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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四声递用法,增强诗词音韵美

 田牧 2012-05-18

作者:胡望安


    在中华大地,传统诗词的创作风起云涌,越来越多的诗词作者积极投身于创作实践,为格律诗的传承和光大贡献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涌现出许多好作品,不断刷新着中华传统诗词宝库,着实令人振奋。从作品看,作者十分注重意境打造、语言锤炼、句法安排和修辞技巧,这是十分必要的。但忽视声律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有些诗,读起来总感到有一种莫名的别扭,除开字词、句法等方面的因素外,声律不协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样的例诗、例句很多,只是不便列举。仅举前人解读“八病”时用过的诗句为例:
蜂腰——“望尽似犹见”(杜甫《孤雁》),“远与君别者”(江淹《古离别》)。“尽”、“见"同为去声,“与”、“者”同为上声,读来很不舒服。
挤韵——“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辛延年《羽林郎》),“端坐苦愁思,揽衣起西游”(曹植《赠王粲》),以“垆”为韵而用了同韵的“胡”,以“游”为韵而用了同韵的“愁”,同韵相犯,干扰了韵律效果,破坏了诗句美感。
一溜齐——同一首诗中,韵脚全阴(阴平)或全阳(阳平),白脚(非押韵句的尾字)全上、全去或全入,音调划一,读起来无起伏跌宕的美感,十分别扭。
传统诗词的“美”,包括意境美、语言美、音韵美,三者缺一不可。诗是“吟”的,声律不协,读来自然佶屈聱牙。近读楚云飞《浅论格律诗》一文,其中有这样一段话:“格律诗是语言的艺术,其语言不仅含蓄、凝练,更具有节奏感、韵美感,这就是格律诗独特的美。韵律美是格律诗所特有的,没有了韵律美,就是严重不符合格律的作品,连有滋有味的‘油’都算不上!真正理解中国古典诗词美的人,真正掌握格律的人,才能更好地体味其魅力之所在,体会格律诗独特的韵律美就叫做‘享受’!”这段话说得很到位。要克服前述弊病,就必须重新审视诗词之美,把音韵美放到和意境美、语言美同等重要的位置。
格律诗本身具有永明声律论的基因
为什么声律在创作中如此重要?这是近体诗自身属性决定的。近体诗虽然定型于沈宋(沈佺期、宋之问),最早却是孕育于“永明声律论”的,其主要倡导者是历仕宋、齐、梁三朝的沈约,他是名公巨卿兼文坛领袖,著有《四声谱》,倡导声律理论,提出了具体的声律原理和写作法则,也就是“四声法则”。他在《宋书·谢灵运传论》中说:“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是说自然界各种颜色相互衬托,各种声音相互协调,构成了大自然声、色之美,这是自然界的规律。表现在诗文上,则是各种声调要相互变化,高低、轻重不同的字音要互相节制,使语音具有错综变化、和谐悦耳之美。他主张一篇之中,声调须有变化:一联之中,高低、轻重各不相同。只有理解了其中的奥秘,才有资格说文论诗。
他还提出了“八病”(写诗的八种忌讳):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遵循“四声”,避免“八病”,是“永明声律论”的核心内容。不过,从实际操作层面看,这种要求过于苛刻,因而遭到一些人的批评抵制。我们固然可以抛开“八病”的约束,但“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的原则却是要坚持的。
四声、八病为近体诗的出现打下了基础。到了唐代,沈佺期和宋之问在永明体的基础上,把四声“二元化”(即把四声归纳为平、仄两个大类),并解决了“粘式律”问题,从而创造了一种既有程式约束、又有广阔自由空间的新诗体,这就是一直流传到今天依然灿烂夺目的民族文化瑰宝“近体诗”。
从大势看,沈约和沈、宋两个不同时代的人提出的理论,前者趣繁,后者趣简,好似方向相反、自相矛盾,其实不然。沈约的“四声”“八病”是从声律上演绎开来,从而完成“律旬”的造型;沈、宋则是通过抽取和概括,总结其规律,并予以延展,从而奠定了“律篇"的规则,二者异曲同工、相辅相成。或者说,沈宋的格律中,包含着永明声律论的基因。由于近体诗最早起源于永明声律论,而永明声律论又是讲究四声八病的,可见声律在格律诗词创作中处于何等重要的地位!
历代诗学家和音韵学家无不把声律放在重要地位
清代著名音韵学家江慎修《音学辨微》云:“诗赋骈体,固须辨平仄。时文对偶,亦必平仄协调,方有声响。散文亦要平仄相间,音始和协。”认为诗赋、骈体文肯定要辨明平仄,即使是时下文章对偶,甚至散文,也要做到平仄相间、平仄协调。曾国藩也说过:“作诗文以声调为本”,“声调铿锵,乃文章第一妙境。”刘大櫆在《论文偶记》中写道:“音节为神气之迹。……同一平字、仄字,或用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入声,则音节迥异,故字句为音节之矩。积字成句,积句成章,积章成篇,合而读之,音节见矣;歌而咏之,神气出矣。”无不强调声律的重要。
清人李重华于《贞一斋诗说》云:“律诗只论平仄,终其生不得入门。既讲律调,同一仄声,须细分上、去、入,……就平声中,又须审量阴阳、清浊,仄声亦复如是。至于古体虽不限定平仄,然逐句中各有自然之音,成熟后自知。”他告诉人们,即便是古体诗,其声韵也是符合自然规律、存在着内在规律,全在于心领神会。
用好“四声递用法”才能解决声律不协的弊病
要实现韵律美,就要运用“四声递用法”。清人董文涣于《声调四谱》中说:“唐律高处在句中四声递用。朱彝尊氏谓老杜律诗单句,句脚必上、去、入皆全,今考盛唐初诸家皆然,不独少陵,且不独句脚为然,即本句亦无三声复用者。故能气象雄阔,俯视一世,高下咸宜,令人读之音节铿锵,有抑扬顿挫之妙……否则三声偏用,读之聱牙,故音韵委靡不振。……不知此诀并不足以言诗,故于律体首标一格,曰‘四声递用法’。……至于句中三声互用之法,七言犹视五言为严。盖因五言字少,或三平二仄,或三仄二平,故不能必用三仄。七言则三平四仄,或三仄四平,无句不足三仄者,故其法独密,如不审三声而用之…则音节既不能谐和铿锵,八病由之而生矣……诗律至三声互用,八病全却,始可云无遗憾矣。”

