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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周刊》采访田金双:明星财富进化史 [此博文包含图片] (2010-02-11 01:03:25)

 平和的面对人生 2012-05-11

 

节选自中国周刊2010年第2期封面报道《明星商业路——明星财富进化史

 

明星财富进化史

 

 中国周刊记者/张卓

 

《中国周刊》采访田金双:明星财富进化史

    在刚刚公布的《2009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上,共有25位娱乐明星连续六年上榜,其中包括章子怡、赵薇、范冰冰、周迅、李冰冰、葛优、黄晓明、赵本山、张艺谋、 张国立等。
    《福布斯》的“中国名人榜”实际上就是财富榜。与体育明星、传媒大佬和文化领袖相比,娱乐明星们以压倒性的优势成为中国的财富新贵。
    《福布斯》方面曾向公众解释:这份财富榜简单的加权背后,是他们对中国文化影视行业的常年关注,对整个文化产业的规律洞悉,以及对明星创造财富的肯定。
    从申军谊戴着被歧视的“个体户”帽子,到刘晓庆喊出“亿万富姐”被社会“唾弃”,再到如今《福布斯》把名人财富量化为数据,二十多年的社会变迁,到底折射了一个怎样的历史?

 

    走穴致富的年代

    上个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央视春节文艺晚会成了一个制造明星的机器,由此推动了大杂烩式的综艺晚会的火爆。一些有人脉的中间人,开始充当演出组织者,邀请歌星演员去各地演出。“走穴”、“穴头”这些明显带有贬义的名词,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刘晓庆这样的明星无疑是台柱子,每场走穴必须有一个,压轴出场,拿的钱自然最多。早期,国有体制内的演员是不能走穴的。如果被同事发现,会被看做是拜金主 义分子和投机分子,被领导发现,动辄罚款,严重的要开除。主持人孙国庆是学古典音乐出身,毕业后被分配到国有院团拉大提琴。院团不让穿喇叭裤,不让烫头 发,不让唱流行歌曲。

    孙国庆开始偷偷走穴,他回忆:“一般穴头通知在北京站的西钟楼见,到了那儿,才知道这场演出都有谁一起去。还有的穴头更绝,不告诉你去哪儿,大家下了车才知道去东北佳木斯。”穴头为了省钱,租住的地方女的睡床上,男的睡地下。
    走穴没有合同,没有保障,但它带给明星最直接的是金钱刺激。穴头在后台直接发钱。很多明星后来坦言,走穴让他们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走穴是辛酸的荣耀。”娱乐策划人田金双评价,“一方面,走穴帮明星完成财富的原始积累,当年,一场几十块钱的走穴费,等值于现在几万块钱;另一方面,走穴无形中增加了明星的知名度,提升了他们的商业价值。”

……

 

    明星做生意开辟第二战场

    ……

    1997年,文化部发布《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明确了演出主体单位,对演出的主体单位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演出经纪机构取代了灰色的名词“穴头”,而“走穴”脱胎换骨为商业性演出,明星们从此无需遮掩。
    后来,有线电视渐渐取代无线,老百姓可收看的电视节目从十几套增加到几十套,电视剧市场竞争激烈,靠出演电视剧走红的演员越来越多,拿到的片酬也越来越高。
      ……

    影视娱乐业逐渐进入商业时代,人们不再把演员、歌手称为“艺术工作者”,而冠以“明星”、“偶像”,像赵薇这样有粉丝的“当红炸子鸡”,迅速形成了一个财富的产业链。
    很快,明星们意识到,通过做生意,可以贩卖名气和人脉,把无形资产迅速转化为有形财富。
    这一时期,梁天和葛优及谢园开办好莱西影视公司;方青卓和冯巩、牛振华联手,在阜城门的一间简陋的办公楼办起了“北京君合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朱时茂的北京泛太平洋文化娱乐公司在拍摄了《胡雪岩》后,一时被誉为明星办公司的范例。
    歌手孙悦的东北饺子馆,那英的肥牛火锅店,任泉的蜀地传说在京城陆续开张。每一家餐馆都悬挂着同样的“镇店之宝”:明星老板和圈内好友的合影。一位圈内经 纪人告诉记者:“餐馆和美容院是明星们相对熟悉的行业,一来投资少,可以通过名气聚拢人气;二来圈内朋友可以多一个聚会的地方。”

