贱之分,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在求知的问题上,人们的关系是平等的。每一个参加自学考试的人都要象过五关斩六将那样历经考场,接受严格的知识考核。严肃的考场纪律使考场上的气氛显得紧张而有些神秘,多少人畏而却步,但我十分珍惜考场上的分分秒秒,在这里大家面对同样的试卷,都是平等的考生,这里是一个平等的世界。判分的标准取决于答卷人对知识掌握的程度,而不在于答卷人身份上的高低贵贱,我总感到一个人的人格在这里得到了升华,这更坚定了我学下去的信心。

毅力就是要坚持不懈,自学一门学问,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事情,一时冲动而激发起来的热情是任何人都会有的,一年半载的热情一般人也会有的,而自学考试的每个专业都有十几门课程,需要花几年的功夫,这是对每一个自学者毅力的考验。

自学中最大的难题是没有时间学,我在自学的几年中,既是一个农民,又是乡办厂的工人,不但要耕种生产队分给我的五亩二分地,还要正常在乡办厂里上班;回家不仅要做繁多的家务,还要辅导孩子们学习,时间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紧了,我只能利用点滴时间进行自学。我每天早晨五点多钟就起床,趁空气新鲜、头脑清醒,坐在小河边认认真真地看书。中午别人休息了,我趁空捧起了书本,自学的几年中,我没有睡过一次午觉。晚上,劳累了一天的人们都进入了梦乡,我坐在煤油灯下,每天都要自学到深夜十一点以后才休息。夏日蚊虫肆虐,汗水如洗;严冬寒风凛冽,手脚冰凉,我没有退却,几年来一直坚持不懈。在田间劳动,在厂里上班,哪怕只有三、五分钟的休息时间,我也要把带在身边的学习笔记拿出来看一看,一次记下一个概念,几天就能学习一个章节。在我自学的几年中,社会上麻将、扑克的花样不断翻新,原来是扑克迷的我没有摸过一次。好心的朋友们送来的电影票和戏票,我都打发家里的老人去看了,几年中,我没有看过一场戏,没有看过一次电影,妻子心疼地劝我不要再学了,这样学下去太辛苦了,我总是安慰她:学习是人生的一种乐趣,苦中也有甜。

知识难度关是每一个自学者面临的又一个考验。对于我这个只读过一年初中的自学者来说,学习大学的课程难度就更大了,书中的概念、原理,生涩难懂,我常常为此急得日不思食,夜不能眠。为了搞清法律上的某一个问题,我多次跑到县司法局求教,从不放过任何一个难点。为了解决订阅各种法制报刊和参考书籍的费用,我节衣缩食,戒掉了多年吸烟的嗜好。为了加深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和理解,我记下了一尺多厚60多万字读书笔记,集下了几大本报刊剪辑。为了激励自己自强不息,我在房间的墙上录下了两句名言:“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每当我学习中碰到困难时,思想上稍有懈怠时,抬头望望墙上写的激励语,又鼓起学习到底的勇气。

信心使我有勇气走上了自学之路,毅力激励我几年如一日地坚持自学不懈。1988年,我终于通过了法律专业全部课程的考试。

二、“荆棘王冠”——人生的转折

毕业了,仅仅是学历上的承认,要得到社会对知识的承认,还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我捧着全套的单科合格证书和大学毕业证书找到了乡里的领导,希望能够学有所用,乡领导在与我闲谈之中似乎无意地提到了本乡发生的几件有待适用法律解决的问题,我利用参加自学考试所学到的知识,对这些问题作了较客观的评判,从法律角度提出了一些看法。这些闲谈漫扯竟成了不是考试的“考试”,乡领导当场拍板,建立乡法律服务所,让我到法律服务所工作。从此,我的人生旅程又掀开了新的一页。

当年,我报名参加全国第二次律师资格统考,在合格率极低的竞争中,我以各科合格、总分达365分的优秀成绩被国家授予律师资格,我终于得到了多少人梦寐以求的这顶“荆棘王冠”。同年8月和12月,我先后参加盐城市和江苏省的法律知识竞赛,分别获全市和全省的第一名。19894月,我作为江苏省的代表,赴京参加全国首届法律知识竞赛,又获全国第一名。连中三元,均获特等奖,受到彭冲、廖汉生两位副委员长和其他领导同志的接见,被誉为“全国学法状元”。

三、海阔天高——把知识奉献给人民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毕业几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帮助和支持下,我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成功地开展了各项工作。

1、当好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企业排难解忧避免损失。几年来,我先后担任了十七个单位的法律顾问,通过各种法律手段,为维护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的努力。1989年,良湖风筒厂通过“飞马牌”供销员与山西省晋城县的一个农机门市部订立了一份总价为7万元的供货合同,即将发货之际,我得知了此事,从合同上我看出了疑问:从法律角度讲,农机门市部一般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怎么能与外界订供货合同呢?我建议该厂暂停发货,立即派员去山西查证。结果得知山西的这个农机门市部果然不具备法人资格,而且负债累累,根本无给付货款的能力。一条法律建议,避免了经济损失7万元。

