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款书 尊敬的东莞市上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本公司代理贵公司的账务从2010年4月至2010年12月的费用未结算,4至5月每月800元共1600元,6至12月每月1100元共7700元,合计9300元整。盼能在1月15日前能为我们结清汇到以下账户:东莞市诚量会计服务有限+公司2010021319800026844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 东莞市诚量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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