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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团]十匹奥运“黑马”,没有最黑,只有更黑

 相约归渡头 2012-05-31
[翻译团]十匹奥运“黑马”,没有最黑,只有更黑  由 杰克斯派罗 发表在虎扑体育·体育场 http://bbs.hupu.com/sports



人们喜欢看体育比赛,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喜欢看那些不可思议的“颠覆”,像奥运会就是那些不被看好的一方制造难忘的颠覆历史的时刻,进而在体育史上抹上浓厚的一笔。

1896年现代奥运会开始以来,运动员们在团体项目和个人竞技中无时不刻地表演着看似不可能的体育技能。

表演的舞台横跨五个大洲,随着时光的流转,体育技能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有一样东西永远存在于体育赛事中,那就是戏剧性。

运动员们日复一日挥汗如雨的训练,只为换来在四年一度的奥运会上那短暂的荣耀瞬间,而即便如此,荣耀很可能在不经意间落入他人之手。

观众则总是可以有机会目睹某位运动员或是某支运动队克服一切不利因素,在难以置信的条件下颠覆成功并夺取金牌。

下面这份名单罗列的便是那些颠覆式的传奇。奥运会劣势方破茧而出的例子不胜枚举,该名单选出了最好的10个。

鉴于这份名单有限的名额,金牌必须是入选者基本的前提条件。

 

荣誉提名

玛丽··雷顿(美国)

1984年以前,所有女子个人体操全能赛事的金牌都由东欧国家的选手包揽,但雷顿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历史。她在84年奥运会上,技压罗马尼亚众位体操女将,登上了女子体操个人全能比赛的最高领奖台。

美中不足的是,除了罗马尼亚,东欧的其它国家均因抵制84年的洛杉矶奥运会而拒绝派队参赛,缺乏一定的竞争对手也使得雷顿被排除在这份名单之外了。

 

瑞典足球队

1924年的巴黎奥运会上,几乎没有观众在赛前认为瑞典足球队可以战胜卫冕冠军比利时队。

结果是不仅瑞典队获胜,而且还以8-1的惊人比分完爆对手。

然而,瑞典队最终只摘得一块铜牌,而这份名单只留给金牌获得者。

 

威尔玛·鲁道夫(美国)

鲁道夫的一生都在不停地颠覆。12岁以前,她不得不面对猩红热、百日咳、水痘、麻疹以及小儿麻痹症等疾病的困扰。

译者注:猩红热属于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多见于28岁小孩,常发生于冬春季节。临床以发热、咽喉肿痛或伴腐烂,全身布有弥漫性猩红色皮疹为特征。和其它四种儿童疾病一样,都属于传染病。

12岁那年,她却成为一名无病一身轻的体育天才,真是非同寻常。

到了20岁,她更是成为了一名奥运会参赛选手,在1960年的罗马奥运会上,她统治性地勇夺三枚金牌。不过那会儿鲁道夫早已是公认的田径名将,因此她不符合“不被看好的一方”这个条件。

 

“鳗鱼”埃里克·莫桑巴尼(赤道几内亚)

2000年悉尼奥运会之前,莫桑巴尼从未在奥运会规格的水池中游过泳,因此一项100的游泳比赛对他来说可谓是一个巨大的任务。

他花了15272的时间完成了100自由泳的比赛,这个成绩即便放到200的自由泳里也是拿不到奖牌的。尽管如此,他还是得到了当时在场观众长时间的起立鼓掌。

在参加奥运会之前,莫桑巴尼只有8个月的游泳经验,但之后他将个人100自由泳的最好成绩提升至57秒以内。他在2000年奥运会上向人们展现的那份勇气在日后成为永恒的标志性象征。但他毕竟没有拿牌,所以只能得到提名。

 

正式名单

10. 阿根廷终结美国统治



时间:2004年雅典奥运会

赛事:男子篮球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美国首次派出职业球员组建梦之队参加篮球比赛,此后连续4届奥运会所向披靡,统治了奥运篮球赛场。

然而到了04年“梦之队”的辉煌却成为了遥远的记忆,其实在揭幕战惨败给波多黎各队后,这一事实就昭然若揭了。

那时候梦之队已经并非全是NBA最好的球员组成的球队了,但雅典奥运会仍然有着一批精英球员参加:如邓肯、詹姆斯、韦德及艾弗森等。

大多数观众都将梦之队首战失利的原因归结为过于自负,他们还认为实力可以唤醒沉睡中的美国男篮。但很快梦之队又在小组赛中输给了立陶宛队。

即便到了那种时候,梦之队的球员仍然不承认“天赋球员不足,国际比赛中很难再碾过强队”这一事实。

随后这支04年的梦六队在半决赛中遇上了由吉诺比利领衔,高手云集的阿根廷男篮。

这位马刺队的明星后卫全场独取29分,三分线外六次出手命中四记,将美国队挡在了决赛门外。

有些人认为梦之队的这场失利对自负的美国人来说来得太晚了,然而直到这场比赛开赛前,也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认为美国会在真正关键的比赛中落败。

