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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银行“忽悠”储户的三计策

 gzdoujj 2012-05-10

银行“忽悠”储户的三计策

2012-05-10 15:48:00 来源: 证券时报网(深圳)

“稀里糊涂地在银行买了保险、基金,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是咋回事?”针对个别银行违规出售银保产品的事件,近百市民进行投诉。

据金羊晚报报道,初步统计,这些投诉的市民年龄偏大,最小的60岁,最大的82岁。谈及上当受骗的经历,老人们无不表示愤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银行工作人员误导储户购买保险、基金时主要采用三种“计策”。

1.混淆计:往卡里定期存钱是高利息存款

75岁的张大娘表示,银行把自己的存款变成基金,可当初却连基金两字都没提,只是说那种存款方式利息会更多。而对于误保的保险,银行方面的表述是“零存整取”同时赠送保险。而事实上,产品本身就是保险,一旦存款变了保险,钱就被套了进去,想提前取钱,只能搭上本金。

一些储户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上当受骗,很大程度上是缘于对银行的信任。“如果我是在马路上被骗的我自认倒霉,可我是在银行里面,由柜台工作人员推荐才上的当,这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市民马大爷表示,他的这一番话绝对可以代表多数受骗老年人的心声。

盘点银行“忽悠”储户的三计策

2.忽悠计:银保产品的收益比存款高

市民刘先生曾购买了一款银保产品。每年存5000元,连存5年。当初银行工作人员承诺他5年后就能取钱,年利率能达到5%,每年还有460元的分红。可事实上,当刘先生在第五年去取这笔钱时,却被告知不但没利息,本金还得赔上1450元。而且年利率也不是5%,而是在2%-5%之间浮动。更可气的是分红,当初承诺的460元分红原来只有160元。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刘先生不买保险产品,他的这种存款方式按照“零存整取”来算,5年存下来,利息能达到2300元左右。

    记者了解到,银行工作人员在忽悠储户购买银保产品时惯用的手段,就是夸大收益,回避风险。而记者翻阅了多个基金和银保产品的合同书发现,基本所有的合同书中都没有明确的收益保证,而是用有弹性的模糊语言代替。某国有银行的理财师张先生告诉记者,保险合同的分红是不确定的,理财产品的收益是不确定的,基金的收益更是无法确定,可银行在向储户推荐时则只说最高收益,听起来特别诱人。

盘点银行“忽悠”储户的三计策

3.颠倒计:保险期限短,5年就有高收益

82岁的李大爷去年到某国有银行存款,被建议存一种“赠送”保险的高收益存款方式。李大爷强调自己身体不好最多只能存5年,工作人员答应他5年就能取。今年李大爷去银行办事,偶然得知,他的那种存款方式其实是10年期限的保险产品,所谓的“赠送”根本就是忽悠。“我的身体不好,能不能活10年还不好说,早知道是10年期,我是绝对不会存的。”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银行人员在销售银保产品时,常使用的就是“颠倒计”,即先将存款方式定性为储蓄,再以赠送保险的方式让储户在保单上签字。其次就是模糊保险期限,将10年期说成5年,却隐瞒了5年期满取款将损失本金的事实。记者在银行翻阅多家保险公司的合同发现,几乎每个保险合同里都没有保险期限的明确约定,只是在保险合同里打上存款10年期的现金价值。单从这一点来看,不说老年人,连年轻人都看得云山雾罩。

    2011年,中国银监会针对银行乱象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要求商业银行不得误导销售,应强调向客户明示销售的是保险产品,向客户说明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如实提示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应告知客户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保险责任、电话回访、费用扣除、退保费用等重要事项。商业银行通过电话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应先征得客户同意,明确告知客户销售的是保险产品,销售过程应全程录音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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