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惊天骷髅案

 2009妙手空空 2012-05-28
作者: 故事中国     推荐人:storychina    来源:故事中国

    这张照片看起来毫不出奇,一幅典型的乡村小景。这幅摄自甘肃省天祝县炭山岭镇金沙峡大湾口的照片却随着一个惊天的发现而广为流传。也因为这个意外,离金沙峡大口湾仅10多公里之遥的甘肃省天祝县炭山岭镇,这一个中国西北地处甘青交界的不起眼的山村成了全国的焦点。

惊天发现
    所有的意外,都从这一天开始。2月25日,蒋财帮,一名放牛的老汉,赶着自家的牛群途径镇上。金沙峡大湾口的一处陡坡时,一头不听话的牛突然从公路边的羊肠小径窜下陡坡,老汉追下坡来,结果他看到了一生中从未见过的场面。
    3米开外的乱草中,一个硕大的、没有了天灵盖的骷髅望着天空,溪边的树下还有几个鼓鼓囊囊的袋子,2个白色的纤维袋、2个绿色的纤维袋。其中一个袋口还敞开着,就散在离河边不远的松树下。在稍微高点地方还散落着5、6个头骨,白色和黄色的都有。老人被吓懵了,连那头牛都没有赶,立即逃回了家。
    老汉这次受惊不小,连着好几天没睡好,但是又不想告诉家里人,怕把家人也吓着,只能自己忍着,担惊受怕了好些天。
    一个月后,老汉来到9公里外财子湾的磅称房办个事。晚上他与相熟的肉铺老板张好兴喝着酒聊起了天。聊着聊着,老汉想起了头骨的事,神神秘秘的和张老板说了说。但是这事实在太不可思议,见过不少世面的张老板开始还没信。晚上送老汉回家后,张老板寻思上了,蒋老汉是个老实人,而且这件事实在太大,就算吹牛也不会拿这种事来吹,看来是真事,要报警。打定主意的张好兴随即向炭山岭护林人员报了警。

    3月27日,天祝县公安局炭山岭镇派出所得知案情后向县局报了案。案情蹊跷而又令警方震惊,天祝县森林公安分局接到县局情况反馈后,局长祁顺国、副局长秦秀文带人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勘查工作迅速展开。警方在现场发现,这些头骨骷髅装在六七个编织袋和面袋子里,有的袋口敞开,袋子被扔弃在金沙峡大湾口的河沟里。警方同时从河水中捞出了一个头骨。在袋中还同时发现了一根表面基本没有锈斑的锯条和一个废弃的烟盒。经整理,这些头骨共计121个,不排除部分头骨已被河水冲走的可能性。
    29日,天祝县古城林场院内,被警方清理运回的121个头骨摆放在一起,正在进一步对比整理。一些工作人员眉头紧锁,这是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也没有遇到过的一个严重而特殊的案件。所有头骨都从眉骨处齐齐将头盖骨切掉。阳光照射下,头骨阴气森森。

人猴之争
    3月30日,兰州晨报以《天祝惊现121个猴头骷髅》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上面写到,根据一些骷髅上没有脱落的皮毛和头骨的形状,警方证实这些头骨确系猴头骨,同时,报道中还提到,警方认为,这些猴头很可能是被人吃完猴脑后扔弃的;报道一出,立即在全国引起关注,与此同时,许多看过骷髅头骨照片的人,也对这些头骨到底是不是猴头骨产生了怀疑。
悬疑一:高寒地区哪来猴头?
    天祝森林警方有关人士称,猴类多生存于我国气温温暖湿润的东南地区。金沙峡地处甘青两省交界处,属高寒地区,周围虽有林区,但从来没有发现过猴群出没的痕迹,有关资料也没有这方面的记载。那么,这121颗猴头来自哪里?有人认为,这些猴子可能是被人从其他地方零星带来,宰杀食用后将猴头骷髅集中抛于金沙峡。
悬疑二:吃完猴脑异地毁证?
    祁顺国局长说,这些猴头可能是被人吃完猴脑后扔弃的。根据猴头新旧不同的程度判断,这些猴子不是被一次性杀死的,应该是多次作案积累起来的。现场遗留的证据表明,猴头被扔弃的地方可能不是第一现场,很有可能是作案者为毁灭证据将猴头异地抛弃。但若是异地毁证,猴子的其它尸骸呢?
悬疑三:是谁吃了猴脑?
    如果确系被人掏吃了猴脑,那么吃猴脑者又系何人?炭山岭镇的一位牧民分析:天祝大多为信教藏民,对杀生有着严格的禁忌,即便是林区的野鸡等动物,他们也十分爱惜,根本不可能杀猴吃脑,因此完全可以排除当地人作案的可能性。此外,吃猴脑者多是有钱人,如此多的猴头骨,说明吃猴人应该是资产十分雄厚的人。
悬疑四:猴头口腔何来假牙?
    在摆放猴头的现场,一颗口腔内含有假牙的猴头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该猴头的口腔上下均镶嵌着假牙,牙套清晰可见且十分完好。“猴子咋会装假牙?”当地一位医生的猜测令人大吃一惊:“这颗头可能是人头!试想,人装上假牙都要难受好长时间,都不想戴,如果给猴子装上,他还不早给你摘下来扔了?”对于猜测,警方称只能通过技术部门鉴定才能得出结论。

悬疑五:猴子蓄胡?
    另一颗头骨清晰的留有整齐的八字胡,这样的胡子即使对人来说也需要不少精力打理才能留下这样整齐的胡子,猴子留胡子怎么可能?