这场失利促使了美国男篮梦之队选拔机制的改革,这也是美国篮球队在国际大赛上第二惨重的失利。

额,第一惨重的失利就是接下来要讲的这场。

 

 

9. 苏联战胜美国夺取奥运男篮金牌(多年夙愿)



时间: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

赛事: 男子篮球

直到今天,那12枚银牌还放置于瑞士洛桑市的某个地下室里,等着1972年美国男子奥运篮球队的12名成员前来认领。

1936年首夺奥运金牌以来,美国男篮一直所向披靡地占据着奥运会的最高领奖台,直到1972年的慕尼黑奥运会。

事态看起来就像之前的比赛一样畅通无阻,进入决赛之前,美国男篮一路过关斩将,七场比赛下来总共净胜对手230分之多。

然而,那一届奥运会篮球比赛也变得和当时苏美政治竞争格局的情况一样,因为在另一边,苏联男篮也取得了70负的战绩,惊人的巧合在于,七场比赛他们也刚好净胜对手230分之多。

虽说苏联男篮不像美国男篮那样,在以往的比赛中总能习惯性的获得胜利,但他们好歹也一直是一支职业团队,自奥运会开始以来一共参加过400场篮球比赛。

两支球队适时地在决赛中相遇,随着苏联取得一定的比分优势后,美国队很快意识到这场比赛肯定不会像之前那样出现一边倒的局面了。

美国队此后重整旗鼓,在比赛仅剩几秒钟的时间里将比分追近至1分。说着迟,那时快,现任76人队的教练科林斯(1972奥运会美国男篮后卫)断下苏联的传球并径直杀向篮下。

在上篮的时候科林斯被重重地拽下,看起来好像是受伤了。不过他勇敢地站了起来并稳稳罚进两球,美国队又建立起1分的领先优势。

然后,奥运会历史上最有争议的一刻发生了。

此时离比赛结束还剩3秒,苏联队发界内球,但很快裁判就在比赛还剩1秒的时候停表,理由是苏联的教练席抗议裁判在科林斯罚球的时候忽略了球队要的一个暂停。

于是裁判决定将比赛时间重新调回至“剩3秒”,比赛继续。苏联队未能在3秒时间内得分,但记录台在之前回调时间的过程中出现了失误,裁判又一次下令重调时间,苏联队也又一次得到了发界内球的机会。

这一次,苏联队的亚历山大·贝洛夫没有浪费机会,他在得到长传后放篮入筐,帮助球队以一分之差险胜美国队,苏联也就此拿下了奥运男篮的金牌。

美国队的球员们至今都拒绝接受比赛的“合理”结果,他们的确有理由喊冤,但苏联获胜的结果却是无法改变的。

后人记住这场比赛是因为存在争议性,但这仍然是一场由苏联制造的颠覆式比赛。

 

 

8. “飞跃的家庭主妇”勇夺四金(荷兰)



时间: 1948年伦敦奥运会

赛事: 田径

很不幸,范妮-布兰克尔斯-科恩职业生涯的黄金期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

然而,狂风骤雨般的战争并没有阻止范妮不断地在体育界打破世界纪录,也没有阻止她在1948年奥运会上以30岁的“高龄”参加了多项田径比赛项目。

去往伦敦的参赛之路并不平坦,在1946年的欧锦赛上,范妮的表现有些令人失望。这很有可能是参赛前六个月她刚生过孩子的缘故,而且她还试图参加多项田径赛事。

1948年奥运会,范妮将参赛项目限制在四项:10080栏,2004x100接力。

抵达伦敦的那一刻起,范妮就饱受质疑。英国的领队杰克·科朗普就发出了“范妮老矣,尚能饭否?”的质疑之声。

那个时候,女运动员参加奥运比赛并没有像现在那么普遍。范妮参赛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因此家乡有许多人认为她应该在家相夫教子而不是体育场竞技。

范妮将所有的声音搁置在一旁,做着她一直以来最擅长的事情----跑步。

第一个项目是女子100,范妮轻取金牌。两天后她又将80栏的金牌收入囊中。又过了两天,200的金牌也被范妮摘得。

上述三项赛事中,除范妮外没有任何一名选手的年龄超过23岁。

194888,在最后一项赛事4x100接力中,荷兰队将范妮这位传奇老将安排在最后一棒,范妮也不负众望地以0.1秒的优势战胜澳大利亚队的选手,自己也拿到了那次奥运会的第四枚金牌。

