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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土尽责护国策

 蕲言蕲语 2012-05-20
 

  “粮食产量在湖北县市级率先实现八连增”、“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荣膺三连冠、大灾之年粮食增产1.5亿斤……当这一连串的喜讯伴随着2012年新年激越的钟声在监利城乡传开时,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沈军避开欢腾的人群,悄悄抹了把欣慰而激动的泪水。

  岁月如歌。今年43岁的沈军,参加土地管理工作已有22年了。22年来,他时刻履行“守土有责”的诺言,足迹踏遍了监利城乡的每一片土地,每一个社区和村庄,他把绚丽的青春奉献给了钟爱的国土事业。在 “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发祥地”、“全国水稻生产第一县”的湖北省监利县,每当丰收的歌声荡漾在辽阔的江汉平原时,人们就会想起这个年轻人——“国土卫士”沈军。

  凛然正气砸违建

  近年来,监利县中心城区建设步入高速发展期,一些单位和个人为牟取不法利益,在县城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私自买卖土地(其中农民集体土地居多)建房成风,屡禁不止。县委、县政府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和整顿“小产权房”开发行为,决定严格依法查处买卖土地建房行为。土地监察大队受命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打赢这场“攻坚战”,大队长沈军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期间,上门送礼者有之,托人说情者有之,“恩威并用”者有之,扬言拿刀杀他全家者有之,写信诬告其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者有之,暴力抗法者有之,但他顶住压力,敢于碰硬,对违法买卖土地和擅自建房行为,坚决一查到底,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拆除一宗。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他的衣服被违法者扯烂过多件,甚至遭到围殴,但他一身正气,无所畏惧。

  2011年4月份,地处县城乡结合部的随岳南高速公路监利连接线两侧,8户毛市镇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沈军多次亲临现场制止,深入农户家中宣传法律、宣讲政策,但建房户抱着“法不责众”、“生米煮成熟饭”的侥幸心理,仍我行我素,置之不理,企图蒙混过关。为了维护法律尊严,沈军及时与毛市镇政府联系,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共80余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沈军身先士卒,手舞大锤,先从最难最狠的钉子户下手,其间,有违建者拿煤气瓶、铁锹、钢棒威胁,甚至动手伤人,但他毫不退缩,冲锋在前,最终,邪不压正,拆违任务顺利完成,达到了“拆除一处,震动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沈军也因此获得了“沈大锤”的绰号。每当谈及此事,他总是淡然一笑说,执法者不能当“软蛋”,否则就不要干执法。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土地监察大队共及时发现制止非法买卖土地、擅自占地建房等违法行为300余起,避免土地出让收入流失一千多万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100余起,拆除违法建筑近万平方米,为保障和促进监利中心城区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坚守“红线”破难题

  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国土部门既要想方设法解决土地供应问题,又要执法到位“保红线”,在这种特殊环境下,到底怎么执法,国土执法部门面临两难处境。

  有着20多年国土保护工作经验的沈军,经常这样告诫他的队员们:国土保护是国策,法律至上是底线,社会经济发展是目的,但土地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查处。

  沈军和他的队员们在国土执法中,注重宣讲法律法规,帮群众算清违法损失帐,耐心解答咨询,使这些违法用地者受到教育和关怀,从而有效化解、缓冲对立情绪,主动配合执法。2011年6月,黄歇口镇大兴村31户村民准备占用耕地67亩建村民社区,在前期修建社区道路期间,被监察大队巡查发现。沈军深入农户家中调查了解,发现31户村民老墩台占地约158亩。当时他就想,能不能把老墩台复垦整理,同时从节约用地的原则出发,重新规划新社区,少占耕地。当他把这一想法告诉村民们后,村民们抵触情绪强烈,认为复不复垦是他们自己的事,占多少地建房也是他们自己的事,矛盾一度很尖锐。为了化解矛盾,沈军多次与村民们沟通,讲解土地整理政策、用地政策以及违法用地造成的后果。春风化雨,情理交融,村民们通过权衡利弊,认为沈队长说得在情在理,应该支持、配合他的工作。最终,村民们重新规划了15亩空闲地兴建社区,不但没有新占耕地,还通过整理新增耕地近150亩。

