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检察网讯】近日,花垣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学习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的通知(政法[2011]34号)文件。 该院检察长高从军要求院全体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切实到三点:一是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本领,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观念,全体检察干警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意识,要听党指挥服务从领导,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三是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办案措施,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做到监督力度与监督质量、效果并重,确实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花垣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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