范妮惊人的表现使她得到了“飞跃的家庭主妇”称号,这份名单上也自然有了她的一个位置。

 

 

7. 英国队让老美们震惊了



时间: 2004年雅典奥运会

赛事: 男子4x100接力

当美国的短跑健将们在100决赛中分别取得了第一、第三和第四名后,几乎每个人都认为4x100接力已经是美国的囊中之物了。

100决赛中,加特林以985的成绩夺得金牌,格林987摘取银牌,克劳福德的成绩也达到了989,排在第四位。

英国队是少数自以为可以击败美国的队伍之一。考虑到英国队中队员100的最好成绩也不过1012,这样的自信可以说是完全不理智。

2004年奥运会100比赛中,只有5名选手跑进了10秒,其中三位就是上述提到的美国队员们,他们都参加了4x100接力赛。

高手云集的美国队看似不可能会与金牌失之交臂了。

不过接力赛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接力棒的传递,美国在这方面做得并不好,而英国队恰恰是传棒环节的高手。

加特林和米勒在交接棒时不慎将接力棒滑落,美国也因此被拉在后头。英国队则将每一个环节的交接做得近乎完美,英国队的弗朗西斯领先所有选手进入到最后一棒的比拼中。

此时美国选手的个人能力明显地体现出来了,格林渐渐向弗朗西斯迫近,然而,之前的错误还是没有来得及弥补,英国队最后还是以最微弱的优势取得了胜利----0.01秒之差。

这是一场一照相判定胜负的比赛,一场不可能出现同样机率的比赛,一场以弱胜强夺取金牌的比赛,无疑值得在这份名单上占有一席之位。

 

 

 

6. 美国占尽上风夺走胜利



时间: 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

赛事: 女子4x100 自由泳接力

东德在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的女子游泳项目上展现出了强大的竞争力,不过之前他们并未在奥运会上取得过这样那样的成绩。四年前的慕尼黑奥运会上,美国队一枝独秀,囊括了13项赛事中的8枚金牌,可谓是女子泳坛的霸主。

四年后,东德超越了美国队先前的战绩,她们包揽了13项赛事的其中11项,而在这11项赛事中,除了蛙泳以外,其余项目的世界纪录或者是奥运记录都被东德的女选手们打破了。

东德实力之所以得以急速提升,其原因在于国家1974年的一个类固醇的计划。

这项计划由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臭名昭著的斯塔西国家安全局全盘监控,选手们无意识地服下有助于提高竞技水平的药物和激素。斯塔西的情报人员交织成一张巨大无形的网络,专门搞掂那些对该项计划有所疑虑的人们。

药物的副作用对服用过的运动员后半生带来了极其不良的影响,这起事件从根本上来说是德意志国家历史上的另一出悲剧。倒是这些药物在运动场上起作用了,女运动员们在赛场上更像是一台台机器人。

她们将游泳比赛的冠军一个接着一个地收入囊中,即便是美国游泳明星雪莉·巴巴肖夫也未能在任何一个单项比赛中击败东德的女选手。雪莉15岁参加72年的奥运会时曾经斩获一枚金牌,然而到了四年后的蒙特利尔,她却只能在个人项目中拿走三块银牌。

不过由金·佩顿、吉尔·斯特克尔、巴巴肖夫和温蒂·博格莉欧组成的女子4x100自由泳接力队成功地夺取了该项赛事的金牌。她们以34482的成绩打破了世界纪录,这个成绩也领先东德队0.68秒。

战胜最大热门总是鼓舞人心的,但是当那支最大热门的队伍采取欺诈的手段时,胜利所意味的东西就更多了。美国队在那届奥运会游泳比赛上,光明正大地上演了一出颠覆式的胜利。

 

 

5. 霹雳七娇娃(美国)



时间: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

赛事: 女子体操

玛丽·卢·雷顿在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展现了她特殊的体操技能,当1996年奥运会又一次在美国举办时,美国女子体操队的选手们也又一次地展现了雷顿的风采。

