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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猥亵中国女孩被打

 儿歌串烧50首 2012-05-12

  老外猥亵中国女孩被打

  5月9日,网上曝光一段视频“老外猥亵女孩”:一名老外在北京宣武门崇光百货附近意图侵犯一名中国女子,遭路人暴打。昨日,平安北京发布公告确认此事,称8日晚该醉酒外籍男子因猥亵妇女遭拘留审查,案件正在办理中。该男子为英国籍,持旅游签证。

   追访

  网友指认男子曾在地铁“作案”

  “地铁上公开对女性性骚扰,车厢里来回窜。”视频发布后,很快有网友表示,当晚曾见到该男子在地铁车厢内,猥亵多名女子。

  肖先生没有想到,他5月8日发布的微博主角,正是视频中的外籍男子。“肯定是他,光头、T恤和运动裤都和视频里一样。”

  肖先生回忆,当晚10点多,他在地铁2号线车厢中,看见一名光头外籍男子在两节车厢来回走动,锁定两名站在车门前的女子,先后用身体紧贴并摩擦对方。随后,该男子又转移到另一名坐着的女乘客面前,正对着对方。

  肖先生记得,在这名外国男子先后对5名女子作出了不雅行为后,没有一人大声反抗,也没有一人主动制止,“你不呼救,外人很难帮忙,因为没有证据证明他在侵犯你。”肖先生最终选择发微博谴责。

  另有一女网友自称当晚在地铁4号线遭到该老外骚扰。

  刚才我对那几位挺身而出的哥们伸出了大拇指。他们确实当得起“仗义”二字。但在看过其中一位带头大哥的几条微博之后,不免也有几句微词。这位带头大哥有几句是这么说的:“大哥是中国人!在外鬼人看来,中国人都是一家人,那个老外压倒的不是那个小妹,压倒的是我们的家人。”“我们代表的是中国炎黄子孙,代表的是大陆十几亿的同胞打的这场仗!”“国土是我们的家园,岂能容忍别人践踏!”这些话固然慷慨激昂,听得人热血沸腾,但我想问的是,如果那厮就是一中国人,或者那女子是一位外国人,这一套慷慨激昂的说词,还能派上用场吗?

  一片叫好声中,我的上述观点之不招人待见是肯定的,说不定还会招来“汉奸”的骂名。我的一位同行如此感叹:“你说不要因领土问题迁怒菲佣(禹晋永就声称把两个菲佣炒了),他们说你为菲律宾说话;你说不应对倒地的老外拳打脚踢,他们说你支持强奸。”所谓“真理向前一步就是谬误”,世间事皆可作如是观。炒掉菲佣或者高呼“把外国人赶出中国去”,就是真理前面的一步。

   释疑

  强奸未遂与猥亵的区别?

  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郑环宇表示,区分两者的关键是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猥亵”主要是行为人对妇女实施性交以外的行为,达到性刺激和性满足的目的。而强奸未遂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想强行发生性行为,但没得逞。司法实践上还要从客观上看其是否实施了奸淫的行为。

  外籍人士犯罪如何处罚?

  郑环宇称,刑法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对我国公民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事实的,我国刑法有权对其实行管辖。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我们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司法机关可以对其驱逐出境。

  动手制止施暴是否违法?

  郑环宇认为,路人出手制止行为人施暴,可算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郑环宇强调,制止施暴时不能过度,比如对方已经无法再实施侵害,如果再对其进行肢体冲击,有可能造成防卫过当而受到法律制裁。

来自女人花:http://www./jiaodian/redian/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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