    随着各界的置疑声的响起,一位重量级人物走上了前台,他的言论导引了整件事的发展。
    这个人就是刘乃发,兰州大学博士生导师,甘肃动物协会理事长,是生物类方面的专家。
    31日,兰州两家媒体的记者,拿着很多照片来给刘教授看了看。当天傍晚,民警带来样本请求鉴定,后来鉴定的时候记者也都在场。得到的结果却与警方的初步判断大相径庭,出人意料。经验丰富的刘教授在看见头骨照片的第一眼就惊讶的发觉这些是人头骨,随后的头骨样本鉴定再次征实了这些头骨是人头骨的判断。这些头骨的体积和脑容量之大绝对不会是猴子头骨。这些头骨骷髅里一个猴头也没有,全部是人头,其中男女老少皆有,并且死因多样,但从锯过的痕迹可以看出,这些痕迹非常新鲜,很可能就是在不久  以前刚刚锯掉的。面对着在场的记者和警方人员,刘教授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些都是人头骨”,鉴定后还签署了一份鉴定报告,并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刘教授的采访记录在网络广为流传,与许多置疑声结合在一起。警方对于这个案件异常重视,甘肃省公安厅全面负责此案,并将案情上报公安厅。
    4月2日,公安部派出由法医、痕检、DNA技术及人类学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赴天祝县,与甘肃省公安机关共同开展全面调查和检验鉴定工作。经鉴定,公安部专家组确认121个骷髅全部为人头骨,公安部公布的鉴定结果与兰州大学生命科学院刘廼发教授的初次鉴定基本一致。
    公安部同时证实,这些头骨为死后人为造成的,并且在颅骨剩余部分,未发现生前造成的致命伤。这与刘教授的另一个说法可以呼应起来,该说法称锯掉头盖骨与人的死亡没有关系,系人死亡后从尸体上锯下。

锁定工艺品
    与此同时,一场规模浩大的口水战,也在国内的各个互联网站上掀起,众多网民对于头骨的来源各抒己见。有人认为这些骷髅头骨是医学解剖废弃物,有人认为如此大批量的头骨产生,且男女老幼不等,很可能是死于某种邪教谋杀,也有人认为是少数民族的传统,还有人认为那些失踪了的头盖骨被加工成了工艺品。面对种种猜测,哪种说法更接近真相?这些死者到底又是谁呢?
    骷髅案案发后,当地媒体报道了几种可能性,此后大量猜测浮出水面,网络上有自称“从事医学解剖工作多年的一个医学工作者”留言称,“头骨图片极有可能是医学院开颅取过脑组织以后的颅骨”。 甘肃省公安厅此次表态排除了这种可能。该厅援引公安部特邀法医专家、著名法医学教授陈世贤的话称,经对颅骨检验,颅盖骨被锯掉,可判定不是医学解剖所为。
    警方基于头盖骨被揭去的事实,经过一两个小时的现场分析后,大体上认可一致的思路是,目前不好定案,但初步可以推定为该案与骷髅头骨工艺品加工关系最为紧密。
    甘青交接的这块地区是一片神秘的土地,有着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和习俗,一些都市人无法理解的礼仪习俗,在这一带却依旧延续着。一个曾对西部文化有过深入研究的学者听说这个消息后说,我去过甘肃天祝县,这里海拔近四千米,如果了解当地人的信仰习惯,从只取人头盖骨看,这个案件或许可以想象,用人的头盖骨作为祭祀的工具,在当地的少数民族中间并不少见。
    在当地有一种特殊法器——人皮手鼓,这类法器只有少数人才可拥有。那些工艺品的制造是有规矩的,要求严格,由一男一女十几岁未婚青年的头顶鼓和人皮制造。而且必须是家族父母善良、无大罪之人死后才有资格蒙制,家人甚至为此而欣慰。现在已用木制皮鼓代替。

    另一种可能就是制成藏语叫“嘎巴拉”的头骨碗。在西部的使用比较普遍,“嘎巴拉”为梵语骷髅的译音,是大悲与空性的象征,由人的头骨制成,同样由人骨做的嘎巴拉鼓也是西部民俗仪式中常用的法器。
    在甘肃和西藏地区,人们认为人是具有灵性的,人的天灵盖是一种美好、善良的象征,当地人认为人是会转世的。比如在西藏的天葬习俗中,死者家属会保存死者的天灵盖,就像汉族人会保留死者的骨灰一样。这都是代表对死者思念的感情。在死者头盖骨上镶嵌铜皮等装饰,都是美好的象征。
    天祝的这起案件很可能是有些人因利益驱使,出现的个别违背法律和宗教信仰,私造、乱制人骨工艺品牟利的现象,这已经背离了当初的本意。
 
真相大白
    据甘肃省公安厅通报,经过调查确认,在甘肃省天祝县炭山岭镇金沙峡大湾口发现的121颗人头骨来自被人私自盗挖的墓穴中。
    据甘肃省公安厅通报:青海省互助县农民乔某等人结伙在荒郊野地的年久无主墓穴中盗挖人头骨,出售给该县梁某。梁锯下头盖骨,卖给甘肃省永靖县刘某。刘将其加工成工艺品出售,谋取非法利益。
    2006年春节前,梁将锯下头盖骨的残余部分装在编织袋中,抛弃于甘肃省天祝县炭山岭镇金沙峡大湾口附近。
    目前,参与此案的人员已全部被当地公安机关传唤,公安机关表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