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訣云:兩課無剋號八專,陽日日陽順行三,陰日辰陰逆三位,中末總歸日上眠。
(八專)幹支同位,只有二課,甲寅日幹支同寅,庚申日幹同申,癸丑日幹支同丑,丁未、己未日幹支同未。若二課內有上下剋仍用剋,若無上下剋,不取遙剋,剛日則以第一課上神,在天盤順數三神為用,如子則順數子丑寅,以寅為初傳,柔日則以第四課上神,在天盤逆數三神為用,如子則逆數子亥戌,以戌為初傳,其中末俱用幹上之神,若順數逆數,而俱同幹上之神,則三傳皆歸一神,是名(獨足),凡占不利。八專,亦名(帷箔不修)。
如甲寅日巳將申時,幹支同位,上下無剋,只得二課,不取遙剋,甲乃剛日,以日上亥,在天盤順數三神至丑,以(丑)為初傳,中末俱用幹上亥,名(八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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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
巳 |
卯
午 |
辰
未 |
巳
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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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
辰 |
月
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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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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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卯 |
加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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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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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
寅 |
戌
丑 |
酉
子 |
申
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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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課 |
第
三
課 |
第
二
課 |
第
一
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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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
亥 |
申 |
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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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 |
寅 |
亥 |
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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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丁未日子將酉時,幹支同位,只有二課,上下無剋,丁乃柔日,以第四課上之丑,在天盤逆數三神至亥,取亥為初傳,中末俱用幹上戌,名(八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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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巳 |
酉
午 |
戌
未○ |
亥○
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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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辰 |
月
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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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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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卯 |
加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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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
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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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
寅 |
辰
丑 |
卯
子 |
寅
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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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課 |
第
三
課 |
第
二
課 |
第
一
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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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 |
戌 |
丑 |
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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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 |
未 |
戌 |
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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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己未日午將辰時,兩課無剋,己乃陰日,以第四課上之亥,在天盤逆數三神至酉,取(酉)為初傳,中末俱用幹上酉,名(獨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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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巳 |
申
午 |
酉●
未○ |
戌
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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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辰 |
月
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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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
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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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
卯 |
加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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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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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
寅 |
卯
丑 |
寅
子 |
丑
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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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課 |
第
三
課 |
第
二
課 |
第
一
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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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 |
酉 |
亥 |
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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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 |
未 |
酉 |
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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