雷顿是美国第一位赢得女子体操个人全能金牌的运动员,96年奥运会上,七位年轻的女选手齐心协力,共同为美国队斩获了奥运史上第一枚体操团体金牌。

体操项目向来被东欧国家独占,俄罗斯和罗马尼亚也是一如既往地出色。除了1984年被罗马尼亚夺走一块之外,俄罗斯队包揽了自1952年以来所有的体操团体金牌。

比赛看起来又是奔俄罗斯夺魁去了,在进入决赛阶段时,俄罗斯以微弱的优势领先于美国队。

美国队藉着主场观众的热情助威,在决赛当天的发挥相当出色。

俄罗斯在开局的平衡木环节表现过于平庸,美国队也藉此取得一定的领先优势,但要夺冠,必须在压轴的跳马环节上守住优势。

金牌看起来像是和美国队开了个玩笑,多米尼克的前两跳均已跌到收场。随后柯丽又在第一次尝试中扭伤了脚踝。

但是,全世界的观众马上就被接下来的一个充满勇气,难以忘怀的瞬间迷住了。

受伤的柯丽已经几乎无法行走了,但在第二跳的时候,她成功地在跑道上完成了冲刺,并且在之后做出了一个近乎完美的跳跃。

随后柯丽在教练贝拉·柯罗尔伊的搀扶下下场,那一幕成为奥运史上最具标志性意义的画面之一。

或许即便是柯丽退出比赛,美国队也是有希望最终夺魁,但比赛的时候谁也不会有这样侥幸的想法,而正是柯丽完美的演出确保了美国队最后的胜利。

美国队以最鼓舞人心的方式,终结了苏联在女子团体操项目上近50年的统治。

 

 

4. 卢伦·加德纳掀翻“北极熊”(美国)



时间: 2000年悉尼奥运会

赛事: 古典式摔跤

2000年悉尼奥运会之前要是下一个必胜的赌注,那么这个赌注就是亚历山大·卡列林将赢取古典式摔跤的金牌。

卡列林绰号“北极熊”,之前以连续三届夺得奥运会摔跤金牌,自1988年踏入摔跤竞技场以来包揽了所有自己参加的国际摔跤比赛冠军。

数据上卡列林的统治力则更让人吃惊。在悉尼奥运会之前,卡列林连续6年没有在比赛中失掉哪怕一分。

至今,卡列林仍被公认为是古典式摔跤史上最好的选手。

他在悉尼奥运会决赛上的对手是来自美国怀俄明州的农场小伙,卢伦·加德纳。

加德纳称自己的力量源于从小在自家奶牛场干杂活的积累,参加悉尼奥运会之前,他从未在任何国际比赛或者是美国大学体育总会的比赛中得到过冠军。

加德纳的力量的确让卡列宁吃到了些苦头,后者在比赛中显得很疲惫。

第一轮双方战成僵局后,加德纳很快在第二轮以一记背摔先拔头筹。随后卡列宁试图擒拿一段时间未果,加德纳则紧锁双手,直至卡列宁两手打滑。那一刻加德纳放出了非常精妙连裁判都不敢相信的一招。比赛暂停后,裁判仔细地看了录像回放,随后在观众的喘气声中将得分判定给了加德纳。

这是卡列宁六年以来失掉的第一分,而这一分演变成为他职业生涯国际大赛的唯一一场失利。

美国小伙之后守住了第二轮剩余的时间以及加时赛(常规赛必须要得到三分才能获胜)。

加时赛最后几秒钟,卡列林两手叉腰,向后退了几步,算是承认了这场比赛的失利。

就像所有的“黑马”选手一样,加德纳几秒钟后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因为在那个时刻,他仍然作蜷伏状,防备着卡列宁的攻击。清醒过来后,加德纳才发现自己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3. 埃米尔·扎托佩克一时兴起跑马拉松(捷克斯洛伐克)



时间: 1952年赫尔辛基奥运会

赛事: 马拉松

1952年奥运会之前,埃米尔已经是当时世界上著名的一位长跑健将了。他在10000的比赛中轻取金牌,在5000的比赛中更是上演了后来居上夺取金牌的好戏。

那么,这位世界上最好的长跑选手之一是怎么制造奥运史上的“奇迹”呢?

埃米尔直到比赛前最后一刻才决定跑马拉松,之前他参加过的最长的跑步比赛是10000,这个距离仅相当于马拉松的四分之一。

他的主要对手是英国的皮特斯,当时世界纪录的保持者。皮特斯的个人最好成绩比当时任何一名参赛选手至少快出五分多钟。

据称在比赛中,埃米尔赶上皮特森的时候问后者自己的步伐是否显得过快。皮特森半开玩笑地告诉他说步子迈得太慢了,这促使埃米尔加快了步伐,绝尘而去。

看来两人之间简短交流的背后有着深远的影响,皮特森甚至连比赛都没有完成。

埃米尔挨个超越,最终以22303的成绩第一个冲过终点线,比第二名快了两分半钟多。

他的这枚马拉松金牌是奥运史上拿的最奇怪的运动员跨项目比赛的金牌。

在比赛前临时决定参加一个跨项目的比赛并且最终获胜确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何况这只是埃米尔第一次参加马拉松级别的比赛。

