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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证处联手上演强制借款人办理公证收取费用丑剧
2012-05-13 | 阅:  转:  |  分享 
  
银行公证处联手上演强制借款人办理公证收取费用丑剧

今天去中国银行办理住房按揭商业贷款,填写合同时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公证申请表让借款人签名,并到公证处交费。作为工商局执法人员,我一看就知道是什么个情况。问,可以不公证吗,答,不行。问,银行与借款人各承担公证费用一半吗,答,不是,借款人承担。问,公证有什么好处。答,借款人不、还款,银行不用起诉,直接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我晕,对银行有好处的事,让消费者买单、另,公证不是强制的,是自愿的。有兴趣的同志可以入手查一下。应该还有商业贿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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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芮城法制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