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汇算清缴实战之我见 本人声明:此文章内容是个人真实经历,欢迎挑刺和挑战。又到了年末,年底结账前的准备工作会很多,其中最需要考虑的因素可能就是次年5月31日之前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事宜。 我亲身参与过3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主要负责汇算清缴、填写申报表以及出具鉴证报告草稿,大多是工业企业。经过3年的汇算清缴,我逐渐学会了利用表格来统计各种数据,比起单纯用文字来表述的效果要好很多,提高效率的同时还能给其他人填写申报表提供有效地帮助。 下面是我参与某企业制作的汇算清缴的汇总表,主要就是为了更加清晰地体现汇算的各个明细项目以及数据间的关系,便于和客户沟通,也为填写申报表、编制汇算鉴证报告提供依据。
对于此案例,我想按照表中顺序逐一分析: (1)应付工资年底前最好结清余额,以当年实际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为税前允许扣除。该单位工资总额2991578.55元,截止汇算至全年工资已经发放完毕,因此不予调整; (2)应付福利费各明细科目核算要规范,比如取暖费、个人通讯费、职工宿舍修缮等均应计入福利费。该单位列支福利费共计847036.68元,允许列支标准418821.00元(工资实际发放数的14%),超支428215.68元予以调增; (4)职工教育经费列支培训费、购买培训书籍、参加继续教育等。该单位列支职工教育经费共计68411.15元,允许列支标准74789.46元(工资实际发放数的2.5%),未超支不予调整; (5)业务招待费要汇总各个成本费用科目下的所有明细,茶叶、烟酒、礼品等均属于业务费列支范畴(特别关注税前允许列支的标准).该单位列支业务招待费336805.81元,允许列支标准202083.49元(按照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与业务招待费的60%两者孰低标准计算),超支134722.32元予以调增; (6)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平时报销审核要关注该支出是否为个人或者其他单位费用,与本单位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该单位列支2140.00元,不允许税前列支,予以调增2140.00元 ; (8)折旧和摊销要关注会计和税法规定的年限差别,税法有最低年限的规定。该单位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均符合税法规定标准,允许税前列支; (9)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未经核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支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调增539698.01元; (1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根据《国税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者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者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调减268465.62元。 综合以上分析,该单位合计审增1283063.57元,审减268465.62元,审核后应纳税所得额-2220812.41元,不需缴纳所得税。 通过这个企业的汇算清缴,我学到了资产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两个科目的业务处理,也掌握了该科目申报表的填写,增长了见识,提高了技能。希望对各位也有所帮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