  在案件查处和执法行为中,沈军还注重热情服务,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他从不搞简单执法、粗暴执法,总是一边宣传法律法规,一边讲清道理,做到知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避免矛盾激化。对群众信访和咨询,他倡导大队全体同志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敬客,一心一意办事,一声再见送别”。

  2010年8月中旬,沈军率队下乡巡查时,发现汴河镇杨祠村群众正在高产农田整理项目区内建围墙,面积有13亩地。沈军上前一问,得知村里准备在此修建公墓。他大吃一惊,当即找村干部约谈:“这是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是高产农田建设项目区,一寸土地也不能占用,必须坚决废止公墓工程。”村干部却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我们自己的农田,我们修建公墓,集中安葬,目的就是要节约耕地,是为群众办的好事啊。”沈军耐心和村干部宣讲政策:“全国共有18亿亩耕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您这里就是其中一块啊,这个红线是国家时刻监控的。建公墓的确是好事,但是办好事也要依法办好。”随后,沈军与镇政府领导一起召开村民代表会,反复商量重新选址。沈军冒着酷热,带着村干部实地勘察,选定村附近一块弯子林荒地,村里将这片荒沟废塘填埋整理,顺利建成了一座占地9亩的公墓。为感谢沈军的热情服务,杨祠村群众将一面写有“忠诚护国土,倾情惠民生”的锦旗,送到土地监察大队。

  清风拂煦黄土地

  土地监察执法中,充满了一个个诱人的“陷阱”,稍不留神,就会中圈入套,让你陷入情与法的抉择较量中,甚至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突破人格与法律的底线,成为人民的罪人。

  沈军深谙个中道理。他时刻以身作则,以清风正气树立基层国土卫士良好的执法形象。

  “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这句话是沈军的座右铭。

  在执法工作中,沈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些亲戚、朋友、同学在县城区买地建房,他从不徇私情,都是“一碗水端平”,该查的查,该拆的拆。沈军的一位表姐家境本来就很贫寒,举债建的私房因违法占地要接受处罚,表姐哭泣着找到沈军说情,沈军和妻子商量后拿出存款一万元给表姐,沈军说,我们能帮你的只有这样了,你违法受查处,我作为队长本来就负有失察之责,更不谈为亲戚说情了。

  沈军多年不沾烟酒,带头拒吃请,从不涉足娱乐场所,养成洁身自好的习性。他也告诫同事们廉洁自律,不贪私利。他常说,作为国土卫士,我们坚守土地“红线”,保护国土资源,同时更要坚守道德法律“红线”,保护人格尊严。2010年冬,新沟镇房地产商谢某与该镇供销社对手成交一块地,用来开发小产权房,这块地未经公开招拍挂,土地监察大队依法责令其停工,接受查处并补办手续。谢某托多层关系找沈军,可沈军态度很坚决,设宴他不去,上门门不开。谢某找到沈军办公室,偷偷放下一个5000元的红包就走了。可是当天大队就通知谢某:“红包赶快拿走,否则作罚款预扣。”谢某无奈地说,沈队长真是“水都拨不进”啊!

  近十年来,沈军先后多次被市、县政府授予“国土资源管理先进工作者”,2010年荣获荆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冬日煦暖的阳光下,丰收后的原野一片静谧。大地在沉睡中积聚活力,迎接春天的脚步,迎接雨露阳光。工作之余,沈军习惯散步到郊外的田垄边,欣赏田野铺展开来的美丽画卷。“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诗人艾青的名篇《我爱这土地》,时常震撼着沈军的灵魂。往往这个时候,沈军就特别觉得国土卫士的职责多么神圣,保护国土资源的工作多么重要,心情也就特别的自豪。

  2009年12月初,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在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发祥地监利县,隆重举行“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发祥地纪念碑”揭牌仪式。时任国土资源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鹿心社感慨地说,这些年农业大县监利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巨大贡献,基层国土工作者功不可没!

  正是有沈军这样的忠诚卫士挥洒青春守土尽责,才有那浩荡的大地飞歌,年复一年;正是有无数的基层国土工作者恪尽职守倾情奉献,才有那壮美的大地画卷,漫天铺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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