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第三十四讲 八卦纳甲
2012-06-17 | 阅:  转:  |  分享 
  
第三十四讲八卦纳甲

北宋张浚在《紫岩易传》里面说:“乾配甲壬,坤配乙癸,艮兑配丙丁,坎

离配戊己,震巽配庚辛,此纳甲法也。”八卦纳甲,就是以八卦与十天乾匹配。

据说,其法起于西汉时期的京房,东汉魏伯阳著《周易参同契》及三国虞翻注解

《周易》,都用此纳甲法。





图34-1纳甲法图

上图,是宋元时期典型的八卦纳甲易图,见于元元胡一桂《周易启蒙翼传》

书中。



此图,似乎可以用来表达《周易·系辞》“悬象著明莫大于日月”的含义。

我们看到,把十天乾匹配到“先天八卦”图上面,正是“乾配甲壬,坤配乙癸,

艮兑配丙丁,坎离配戊己,震巽配庚辛”。就月象来看,初三日暮“月出庚”,为

生明震象;初八日“月見丁”,为上弦兌象。十五日“月盈甲壬”,为月望乾象;

十六日旦“月退辛”,为生魄巽象;二十三日“月消丙”,为下弦艮象;三十日“月

灭乙癸”,为月晦坤象。





图34-2月象图



南宋朱震之前,有北宋沈括于《梦溪笔谈》书中谈到纳甲法,没有用“先天

八卦”匹配十天乾的易图。至朱震方于《汉十易传卦图》中列出用“先天八卦”

匹配十天乾的易图。

1





图34-3朱震所列月之盈虚图

上图是本魏伯阳《周易参同契》里面的说法而画,是用所谓的“先天八卦”

匹配十天乾。



图34-4朱震所列纳甲图

上图是为着表达“八卦十日之义”而画,并且说明“举甲以该十日”就是“纳

甲”的定义。



我们查阅“先天八卦”图出现之前的道教典籍,虽然有天干配月象之说,但

是却没有用“先天八卦”方位予以表达的迹象。即便是五代的彭晓注解东汉魏伯

阳的《周易参同契》,也是本着“后天八卦”解释“坤乙三十日,东北丧其明”。

所以,后来清代的大学问家黄宗羲在《易学象数论》书中多有所辨正。





2



图34-5惠栋所列纳甲图



上图为清代易学家惠栋在《易汉学》书中列出的《八卦纳甲之图》,这幅图

的构思符合《月令》及《吕氏春秋》之说。图有东西南北四正方向,圆周各布十

天乾。东方为甲乙,南方为丙丁,中央为戊己,西方为庚辛,北方为壬癸。



惠栋说:右图,坎离,日月也。戊己,中土也。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

则离,离象就己。三十日?于壬,三日出于庚,八日见于丁,十五日盈于甲,十

六日退于辛,二十三日消于丙,二十九日穷于乙灭于癸,乾息坤成。震,三日之

象。兑,八日之象。十五日而乾体成,坤消乾成。巽,十六日也。艮,二十三日

也。二十九日而乾体就。出庚见丁者,指月之盈虚而言,非八卦之定体也。甲乾

乙坤,相得合木,故甲乙在东。丙艮丁兑,相得合火,故丙丁在南。戊坎己离,

相得合土,故戊己居中。庚震辛巽,相得合金,故庚辛在西。天壬地癸,相得合

水,故壬癸在北。

足见,惠栋所列《八卦纳甲之图》,较之朱震、杨甲、胡一桂所列“纳甲图”

富有易理。





思考题

1.邵雍说“乾坤纵而六子横”、“乾坤定上下之位,离坎列左右之门”,从来没有说过什

么“乾南坤北”。我们看图34-1,十五日“月盈甲壬”,为月望乾象,是以乾卦当正南方位。

《周易参同契》说“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则明显说乾卦所纳之甲在东方。那么,说

“先天八卦乾南坤北”,是从谁开始的呢?



本讲参考资料



1.后蜀彭晓《周易参同契通真义》:

三日出为爽,震庚受西方。

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绳。

3

震是乾之长子,从此随时渐变至十五日,变成纯乾,乾父也,故云继父体也。亦

如月自三日现形,至于八日成上弦,阳数得半,喻鼎中金木各半也。至十五日圆满出

于东方,鼎中金水圆满得火候也。魏公托此卦象喻月生者,盖将半月三候,攅于半日

六辰,内进阳火,抽添于鼎中,内受火符,有此变化兆萌也。七八道已讫者,谓十五

日乾体成就也。屈折低下降者,谓下文十六日以后,退阳火用阴符也。

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

十六转受统,?辛见平明。

艮直于丙南,下弦二十三。

坤乙三十日,东北丧其明。

十六转受统者,谓十六日以后阳火初退,阴符始生也。巽辛见平明者,亦如阳火初

进之时,与月生三日同也。下弦二十三日,复如上弦同义,金水各半也。坤乙三十日,

东北丧其明者,阴符到此消尽阳火也。縁一月内阴阳各半,阴阳相禅,水火相须,一月

既终,复又如初再用复卦起首,故云继体复生龙也。

壬癸配甲乙,乾坤括终始。

七八数十五,九六亦相应。

四者合三十,阳气索灭藏。

八卦布列曜,运移不失中。

壬癸,阴也。甲乙,阳也。阴阳相配,谓丹母在乾坤。鼎中受阳龙阴虎相合之气,

故云乾坤括终始也。七八九六者,合三十日也。三十日内,七九应阳数,六八应阴数,

乾坤各分其半,至三十日而尽。阴符阳火俱终,故当一月运火之时,皆循八卦列曜,运

行子午,东西抽添升降,则阴阳舒巻,使金水调和。



2.唐李鼎祚《周易集解》: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虞翻曰:谓日月在天成八卦,震象出庚,兑象见丁,乾象盈甲,巽象伏辛,艮象消丙,

