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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字〔2012〕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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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省公路综合整治
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鲁政字〔2012〕1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十一五”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公路交通工作的总体要求,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2009年以来,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公路综合整治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组织实施了以“公路强基础、环境上档次、服务再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公路综合整治活动,在维护路产路权、消除安全隐患、服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畅、安、舒、美”的大路网逐步形成,充分展示了山东公路交通“三个服务”的良好形象。在交通运输部开展的全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检查中,省交通运输厅被交通运输部授予“十一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省上下加快公路交通事业发展,省政府确定,授予在公路综合整治和“十一五”全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济南市等22个单位“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全省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创先争优,扎实工作,继续推进全省公路交通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交通 表彰 通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月13日印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市
济南市
枣庄市
潍坊市
德州市

二、先进集体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工程管理局
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省林业局资源和林政处
济南铁路局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
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济南市公路管理局
枣庄市公路管理局
潍坊市公路管理局
德州市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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