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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

 菊苑杂谈 2012-05-21

拆 迁 补 偿 协 议

 

拆迁人(以下称甲方):**********公司

被拆迁人(以下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 ,达成以下拆迁补偿协议:

一、甲方经***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于****年月****日至************日,在********地块,委托****,实施****项目的房屋拆迁。

二、被拆迁房屋坐落于茅箭区李家岗村二组(天津路路口)为乙方****所有,面积73m2

三、甲方同意按1:3.5的比例向乙方补偿安置255.5 m2的新房屋。补偿安置的新房位于在原拆迁地新盖房屋的第5层第5号。甲方承诺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前述补偿安置房。

四、面积误差和办证税费的处理:

补偿安置房超面积和差面积的部分,均按2300元/m2由一方向另一方补偿房款(超面积乙方向甲方补偿房款,差面积甲方向乙方补偿房款)。但是超面积不能超过10%,超过10%的部分按1500元/m2补交房款。

安置补偿的新房由甲方办证和承担所有办证税、费,如超面积在10%的范围内,超面积部分的办证税、费由乙方承担,如超面积超过了10%,超过(1+10%)的部分仍由甲方承担办证税、费。

差面积也不能超过10%,如超过10%,乙方有权重新选择货币补偿,则甲方应按补偿安置房总价款的数额赔偿乙方原房屋及损失。双方约定补偿安置房总价款按255.5 m2×2500元/m2=***元计算。

五、甲方还应向乙方补偿和支付下列费用:

1、拆迁补助费6000元;

2、过渡补助费:按拆迁房屋面积按月12元/m2的标准从搬走之日计算至约定的新房交付之日;

3、树木损失:**棵×50元/棵=**元;

4、挡土墙损失:****m3×100元/ m33=****元;

5、门前水井损失:2000元;

6、临时建筑损失:**m2×280元/m2=***元。

以上除过渡补助费外,合计***元。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一次性付清本协议第五条第1、3、4、5、6项费用合计****元,还应先支付20个月的过渡补助费17520元,总计****元。

七、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费用****元后,乙方必须在15天内搬出原住房,并将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移交乙方。若逾期不搬,每天赔偿甲方损失200元。

八、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应当向乙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双倍支付过渡补助费(即按每月每平方米24元的标准计算过渡补助费);

2、逾期6个月仍未交付的,再每日加付补偿安置房总价款的***‰的赔偿金。双方约定补偿安置房总价款按255.5 m2×2500元/m2=***元计算。

3、逾期1年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重新选择货币补偿,则甲方应按补偿安置房总价款的数额赔偿乙方原房屋及损失。双方约定补偿安置房总价款按255.5 m2×2500元/m2=***元计算。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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