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会相爱起来,除了血缘骨肉、感情之外,我看是缘分和价值观。缘分没了,依然是同心同德也无济于事。
价值观可以诠释为信仰。两个信仰极端的人几乎是不可能相爱的,因为一定会出现很多不可避免的摩擦和冲突。
床头打架床尾和的例子多的是,但偶一为之,小吵可以一如小别胜新婚,但如果不断地争执,恒久地坚持,是绝不会和好如初的。
生活方式不同,可以迁就。
做事做人的意见有异,可以协商。
如果两个相爱的人,一旦发觉其中一人信仰上帝,另一个却反对宗教;或者一个热爱国家民族,另一个崇洋排华,肯定他们会很痛苦,直到关系不能再持续下去。
早就有大义灭亲一说,就是因为彼此的信仰不同。信仰所主宰的意志力绝对会凌驾于浓烈的情感和各种人际关系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