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大哲学家王阳的生平

 昵称3359418 2012-05-11
王阳,名守仁,字伯安,浙江馀姚人。因晚年爱越城东南二

十里之会稽山阳明洞,筑室以居,自号阳明子,学者乃称阳明

先生。

阳明生於明宪宗成化八年〈公元一四七二〉九月三十日,

祖母岑梦神人衣绯玉云中,鼓吹送儿授岑,岑惊醒,已经闻到

孩儿啼声,故祖父竹轩公命名「云」。相传阳明的母亲郑氏怀

胎十四个月才生下他,但阳明五岁还不会说话。一天,与羣儿嬉戏,有一僧人经过,

曰:「好个孩儿,可惜道破」,竹轩公悟,便更今名,即能言。

阳明幼年聪颖过人,他开始学说话时,一日忽然诵出祖父平日所读过的书句,

家人惊讶并问之,答曰:

「闻祖读时,已默记矣。」可见王阳明「过耳成诵」的能力之异於常人。

阳明的一生,约可分为三个阶段:一、二十八岁以前,是他憧憬圣学,追求做天

下第一等人第一等事的萌芽时期,他本著自己对社会,对政治上的热血和执著,以及

凭著他那股自傲和自我扩张的理想,他坚持要做对国家及社会人民有所帮助的建树。

思想上,这还是他的摸索阶段。二、二十八岁举进士以后到四十四岁,期中经过贬

谪至龙场,这是第二阶段,这一阶段阳明极端困厄,抑塞沉郁,思想上,这则是印证

的时期,也是他事业和学说成功的开始。三、四十五岁到五十七岁病逝军中,是他建

立事功和学术成熟时期,也是他讲学立教的极盛时期。这是第三阶段。

十二岁时,阳明正式就学塾师;十三岁,母亲郑氏卒,幼年失怙,这对他来说是

一个很大的挫折。十五岁便与祖父出游居庸关,那时已有经略四方之志。二十一岁参

加乡试,中了之后赴京师,他遍求朱熹遗书以读之,读著读著,便兴起一个念头:何

不实验一下?於是他便真的「格」起竹子来,格了七天,道理没领悟出来,反而生

了一场病。於是他从此转为研究辞章之学。他的思想起了一次变迁。

二十二岁时参加会试失败,这是他第一次尝到失败的滋味,到了第二次会试依然

落榜,这对自信的他来说,无疑是一种挫败,但他坦然面对,从此他的个性和向上之

心促成他伟大的成就和事功。

二十六岁的他开始学习兵法。他对於政府只得射骑抟击之士,而不能收韬略统驭

之才感到可惜,所以他开始留意武事,尽读兵家的秘书。这对於日后他往绥靖南赣,

平定宸濠,以及敉平匪乱,有相当深远的影响。 阳明二十八岁在京师举进士,观政

工部,这是他进入仕宦之途的开始。

但自从他担任官职开始,他的职务便都是低琐的、小而繁琐的工作。在这样抑郁

不得志的状况下,他寄情於山水之中。三十五岁时,武宗新登基,大家都对新皇帝新

政绩怀抱著新希望,但是刘瑾等宦官乱政,以狗马鹰犬歌舞角抵以娱武宗,武宗便镇

日沉迷於酒色,废弃万机,害得众忠臣被奸臣所害,当然包括王阳明。王阳明因上疏

替戴铣求情,又痛陈刘瑾等罪行,这让刘瑾非常生气,於是想办法将阳明贬至贵州龙

场,作龙场驿的驿臣。那是个蛮荒偏远的地方,他凭著自己的意志力在那种蛇虺蚊

蚋,充满瘴疠之气的地方生存下来,并且他教育那儿的蛮人,开导他们,教他们架木

开棘以居。在这种环境下,阳明反而悟出了「心即理」之说,后来的致良知也是由此

发出。从种种蔽障陷溺中超脱以后,他的心境慢慢转坦。三十八岁则在贵阳主讲贵阳

书院,从这一年他才开始论知行合一之学。由是贵州学风大盛,至今若到贵州仍随处

可见「阳明洞」、「阳明祠」。这三年的谪居,使他超脱了一切障碍,格物致知、知

行合一之论都是此时确立的。

到了四十五岁,也就是正德十一年,王阳明便开始一路升迁,替国家立下不少功

劳。第一,他巡抚南赣〈江西〉汀、漳〈今福建之长汀、龙溪〉等地〈四十五到四十

七岁〉,剿平了四省边境多年扰民的顽寇:第二,他平定了叛藩宸壕之变〈四十八

岁〉,使东南半壁免於涂炭。第三,他征服思田〈广西〉土酋〈五十六到五十七岁〉

、开拓南疆,绥靖了边陲。

他在这期间仍不停地上疏谏皇帝,以及请求返家,经过多次终於得到世宗的首

肯,在阳明五十岁到五十五岁这个六年家居的生活,他在家讲学,这段时间市他思想

的成熟期,多方求学问的人也愈来愈多。而在五十六岁又再度奉政府之命到两广以及

江西、湖广地区征讨,而这次的征讨,是因为政府在无计可施的状况下又再度想起立

下许多汗马功劳的王阳明。但这对他来说当然市一个艰钜的担子和任务,它却成功地

征服了。嘉靖十一月二十九日〈西历一五二八〉卒於回程的舟上。家人问遗言,曰:

「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嘉靖八年的正月,丧发南昌。二月,丧至越,到了十一

月十一日,葬於洪溪,这个伟大的思想家,军事家,从此长眠!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