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公积金按月划转还贷业务流程 |
http://www. 时间:2012-6-11 21:09:26 查看: 129 |
贷款流程:借款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购建房相关资料到中心领取贷款文本 >借款人及其配偶将填写完整的贷款文本及所需资料原件、复印件交中心审查 > 中心审查、审批,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 >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借款人将银行审定盖章的借款合同和相关抵押证明交中心 > 中心划款 申请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凡在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单位在职职工,信用良好,且符合国家及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相关条件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可以申请贷款。 申请贷款必备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2.填写完整的贷款文本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 5.诚信保证书 6.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申请贷款选择性资料(以下资料发票有效期为一年) 1.购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危房改造还迁住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不低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房款税务发票,《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购二手住房提供售房人持有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产权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房屋价值评估报告书》、《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首付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自建、翻建住房提供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许可证和相关费用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4.大修住房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大修预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贷款办理过程要求的其他材料 承诺时限:贷款受理到贷款通知书发放10个工作日,借款合同和抵押登记手续交中心到资金划拨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收费依据: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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