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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

 阿宝阳光 2012-05-28
人社厅解释,国家(73)计劳业字7号政策规定:临时工、合同工、副业工、轮换工、亦工亦农人员在原单位被招、转、顶替为固定工后,其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招、转、顶替为固定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招、转、顶替到其他单位为固定工后,工龄只能从招、转、顶替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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