更夸张的是,他一时兴起参加马拉松后,世界纪录保持者皮特森却因此没有跑完比赛。

埃米尔是一名拥有独一无二个性的运动员,1952年奥运会上他的表现足以让他走上神坛供后人景仰。这也就是为什么不会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的原因所在。

 

 

2. 日本击败美国夺魁



时间: 2008年北京奥运会

赛事: 垒球

20057月,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通过投票的方式将棒球和垒球比赛从奥运会比赛项目中移除。

因为投票的保密性,做出移除决定的原因一直不为人知。但大多数人猜测垒球被移除的原因在于世界范围内参与性不足,而且缺乏竞争的平衡性。

换句话说,就是美国垒球太出色了。自1996年垒球被列为奥运比赛项目之后,美国拿下了全部三届奥运会的金牌,期间对对手的连胜纪录高达79场。

投票结果在2008年以后的奥运会生效,因此北京奥运会成了垒球比赛最后的亮相。

显然,比赛看起来不过是和前三届一样的一个流程。

第一阶段的比赛,美国队七战七胜,刷了53分,同时只让对手得了区区一分而已。

在小组赛对上日本的比赛中,美国队以9-0轻松取胜。这已经是美国队连续第三次击败日本队了(垒球赛事安排有些特殊)。

双方第四次相遇,胜者可以直接进入决赛,美国仍然占据上风,只不过4-1的比分较之前稍微接近了一些。

落败的日本队不得不和澳大利亚去竞争另一个决赛名额,不过日本队以一场12分的大胜杀进决赛,并又一次地对上了三届奥运冠军得主美国队。

决赛中,日本队的火球手上野由岐子只让美国队拿下区区一分,这也使得日本队最终以3-1的比分战胜对手夺魁,成就了可能是奥运会历史上最意想不到的胜利。

垒球被赶出奥运会的一大理由就是美国太强。可戏剧性的是,他在奥运会的谢幕演出却算是奥运会决赛历史上最出乎意料的比赛了。

 

1.比利·米尔斯从天而降(美国)



时间:1964年东京奥运会

赛事: 男子10000

奥运会历史上颠覆式的胜利有很多,但有一位叫比利·米尔斯的男子则是所有颠覆中最传奇的那位。

米尔斯有一部分拉苏族的血统,在南达科塔州的印第安区长大。12岁时他成了一名孤儿,此后便开始从事跑步和拳击方面的运动并展现出一定的天赋。

译者注:苏族是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代表苏族大联盟之内的各个部落,亦指他们使用的各种方言。

后来他拿到了堪萨斯大学的运动员奖学金,并在大学的田径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毕业后他进入海军陆战队服役,期间获取了奥运会的参赛资格。

1964年的东京奥运会上,米尔斯成功晋级男子10000决赛,但在所有29名选手里,他只是一个无名小卒。

然而,当比赛进入最后冲刺阶段的时候,跑在前头的却是米尔斯,和他并驾齐驱的还有世界纪录保持者,澳大利亚的克拉克以及突尼斯的穆罕默德。

克拉克的世界纪录比米尔斯资格赛的成绩足足快出一分多钟,但穆罕默德成了关键时刻决定比赛孰胜孰败的那个人。

这位突尼斯长跑健将当时跑在克拉克和米尔斯之间,一些身体的轻触之后,他取得了暂时性的领先。

随后克拉克渐渐拉近距离,米尔斯也紧随其后。就当比赛看起来变成克拉克和穆罕默德的冲刺战时,米尔斯突然换挡加速,并在最后100的冲刺阶段冲到了最前方。

赛后米尔斯说他的策略是在最后冲刺阶段发力,并在赛中时刻提醒自己会赢得比赛。

在采访中米尔斯还说道自己不懈努力的动力在于:第一个冲过终点的那一刻,你就是世界上最好的一万米运动员。

米尔斯的这句话完美地诠释了奥运精神,“冲过终点的那一刻”成了每一位运动员追求的目标,这也是观看奥运会的魅力所在。

米尔斯不单理解了奥运精神,还将之进行传递,这是前人没有做到过的。也正是因如此,他将自己提升到了一个令人难以想象的高度。

这份名单上的所有获胜者都证明了一个道理:在体育竞技中,一切皆有可能。然而,我们却找不出哪一幕画面会比米尔斯1964年最后100的那段冲刺更能印证上述这个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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