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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分析

 香水海世界 2012-05-29
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分析
【2012-04-24   信息来源 : 调研信息处】
                                                                                              致公党合肥市委员会
  一、发展现状
  1、新兴产业快速增长,发展规模初步形成
  2010年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投资361亿元,占工业投资的36%;完成产值1045亿元,增长37%,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8%,占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比例达到36%。2011年1—6月,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产值689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9%,其中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公共安全分别实现产值397、97、94、32亿元,分别占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的58%、14%、14%、5%。从国家发展导向看,新兴产业前景喜人,以新材料为例,工信部最近发布的《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新材料产业预计总产值达2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25%。
        2、涌现部分领军企业,产业技术优势明显
  作为国家唯一的创新型试点市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的龙头城市,我市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向有效益的新兴技术产业集聚,初步建立了新兴产业发展的资源共享体系。仅2010年就拿出70亿元财政资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引进和培育了国内部分行业的领军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京东方、赛维LDK、晶澳、芯硕半导体、杰事杰新材料;以及本土企业安凯、江汽、科大讯飞、阳光电源、国轩高科、四创电子处于所在行业的技术领先水平。
  3、部分细分行业配套产业链基本形成
  2008年,京东方6代线的引入,陆续带动了国内外相关配套企业进驻,从而“无中生有”地串起了平板显示产业链。通过近几年布局谋篇,平板显示、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等细分行业已呈现“领军企业——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良好发展格局。
  二、存在问题
  1、产业体量较小,未形成规模效应
  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体量与周边的南京、武汉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2010年,南京、武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分别为2580亿元、2258亿元;我市分别只相当于它们的40%、46%。目前我市只有平板显示等少数行业已形成产业链,多数行业体量过小,配套状况较差,虽然有的单体企业规模不小,但是整个行业规模过小,效益不佳。
  2、人才、资金等关键要素缺乏
  我市的科教资源丰富,但人才的待遇水平不高,加之企业很少采用期权期股等长效激励措施,吸引和留住高级科技人才较为困难。由于存在“职务发明成果分配主要归属单位” 这一法律规定,绝大多数单位对职工发明创造激励不足,职工发明创造积极性不高。
  资金缺乏表现为:一是风险投资公司少,规模小,还缺少扶持初创期企业的天使基金;二是由于现行考核政策将风险投资公司等同一般国有企业,使得风险公司优先考虑资金安全和保值,不愿意投入高风险项目;三是担保公司少且业务创新不足。如合肥高新区的担保公司规模1000万元,担保比例只有1:5,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四是各金融机构业务集中在政府性项目和大型企业,不愿意贷给风险大管理成本高的中小企业,并且缺少适合中小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定单、仓单质押等新型质押贷款担保方式。五是孵化器资金不足,孵化规模小,那些投资周期长、前期沉没成本高的高风险、高收益新兴产业项目难以取得资金扶持。
  3、技术创新水平不高
  从技术创新方面看,近年来由于政府加大了资助力度,专利申请量同比快速上升,但总量和水平(特别是发明专利的比重)不高。2010合肥专利申请1445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098件;专利授权400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485件。发明专利分别占申请总量、授权总量的14.5%、12.1%。2010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前三位副省级城市为:深圳9615件、杭州3238件、南京2487件。合肥的发明专利授权量只有前三位城市平均数的9.5%。2010年,合肥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3%,高于全国1.8%这一比例。但是相比北京的6.2%、上海的3.2%、深圳的3.9%、南京的3.2%、武汉的2.8%,仍然较低。
  从知识创新方面看,国家布点我省的大科学工程不少,但是由于科技创新投入和转化机制不健全,缺少高智力投入、高附加值、低有形资产耗费的知识服务产业部门,产学研互动性不强,创新资源和科研优势没有转化为本地产业优势,“有技术没产业、有产业没技术”的“两张皮”现象仍然较为突出。
  4、创新产业链不健全
  创新型企业是构成新兴产业的基石。新兴产业崛起关键是,一大批创新型企业在技术创新的突破运用和商业化。由于长期以来的体制束缚,符合创新型企业生长发育的产业生态系统不健全,导致创新型企业在很多方面复制传统企业成长模式,以创新驱动为主的产业发展模式尚未真正形成,新兴产业在产业链上集中于低附加值的制造环节而非高附加值的技术创新环节,“高端产业,低端环节”的矛盾十分突出。而主要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新兴产业,目前还没有形成具有内在联系的产业系统,产业的组织协调性较弱,创新性产业成长的爆发力没有得到挖掘。
  5、创新风险需要评估及合理规避
