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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

 隐形藏獒 2012-06-03

  “我一直以为我们公司不是高新技术企业,没有证书,就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差一点就错过了这减免税的福利,省了好几万的税款呢。”大连一家软件公司老板的话,代表了很多高新技术相关的企业现状。

  可正如上面提到的和大连软件公司一样,一些高新技术产业相关企业对自己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专业性问题概念模糊,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程序,可以享受到哪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也都不够了解,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不明确,有的甚至是符合条件可以享受优惠却还不知道。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更好的发展。

  为此,大连市国税局联手市科技局共同举办了一场和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政策辅导会,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点、认定综合评价指标、高新技术企业的减免税政策等问题进行了“一条龙”式培训。有意向有需求的107家企业参与了此次辅导。据介绍,为了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国家先后出台了各项扶持政策。在税收方面,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制定了许多的优惠,如降低税率、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技术转让所得免税、减税等。一些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单位,只要是符合了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也是可以享受到其它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

  享受15%所得税税率一定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较普通企业25%的税率,能节省近一半的税款。如果想享受这个优惠税率,前提条件就是必须要拥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证书。企业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需要持证书复印件及季度按照1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书面申请,到所属的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所得税预免备案。只有备案后,才可以在申报季度所得税时按15%税率预缴。

  需要注意的是,要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纳税人一定要对研发费实行专账管理,设置研发费明细科目,以区分其他费用。

  非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享受研发费50%加计扣除。据介绍,为了让企业提高科技含量,充实研发力量,即便不是高新技术企业,只要企业产生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还是可以享受到加计扣除优惠的。也就是说,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还允许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如果一家企业同时有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需要分别归集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也是可以加计扣除的。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就不能够享受这项优惠了。

  据介绍,目前我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332家,其中国税局管辖235家,地税管辖97家,去年新认定96家。2011年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减免税额达13.8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额8.9亿元,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额4.9亿元。而高新技术的潜在企业群体其实更加庞大,并且呈快速增长的势头。

  纳税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也可享受减免税款。现在,大连的很多企业已经步入了高精尖的行列,拥有了自己企业的专利技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在会上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国家鼓励我们搞高新技术,我们也确实研发出了有科技含量的技术,并且通过转让这些技术获得企业效益。可是,我们公司并没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在转让这些技术的时候,也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吗?”大连市国税局给予了明确的答复“可以,无论是不是高新技术企业,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就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超过的部分,可以减半征收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享受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是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

  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2、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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