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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30毕业生操纵股市敛财7千万判三年

 住家男人 2012-05-23
2012-05-23 06:37:52 来源:楚天都市报 

年仅30岁出头的中南财大一名毕业生,通过"抢帽子"手法,在短短4年时间里,将拼凑来的30万元,炒到7000多万元。5月17日,天门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余凯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0330235.65元。

2009年10月,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稽查发现,自2009年5月至8月期间,一批个人账户与禧达丰公司发布的荐股文章高度关联,均在荐股前集中买入,荐股后集中卖出,具备明显的"抢帽子"特征。

据余凯交待,他以"抢帽子"手法赚钱,是从2005年开始的,经历了3个阶段。

起步阶段是2005年底至2008年2月,余凯在武汉新兰德公司担任研发部主管,知悉了该公司先建仓、后荐股、最后卖出的操纵股票获利模式后,决定采取同样的操作模式获利。同期,余凯以其父亲及亲友的名义开立了若干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选定股票后,以多个证券分析师的名义在各大财经网(博客,微博)上发表相应的荐股文章,待次日股票价格上涨后迅速抛出获利。他的原始资金,是退休父母的20多万元积蓄,还借了几万元钱。短短2年多,以此方式获利2200余万元,完成了原始积累。

第二阶段是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因武汉新兰德公司被查封解散,余凯自行招聘了3名证券分析师,按他的授意写股评文章,另外借用深圳的两名知名证券分析师(每月支付数千元文章"冠名权")的名义发表,余凯本人在此期间获利1840余万;

第三阶段是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2009年4月,余凯在得知禧达丰公司中止了与湖北卫视的股评合作关系后,电话联系禧达丰公司总经理白某,商量借用禧达丰的平台发表荐股文章,得到了白某同意。随后余凯租用办公场所,购买电脑等办公设备,招聘操盘手龚某、罗某等人,亲自撰写荐股文章并以禧达丰公司名义在各大媒体网站发布,先后利用自有资金、对外融资、同步操纵等模式筹集资金,使用在武汉、太原等全国十余个城市开设的70余个证券账户,以"抢帽子"方式操纵证券市场。

公安机关查证余凯团伙在此期间共发布荐股文章87篇,反复操作莲花味精等33只股票共计87次,买入成本31.6亿余元,卖出金额32.5亿余元,非法获利8300余万元。其中余凯本人获利近6000万元。

专案民警介绍,判决书最后认定余凯非法所得70330235.65元,因为第一阶段的非法获利已无法取证。

调查人员表示,余凯系资本市场"老手",其曾供职的武汉新兰德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智多盈(微博) (微博)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曾分别因操纵市场、在电视股评节目中发表误导性言论而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余凯曾担任武汉新兰德研发部负责人。

民警介绍,余凯是地道的武汉人,生于1977年1月,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经专业毕业,有证券分析师资格。其父母是某汽运公司退休职工。

余凯"发财"后,出入以奔驰车代步,在市中心高档社区买了豪宅,商场购物只去新世界和武广、世贸。他刷卡签单的记录显示,买外套常常一次就花1万多元,一副眼镜几千块,一块手表4万多元……

余凯身高1.8米,身材匀称,赚钱如流水,派头是十足的"高帅富"。至案发时,他既没有结婚,也没有固定的女友,而是周旋在多名空姐之间。据其交待,他每次到外地,都是买头等舱飞机票,借此认识空姐"谈朋友",不断更换。

余凯一次与民警谈心时交待,眼见股票赚钱如此容易,他实在收不了手,准备赚到10亿元就退出这一行,"扎扎实实做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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