简而言之,董文涣强调单句句末要四声递用,句中要四声皆备。他举出了许多例证(此处只列举五言、七言各一例):
杜审言《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
独有宦游人,偏惊物候新。(入上去平平,平平入去平)
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平平入上去,平上去平平)
淑气催黄鸟,晴光转绿苹。(入去平平上,平平上入平)
忽闻歌古调,归思欲沾巾。(入平平上去,平去入平平)
我们进一步分析:①白脚(非押韵句的末字)“曙、鸟、调”是去、上、去递用;②韵脚“人、新、春、苹、巾”是阳、阴、阴、阳、阴交错;③句中上、去、入三声基本齐全。
王昌龄《芙蓉楼送辛渐》: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平上平平去入平,平平去入上平平)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入平平上平平去,入去平平上入平)
①白脚只有一个字“问”,不存在递用;②韵脚“吴、孤、壶”则是阳、阴、阳交替;③句中上、去、入三仄声齐全。
通过以上分析,诗词创作中的声律问题,可以归纳为三条,即在一首诗中:
(1)韵脚要阴(阴平)阳(阳平)交替,至少不能全阴或全阳;

(2)白脚要三仄声(上、去、入)交替,至少要两声间用;
(3)一句之中仄声字不可偏用,纵不能三声皆备,至少两声递用。
做到了这三点,虽不能说必然就是好诗(因为还有意境、语言等诸多因素),至少声律上基本完美,在意境美、语言美、音韵美这“三美”中获得了一美。
格律诗创作要精益求精,追求完美,注重音节圆润和谐,努力做到董文涣说的“无遗憾”,而“四声递用法”就是获取音韵美的诀窍。推敲声律虽然有些麻烦,却是锤炼精品的必要手段和不可逾越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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