  2010年,在合肥诞生的最远距离自由空间量子隐形传态等3个成果入选年度中国十大科学进展。为了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合肥已经开工建设世界首个城域量子通讯试验示范网(据《中国科学报》2月21日报道:“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安徽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承建的合肥城域量子通信试验示范网正式建成。合肥市由此成为我国乃至全球首个拥有规模化量子通信网络的城市。”——编者注),国内首条纯电动公交车已经示范运营,而4G、动中通等一批高端前沿项目也在快速推进中。这些前沿领域已有技术突破,但是它们与产业化之间还有多大距离,需要专业人士进行技术路线分析,在评估的基础上谋取风险和收益之间的平衡。总之,对于产业化前景良好的突破性技术,需要大量的投资和商业化运作人才,需要政府、科研部门、中介服务、工业体系的通力合作。
  三、对策建议
  发展新兴产业是责无旁贷的战略选择,将新兴产业逐步培育成为主导产业是长期的逐渐的过程,需要政府和市场各行其是,同通力合作。而在发展初期,由于市场机制还没能很好的发挥作用,此时的政策扶持十分重要。
  1、大力培育和引进创新型企业
  将扶优扶强与培育高特新相结合。在合芜蚌创新实验区、合肥经济圈范围内,按照“龙头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鼓励跨区域跨行业的重组兼并,减轻产业趋同现象。支持孵化器、创新平台、产业联盟建设,增加创新型企业培育数量,形成发展一批,创新一批,储备一批的梯队发展格局。在创新型企业培育过程中,政府自身需要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官产学研金中介”合作,促进大学、研究机构与企业形成相互依存的“创新链”。
  2、完善多样化的投入机制
  以财政资金为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科技创新投融资平台。通过设立基金、设计信贷产品、提供财政贴息、补偿保险和担保费用、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发挥政府投入资金的放大效应。主要任务目标:一是加快科技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二是形成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放大投融资比例,建立产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融资担保基金。重点支持发展牵动性大、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高技术项目。三是建立融资服务机制。设立科技企业项目库,加强对科技企业的融资跟踪服务。建立政府、企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的“四位一体”机制,共同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加快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转让系统的试点。五是组织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工作。对企业研发阶段探索基金加保险的投入模式,投资失败可获得保险赔偿,研发成功再入股。
  3、积极搭建服务平台
  一是大力加强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以核心技术开发为主线,优化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大型企业的技术转移中心和公共技术中心平台等资源,推出一批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着力为企业提供各类专业服务。实施高校科研院所科研项目信息和企业科研需求信息首发交流制度,加强技术交流、学术交流,实现创新资源的“无缝对接”。二是进一步扩大孵化器规模,完善孵化器功能。加强各级各类孵化器建设,建立特色孵化器,增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能力。三是加强海内外创新合作。积极与港澳、长三角、珠三角等加强合作,更大范围内实现科技资源、科技信息的共享。参与长三角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合作组建科技组群、联合科技创新、科技人才培养等科技行动。四是整合内部资源。市直各部门及其他部门的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4、改善政府宏观管理的决策协调机制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和服务由于技术、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不完善,规模小,往往成本较高,消费市场的认同度低,需要政府积极推动,比如逐步解决新能源产业发展中遇到的电网接入、价格补贴等问题,以帮助企业克服消费观念、技术瓶颈、生产成本、配套设施等一系列障碍。在新兴产业成长过程中,政府需要积极关注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比如理顺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的价格形成机制,适时进行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政府还要统筹协调市县之间产业布局问题,减少投入分散、重复建设带来的资源浪费和效益低下问题。
  5、强化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提高对创新型企业、产学研战略联盟、产业基地、驰名(著名)商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际(国家)标准等创新平台和创新型企业的奖励幅度。建立人才引进专项补贴资金,在户藉政策、住房补贴、福利待遇、所得税退税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比照周边南京、武汉、长沙优惠政策实行。探索建立技术、专利入股等政策,充分调动科研机构和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确保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二是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或创新型企业给予不同的政策扶持。出台面向技术开发、产业化的贷款贴息政策,以及鼓励技术开发机构的优惠政策。在产品研发和中试阶段,向创新企业提供无偿资金、中长期贴息贷款、担保贷款;建立知识产权(专利)质押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知识产权(专利)质押。鼓励自主创新创业。如降低自主创新型企业注册资本门槛,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对一次出资有困难的,其注册资本可分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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