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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一中禁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

 沙漠黄龙 2012-06-13

惠济一中禁放烟花爆竹

实施方案

 

为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预防火灾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根据郑州市通知精神和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郑州市、惠济区教体局通知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增强师生及家属的安全意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
    1
、领导小组。

  长:杜双莲

副组长:胡海峰

  员:江留根      刘小伟  各班班主任   

    四、主要措施
     1
、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禁放意识。
   
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和召开教职工会、班会、集会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我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教育师生及家属不买、不藏匿、不燃放烟花爆竹,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及家属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提高遵守法规和学校禁放规定的自觉性。(禁放宣传标语: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泰山;校园安全,人人有责;遵守禁放规定,共建和谐校园;珍惜生命和健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强化管理,加强巡查,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监管,确保学生不携带、不燃放烟花爆竹。门卫严格负责外来人员及学生上学时登记检查,积极宣传劝阻,杜绝烟花爆竹进校园。靳二菊、杨艳茹负责学生公寓的巡查与学生管理,教育监督学生不携带、不燃放烟花爆竹。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实行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搜查与劝阻相结合,确保学生不携带、不燃放烟花爆竹。各值班人员及政教处人员负责学生课间的巡查。
     
二是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监管与巡查,确保校园内无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值日领导、值日教师、门卫、公寓管理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实行24小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政教处,对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一要进行劝阻,二要按照学校有关制度进行惩罚,三要向公安机关举报,。
   
五、工作要求
    1
、建立健全信息上报机制。
   
政教处、教导处要积极宣传落实校园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逐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一旦发现携带、燃放现象及其他事故,要立即上报政教处,凡是迟报、误报、不报的一律以学校安全制度追究责任。
    2
、抓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
   
如因宣传、控制等工作不到位,导致校园内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一查到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是教工或教工家属的,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并进行问责;是班级学生的,将按人次扣除班级量化积分,并对班主任进行问责;在学生公寓、食堂、教室、操场、教工宿舍等地出现燃放现象的,将追究各管理员、值班人员、班主任、治安员及重点部位的监管人员的责任;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事故的,由燃放者本人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惠济一中

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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