    也是这个时期,一直在外游荡的“个体户”申军谊被“招安”,转投一家民营公司。公司的老板告诉他:“你是明星,可以提升公司的名气。”
    娱乐策划人田金双跟记者道出明星做生意的心理动因:“演艺圈竞争激烈,明星表面风光,但内心很自卑。社会称他们为暴发户,明星心理处于弱势,希望通过办公司,开辟第二职业,为未来寻找出路。”

    ……

   “我认识的明星在这一阶段开公司,80%都是失败的。”田金双说,“失败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明星无暇顾及经营,或不懂经营;另一种情况是,明星开店本身贩卖的是知名度,一旦知名度下滑,就导致资金链断裂。”他认为,很多明星都是以一种非理性的心态涉足市场。

 

《中国周刊》采访田金双:明星财富进化史
中国首家娱乐私塾授课现场

   明星的商品属性
    如果把李宇春比作一件商品,2009年,她的销售收入达到惊人的6000万元,相当于一家中等公司的销售额。作为350万张选票制造的“超女”,意味着至少有350万人愿意为李宇春的娱乐产品买单。
    李宇春的例子说明::经历了市场的洗礼,明星的商品属性获得了认可。
    娱乐策划人田金双开办了一个叫“好好娱乐,天天向上”的学习班(娱乐私塾),在课堂上,他“赤裸裸”地对学生说:明星,即可消费的娱乐商品,我们要学的是如何把明星当做商品营销出去。
    他告诉《中国周刊》记者:“明星是商品,这个商品分为知名度、美誉度、公信力。知名度即明星的作品,唱片或电影、电视剧;美誉度是明星的公众形象和受欢迎程度;公信力是忠诚度,和社会的公共关系。这三者共同构成了一个明星的品牌价值,相辅相成。
    2004年,田金双首次提出”明星营销学“概念时,遭到了徐静蕾的炮轰。徐静蕾骂他:“娱乐圈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些幕后推手,环境才越来越恶劣。”田金双说,当年,很多明星都误解“营销”,认为这是“炒作”。
    按照田金双的理论,徐静蕾是“明星营销”的 最好案例。“这些年,徐静蕾一直不温不火,名气呈下降趋势;她先通过拍《我和爸爸》、《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等电影,转型为导演;然后无意中写博客,成为 名博主;涉足网络杂志,当主编;开办公司,成老板。她由演员、导演转变到文化人,是很成功的营销。作为商品,她最初的标签是演员,后来这个标签上又加了 ‘导演’、‘才女’、‘主编’、‘文化人’等一系列符号,随之而来的是知名度、美誉度的提高,最后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上涨。”
    目前在中国已很难找到单纯拍戏、唱歌的明星。明星们意识到,他们不能仅仅依靠片酬、唱片版税赚钱,广告收入已经成为商业利益的支柱。
    田金双分析:“明星是特殊的商品,可分为艺术价值和商业价值。成为影帝、影后是增加知名度;参加公益活动是提升美誉度;避免负面新闻是为了保持公信力……明星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艺术价值,搭建好一个以自己为核心的产业链,进而成为市场上最受欢迎的商品。”
    2004年,《福布斯》首次在中国推出“名人财富榜”,榜单依据明星当年的片酬、演出出场费、广告代言费、比赛奖金统计。
    “每年都会有很多类似的艺人收入榜,用来判断艺人的商业价值。收入多的明星会受到更多关注和尊重;收入少的则会被市场判定为价值不大。”这是娱乐策划人文硕的观点。

    ……

 

    本文摘自《中国周刊》2010年2月《明星商业路——明星财富进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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