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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元电费,人人都被迫捐了一角钱

 甘苦人生2010 2012-05-17

销售电价中包含政府性基金,按去年的用电量每度电附加1厘的费用就可收470亿

做了好事不留名的是雷锋,既然每个人交的电费里有一部分钱是替电网企业履行了社会责任,那不妨来看看电价构成中有哪些是在做好事?国家发改委2005年颁布的《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销售电价由够电成本、输配电损耗、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四部分构成,而政府性基金指的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经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随售电量征收的基金及附加。这就是说,刨除成本,能够履行社会责任的就是随着电价同时征收的政府性基金,这笔费用也被统称为电价附加费。有媒体测算,去年全国用电量近47万亿度,每度电附加1厘的费用就要多收470亿元。[详细]

各地电价中政府性基金又被分解成五大组成部分,总计在核定居民电价中占比3%至10%不等

查阅各地销售电价明细不难得出,中国的电价构成中政府性基金一般被分解为,农网还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五大类。以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的最新数据来看,甘肃2011年6月调整后的电网销售电价中,不满1千伏平段电价为0.51元/千瓦时,其中包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8分钱、可再生能源附加费0.4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35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2分钱,这五项收费(不算农网还贷资金)占到电价的3.86%。考虑到2011年甘肃省城镇居民用电35.62亿千瓦时,当年甘肃省城镇人口履行社会责任上的交费超过了7000万。

各地工业、居民用电性质、以及城乡差异,对于政府性基金收取标准有所不同。参考2011年11月山东电网销售电价来看,青岛市政策性基金共计占居民电价的8.5%。同样的方法测算辽宁省沈阳市政策性基金共计占电价的比例在9.7%;而南方广西省的比例则高达9.8%。综合来看,五项政策性基金均涵盖在居民电价构成中,占比从3%至10%不等。这意味着,只要有用电的地方,每个人为每一度交的费用中都包含了至多五项从名称上看与用电并不相关性的收费。不交就无电可用,而且这种以收电费的名义强制缴纳被称为履行社会责任。 [详细]

 

不管是工商业用电,还是居民用电,魏桥集团的电价都比国家电网低1/3以上。

你每用1度电都在给三峡工程捐4厘钱

 
     

1992年起每买1度电都至少向三峡工程贡献3厘钱,完工后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名义继续收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前身是三峡建设基金。1992年全国人大通过兴建三峡工程议案后,国务院决定全国(西藏、贫困地区的农业排灌用电、县及县以下的孤立电网除外)用电加价3厘钱/千瓦时,与葛洲坝电厂上交利润一并作为三峡基金,专项用于三峡工程建设。1994年,国务院调整了三峡基金的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3厘提高到4厘。也就是说,从1992年开始,每人购买每度电至少要贡献给三峡工程3厘钱。

至2009年三峡工程完工时,这笔建设基金的征收表面上结束,但实际换了“马甲”继续征收。2009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向重大水利基金平稳过渡,保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现行征收政策基本不变”。据悉,继续以新设立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名义征收,征收期为10年,其用途包括“解决三峡工程后续问题”。 [详细]

改名征收后收支明细从未向社会公布,2010年审计爆出1.2亿三峡基金被违规使用

对于这笔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改名继续征收,民间一直争议不断。民间人士任星辉自2009年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多次向财政部、国资委、国家电网、三峡集团等单位提交“公开有关三峡工程建设资金的相关信息”的申请书,得到的回复均是“不予受理”。相关单位的拒绝公开收支明细,这些钱是不是用到了三峡工程建设,公众根本无从知晓也无从监督。2010年6月23日,国家审计署首度公开了三峡基金的使用情况。公开的审计结果显示,三峡基金1.2亿元竟被违规使用,主要用在三峡办稽查组工作经费、会议费、调研费和培训费而非工程建设上。 [详细]

延伸阅读:民航建设费改基金,换个马甲继续抢钱(网易另一面)

 

三峡集团董事长2010年透露,三峡工程实际总投资1800亿元,其中三峡基金占总投资40%左右。

 

你还要给公用事业、农网改造、再生能源做贡献

 
     

始于1964年的城市公用事业建设费,征收对象、比率至今没做调整

在电费中代收城市公用事业建设费的规定最早始于1964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包括工业用电、工业用水、公共汽车、公共电车、民用自来水等9项附加。其中工业用电、工业用水附加,原则上全国各城市都可以开征。这两项附加率除东北地区外,其他城市,定为5%到8%。这项政策沿用至今,不过江苏省财政厅在《关于农网还贷资金等18项政府性基金政策到期后有关问题意见的复函》中就指出,“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的文件依据过老,四十年前的文件至今一直未作调整,使公用事业附加的征收缺乏现实依据。[详细]

