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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扶持民政工作经费的报告
2012-06-08 | 阅:  转:  |  分享 
  
关于请求扶持民政工作经费的

报告



省民政厅:

我县地处秦巴山区,位于汉江中游,处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腹地,全县辖20个乡镇(场),349个行政村,8个社区居委会,14万户59万人,版土面积3863平方公里,呈“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格局。境内山高谷狭,自然灾害频发,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属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鄂发[2010]7号)精神,郧县县委、县政府迅速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任务》(郧发[2010]13号文件),落实了乡镇民政机构编制。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的牌子,启用民政办印章。每个乡镇民政办安排不少于6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用房,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每个乡镇民政办公室配备了2名以上国家公务员,根据乡镇规模,实行“以钱养事”办法设置民政公益性岗位27个,去年,人员招录到位并经培训后已全部到岗。同时,为满足基层民政服务需求,已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公益岗位150多个,充实到县老龄办、县社会福利院、县光荣院、县殡葬管理所、县救助站等局属单位,民政基层力量得到切实加强。

随着民政工作范围的不断拓展,基层民政工作经费不足的“短板”也愈加突出,制约和影响民政政策的有效落实。加之我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县级财力薄弱,仅是一个工资财政,配套的民政工作经费十分有限,特恳请省民政厅在民政工作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请求解决经费100万元。

特此报告,请予扶持。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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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仰视苍穹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