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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

 东临泰山 2012-05-23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 2012-05-02    来源: 安徽日报A1版头条

◎争创2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重点扶持30家骨干文化科技企业

◎力争“十二五”时期,取得文化科技攻关成果50项以上,主导或参与新制修订文化领域国家标准20项以上,新增文化产品和服务类中国驰名商标10件以上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具有安徽特色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文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驰名商标、主导或参与修订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数等指标居全国前列,文化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

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文化形态演进发展的催化剂。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是我省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打造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的重要抓手。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开展文化科技攻关、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文化标准化建设、文化品牌打造“四项行动”;实施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文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文化科技企业培育、文化数字化建设、现代传播体系建设、文化科技人才集聚“六大工程”;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创建一批文化科技服务平台,打造一批骨干文化科技企业,形成一批文化科技攻关成果,建成一批文化数字资源库,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新兴媒体,培养一批文化科技人才。

《实施意见》将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具体来说,培育5家以上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争创2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重点扶持30家骨干文化科技企业,每年在文化科技创新领域选拔培养10名拔尖人才。力争“十二五”时期,申请100项以上发明专利,取得50项以上文化科技攻关成果;主导或参与新制修订文化领域国家标准20项以上、行业标准30项以上、省地方标准100项以上;新增文化产品和服务类注册商标500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100件以上、安徽名牌3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10件以上,建设5个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实施意见》还从土地供给、税收优惠、财政扶持、金融支持、工商注册、人才激励等方面,强化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政策保障。具体包括省文化科技重点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省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向文化科技创新企业倾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攻关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专项资金、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文化科技企业和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文化科技企业,申请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试点等。(李跃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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