电力建设资金改农网还贷资金,到期后财政部一纸通知就可以继续征收

农网还贷资金的前身要追溯到198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征收的电力建设资金,标准为每千瓦时2分钱,征收期限按规定应该到2000年12月31日止。2001年11月23日,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文明确了自2001年1月1日电力建设基金取消后,并入电价中收取的“两分钱”用于解决农网改造还贷问题,该办法执行时间暂定5年。2006年,农网还贷资金本该到期中止,但财政部在公布2006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7]4号)中提出,2007年继续执行农网还贷资金政策,政策随着相关领域体制改革进程适时取消。[详细]

 

2010年随销售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全国平均水平为37.05元/千千瓦时,占销售电价的比重为6.49%。

     

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补贴也分摊在电费中,收费标准中从每度2厘涨到8厘

2006年通过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网企业按照中标价格收购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超出常规火电上网标杆价格的部分,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最初为2厘/千瓦时,2009年11月起调至4厘/千瓦时,2012年1月起,收费标准则二次调高至8厘/千瓦时。也就是说,消费者购买的电网中的电生产方式各异,但中国目前绝大多数可再生能源企业处于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靠政府长期扶持,于是补贴资金就从电价中抽取。不过,业界对收费提高给予的反应冷淡,因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长期入不敷出,2011年缺口则高达100亿元左右。即使再提高标准,新能源企业自身不提高竞争力,压缩成本,终究会被市场淘汰,毕竟消费者可没义务分辨用的电到底是光伏还是火电。[详细]

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为期20年、每人每年600元的补助也由全国人民用电费埋单

国务院2006年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中提到,为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及社会发展,国家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补贴时限为20年。资金筹集主要办法就是提高省级电网公司在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但在有关水库移民款被贪污的新闻调查中,却不时爆出款项使用不公开、腐败滋生的黑幕,受访民众称,“我们感谢党和政府,他们给移民制定扶持政策、拨发专款,但事情到地方后就变味了”。[详细]

 

中国可再生能源增长速度远远大于电价附加计征电量的增长速度、补贴缺额的情况将越来越明显。

但交与不交由不得你,钱怎么用你也从不知道

 
     

电价构成中政府性基金收费依据、使用情况从未公布,1998年曾清理出560项违规加价

占电价构成接近10%,只要用电的民众人人都要交的费用并不是全部用来购买电的支付。而电价构成中各项收入的收费依据、征收事先、使用情况、调整依据等更不为人所知。仅仅在1998年,发改委清理电价行动中就曾查明560项违纪加价的情况。据报道,当时的电价政策执行过程中,许多地区不顾国家三令五申,擅自在电价外加收各种不合理的基金和费用,已经查明的这560项违反国家规定的电价加价项目总金额超过210亿元。

如今虽然没有这么多征收名目,但各部门、各领域企图在电价中分一杯羹的冲动并未减少,特别是以“补贴”“补偿”、“支援”等名义,以政府条例、部委通知的形式确定下来,到期了还可以延长。但作为一个纳税公民,仅就目前通过电价被征收的五项收费中,究竟哪些是应该征收的,的确值得商榷;钱是否用得合理到位,民众也丝毫不知情。 [详细]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曾指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每年需要130多亿元,主要来自电价。

     

政府性基金收入已突破4万亿元大关,地方政府预算资金不足就习惯用“取之于民”开刀

更大的背景是,作为满足社会准公共需要的载体,开征始于上世纪80、90年代间的政府性基金本来是为了“扩大积累,压缩消费”,经济发展了再增加消费,勒紧裤腰带支持国家建设。但如今,经济发展了不仅没有取消反而更加受到重视,呈现逐渐膨胀的趋势,而且被纳入预算管理进行固化。从今年中央各部委公布的预算报告中,媒体指出在目前近500项的全国各种政府性基金中,只有40多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对于全国究竟有多少项政府性基金,当中又有多少真正纳入预算管理,官方并未予以公开披露,今日引发质疑的电价附加费也属于这种情况。

与公共财政预算相比,长期以来公众对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关注程度并不高。不过,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作为政府一项重要的“非税”收入,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顷刻间已突破4万亿元大关(其中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高达33166.24亿元)。从总量上看,1998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为2392亿元;到了2011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猛增到8193亿元,基金总量增长幅度高达342.5%。此间专家指出,政府性基金这部分是很多地方政府财政运作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有些地方政府预算内资金不足的话,就通过各种的收费呀、专门的基金呀,维持自身的运作。”[详细]

   
 

不要再拿中国平均电价水平远低于国外说事了,在各种关于不得不涨价理由中,本应给予民众的电价构成与使用情况始终是模糊一片。我的电费花到哪儿去了?这个交代不清楚,电价上涨就依然是打着“用之于民”的幌子搜刮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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