坤象丧乙,坎象流戊,离象就己。故在天成象也。在地成形,震为竹,巽木,坎水,离火,

艮山,兑泽,乾金,坤土,在天为变,在地为化,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矣。



3.宋沈括《梦溪笔谈》:

《易》有纳甲之法,未知起于何时?予尝考之,可以推见天地胎育之理。乾纳甲壬,

坤纳乙癸者,上下包之也。震、巽、坎、离、艮、兑纳庚、辛、戊、己、丙、丁者,六子生

于乾坤之包中,如物之处胎。甲者左三刚爻,乾之气也。右三柔爻,坤之气也。

乾之初爻交于坤生震,故震之初爻纳子午,中爻交于坤生坎,初爻纳寅申,上爻交于

坤生艮,初爻纳辰戌,坤之初爻交于乾生巽,故巽之初爻纳丑未,中爻交于乾生离,初爻纳

卯酉,上爻交于乾生兑,初爻纳巳亥。乾坤始于甲乙,则长男长女乃其次,宜纳丙丁,少男

少女居其末,宜纳庚辛。今乃反此者,卦必自下生,先初爻,次中及末,乃至上爻,此易之

叙。然亦胎育之理也。物之处胎甲,莫不倒生,自下而生者卦之叙,而冥合造化胎育之理,

此至理合自然者也。



4.宋陈显微《周易参同契解》:

毎月初三日,月现微明于西方庚位,应震之一阳初生,而《周易》纳甲法,震卦纳六

庚,其造化之理,参合如此。初八日,月现上弦于南方丁位,应兑卦二阳生,而纳丁法则兑

纳六丁,以至十五日,月满于东方甲位,则乾卦又纳六甲,其时卦备三阳,兔蟾俱盛,蟾蜍

本金气之精,故视卦节而渐旺,玉兔乃卯木之魄,故望太阳而吐光。七八者十五也,三五之

4

道已终,则满者亏而伸者屈,高者低而升者降。至十六日一阴生,而当阴用事,月于平旦现

在西方辛位,以应巽卦纳辛。至二十三日,月于平旦现南方丙位,应艮卦纳丙。至三十日,

月没东方乙位,应坤卦纳乙。节尽则又相禅,与阳复用事,继体生龙。龙者,震也。八卦之

中独坎离二卦不与者,徃来升降于六卦,即坎离之二用也。坎离之用,大矣哉!



5.宋俞琰《周易参同契发挥》:

乾纳甲壬,坤纳乙癸,故曰壬癸配甲乙。十干始于甲乙终于壬癸,故曰乾坤括始终。

盖纳甲者,火候之取象也。火候之抽添,与月之盈亏无异。今以六卦布于一月,则震象三日

月出于庚,兑象上弦月见于丁,乾象望日月满于甲,巽象十六日月亏于辛,艮象下弦月消于

丙,坤象晦日月没于乙,不过借此以论身中六卦火候之进退,非真以为一月三十日也。何以

明之?盖参以历法则昼夜有短长,若昼短日没于申,则月合于申望于寅。昼长日没于戌,则

月合于戌望于辰。十二月间,三日之月未必尽见庚,十五日之月未必尽见甲。合朔有先后,

则上下弦,未必尽在八日、二十三日明望晦未必尽在十五日、三十日。



6.清黄宗羲《易学象数论》:

纳甲

世言纳甲本于《参同契》,然京房积算已言“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

之象配庚辛,坎离之象配戊己,艮兑之象配丙丁”,是则西汉之前已有之矣。魏伯阳因其说

而以月象附会之,《参同契》曰:“三日出为爽,震庚受西方。八日兑受丁,上弦平

如绳。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十六转就绪,巽辛见平明。艮直于丙南,下弦

二十三。坤乙三十日,东方丧其明。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终。”虞翻注《易》,亦祖伯

阳。盖以月之明魄多少取象于卦画,而以所见方位为所纳之甲。赵汝楳驳之曰:“昼夜有长

短,昼短日没于申,则月合于申望于寅。昼长则日没于戌,则月合于戌望于辰。十二月间,

三日之月未必昼见庚。十五日之月,未必尽见甲。合朔有先后,则上下弦未必尽在八日、二

十三日。望晦,未必尽在十五日、三十日。”震巽位于西,兑艮位于南,乾坤位于东,与《大

传》甲壬阳入乾,乙癸阴入坤,庚阳入震之卦易位。兑画阳过阴,艮画阴过阳,不能均平与

上下弦月体相符。



5

献花(0)
+1
(本文系大道至简643...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