1989年,有几位从上海来的人以帮助介绍业务收取“回扣费”的名义收取了残疾人就业的钟庄福利包装厂的二万元现金,然而介绍的业务该厂不能生产,福利包装厂要求对方退款,但是对方置之不理。我受残疾人的委托,代理该厂向上海某区法院起诉,要求追索这二万元资金。诉状送到上海后,该法院以“私下给付‘回扣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为由,书面通知“不予受理”,并将诉状退回。再次起诉,结果亦然。在商品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二万元对于一个大厂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于福利包装厂来说,每一分钱都凝结着残疾人的血汗,二万元对他们来说是一个类似天文数字,严重地影响着这个小厂的发展和生存。我再次分析了福利包装厂与几个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福利包装厂的起诉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上海某区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完全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不受理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维护。为仗人间正义,我将诉状送到了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并附上我的代理意见。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将诉状转到了上海某区人民法院,指令该法院立案受理。几度春秋,数次开庭,在法庭上我利用学到的法律知识,据理力争,是非终见分晓,在今年春节前,我们终于收到了上海法院的判决书,由被告方将二万元如数返还给钟庄福利包装厂,并赔偿钟庄福利包装厂的经济损失。残疾人终于赢了这场官司。

2、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把法律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为了使法律知识能在社会上得到更广泛的普及,我利用一切机会,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将我在参加自学考试过程中所学到的知识传授给更多的人。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的大潮,乡村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兴办起来,许多新办企业由于不懂得依法管理,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屡屡受骗上当,针对这种情况,我跑遍了全乡大小几十个企业,宣讲《经济合同法》和各种专业性法律法规,提高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意识,保证了全乡经济建设的顺利开展。

农村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千头万绪,我在全乡27个村巡回向群众宣传各种民事法律80多场次。经过法制宣传教育,许多不愿赡养老人的子女主动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地以法律规定约束自己的言行,争当遵纪守法光荣户。钟庄村一对均已67岁的老夫妻,在17年前因性格不合,自行写下离婚协议书而分居,自以为婚姻关系早已解除,听我宣讲了《婚姻法》以后,方知离婚须通过法律程序,双双来到法律服务所,重新达成了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

3、妥善调处各种民事矛盾,为社会安定尽心尽责。农村中一般民事纠纷比较多,如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发生严重案件,影响社会安定。我把积极妥善处理各类错综复杂的民事矛盾作为自己的应尽职责。19913月,古桥村一个村民急匆匆地赶到乡政府说:“不得了啦,我们那里要出人命了”。原来该村相邻的两户人家为了一寸宽的老宅基地皮而大动干戈,两家互相砍伐对方的树木,用斧头和锤子砸对方的屋墙。当我赶到出事地点时,只见两家房屋的砖墙已变得百孔千疮,两户人家正拿着斧头和锤子互相对恃着。我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跟当事人摆事实,讲法律,分析纠纷,指出问题,使他们各自认识自己错误的方面;在此基础上,因势利导地进行调解,使矛盾双方相互停止侵害,握手言和。这几年来我为全乡妥善地调处了各类民事纠纷250多起,至今全乡没有发生一起因民事纠纷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民转凶事件和非正常死亡。

4、情通四海,乐为群众排忧解难。几年来,我收到全国各地的大量来信,198910月,安徽省一位农民领养了15年的养女被其生父强行领走,这位农民急得痛不欲生,悲观至极之时给我来信,寻求解决途径。我帮他向法院起诉,最终获得了胜诉。19915月,一封挂号信从内蒙古大草原飞到了我的办公桌上,一位工人十年前遭诬陷被扣发了全年工资,十年来,他跑断了腿,磨破了嘴,而案子象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一直未有下落,他在准备一拼了事之际给我来了信。我帮助他书写法律文书打赢了官司,补发了工资,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各地的每一封来信都在叙述着一个个辛酸的故事,每一封信里都包含着信任与期望,我深知这些信件的份量,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尽量为每个求助者从法律角度提供帮助,帮助他们寻找解决的途径,帮助他们草拟诉状,为他们排忧解难。为了答复这些信件,差不多占去了我除睡眠吃饭以外的绝大部分业余时间。此外,我先后为群众代写各种法律文书五百多件,提供法律咨询达千余人次,并陆续在报刊上发表了一些法制方面的论文。

几年来,我为社会秩序的安定,经济建设的发展,尽了自己应尽的一份微薄之力,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我所在的钟庄法律服务所也连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多次受到市、县主管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四、饮水思源——我对自学考试制度的认识

饮水思源,回忆我自己的走过的路程,我深感自学考试是适应我们国家国情的一种考试制度和教育形式。我能够取得一些成绩,全是通过自学考试取得的,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断了我的初中学业,虽然我非常渴望读书,但是求学无门,是自学考试这种全新的教育形式给我们这样的人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学习机会,让我们能够不脱离本职工作也可以直接跨进高等教育的殿堂,经过几年的努力,成为一名大学毕业生。党和国家新的教育制度将我这个普通的农民培养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使我们能够将理想转化为现实。自学考试制度为有志者铺设了一条更为广阔的成才之路。

我的成长是与省、市、县自考办的领导老师们艰辛的努力分不开的,特别是盐城市和建湖县自考办的领导,在我自学期间和毕业前后给予了极其热心的关怀和帮助,借此机会请允许我向省、市、县各级自考办的领导老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老师们的哺育之恩、关切之情。我想全省4万多名自考毕业生也会有同样的心情。“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今后一定更加努力地学习,更加积极地工作,在社会实践的大课堂中,勤奋努力,多作贡献,再老师们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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