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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开听证服刑人员假释案 3人当场脱囚衣

 卢秀燕 2012-05-09
2011年06月04日01:26  华商网-华商报
获得假释后,小超当庭脱下囚衣 本报记者 李晖 摄
获得假释后,小超当庭脱下囚衣 本报记者 李晖 摄

  21岁的小超(化名)又一次站在审判席前,神情显得有些局促。5年前,因一起故意伤害案,他被判刑入狱。昨天,对于他能否获得假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进行公开听证。

  小超出生于1989年,礼泉县人,入狱前正读高一。2006年1月,学校里几名同学向他索要钱财并发生争斗,小超用弹簧刀刺向一名同学,造成对方伤重死亡。2006年8月,小超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他进入省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近5年,期间减刑1年2个月。按照刑期计算,他的剩余刑期要到2012年11月。近日,未管所向法院提请假释。“小超入监后认罪态度端正、学习功课优良,完成习艺任务,确有悔改表现。”管教民警向法官当庭汇报。监狱心理咨询师出具了心理评测结果:小超性格内向,自控能力强,无明显暴力倾向,无明显犯罪模式。

  从家乡赶来的小超父亲当庭承诺积极协助儿子改造,礼泉县司法机关和未管所签订了帮教协议。法官现场调查了解到,此案的受害人家属已经获得经济赔偿。随后,驻所检察机关现场审查全部假释手续,确认程序合法无误。经过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综合考量后,法官当场作出假释裁定。另外2名服刑人员也获得假释。

  主审法官刘群在庭审后表示,今年中院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改革,不再单一依靠改造成绩作为减刑假释依据,而是进行综合评判,主要包括财产赔偿执行情况、假释罪犯危害性评估和心理测试等。“在减刑假释制度中引入听证模式,综合征求各方意见,将进一步提高审判的公开、公正、透明。”

  昨日中午,小超脱去了囚衣,穿上崭新的T恤,神情变得轻松了一些。小超说,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完成他的大学梦。本报记者 宋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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