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讲八卦纳甲
北宋张浚在《紫岩易传》里面说:“乾配甲壬,坤配乙癸,艮兑配丙丁,坎
离配戊己,震巽配庚辛,此纳甲法也。”八卦纳甲,就是以八卦与十天乾匹配。
据说,其法起于西汉时期的京房,东汉魏伯阳著《周易参同契》及三国虞翻注解
《周易》,都用此纳甲法。
图34-1纳甲法图
上图,是宋元时期典型的八卦纳甲易图,见于元元胡一桂《周易启蒙翼传》
书中。
此图,似乎可以用来表达《周易·系辞》“悬象著明莫大于日月”的含义。
我们看到,把十天乾匹配到“先天八卦”图上面,正是“乾配甲壬,坤配乙癸,
艮兑配丙丁,坎离配戊己,震巽配庚辛”。就月象来看,初三日暮“月出庚”,为
生明震象;初八日“月見丁”,为上弦兌象。十五日“月盈甲壬”,为月望乾象;
十六日旦“月退辛”,为生魄巽象;二十三日“月消丙”,为下弦艮象;三十日“月
灭乙癸”,为月晦坤象。
图34-2月象图
南宋朱震之前,有北宋沈括于《梦溪笔谈》书中谈到纳甲法,没有用“先天
八卦”匹配十天乾的易图。至朱震方于《汉十易传卦图》中列出用“先天八卦”
匹配十天乾的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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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3朱震所列月之盈虚图
上图是本魏伯阳《周易参同契》里面的说法而画,是用所谓的“先天八卦”
匹配十天乾。
图34-4朱震所列纳甲图
上图是为着表达“八卦十日之义”而画,并且说明“举甲以该十日”就是“纳
甲”的定义。
我们查阅“先天八卦”图出现之前的道教典籍,虽然有天干配月象之说,但
是却没有用“先天八卦”方位予以表达的迹象。即便是五代的彭晓注解东汉魏伯
阳的《周易参同契》,也是本着“后天八卦”解释“坤乙三十日,东北丧其明”。
所以,后来清代的大学问家黄宗羲在《易学象数论》书中多有所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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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5惠栋所列纳甲图
上图为清代易学家惠栋在《易汉学》书中列出的《八卦纳甲之图》,这幅图
的构思符合《月令》及《吕氏春秋》之说。图有东西南北四正方向,圆周各布十
天乾。东方为甲乙,南方为丙丁,中央为戊己,西方为庚辛,北方为壬癸。
惠栋说:右图,坎离,日月也。戊己,中土也。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
则离,离象就己。三十日?于壬,三日出于庚,八日见于丁,十五日盈于甲,十
六日退于辛,二十三日消于丙,二十九日穷于乙灭于癸,乾息坤成。震,三日之
象。兑,八日之象。十五日而乾体成,坤消乾成。巽,十六日也。艮,二十三日
也。二十九日而乾体就。出庚见丁者,指月之盈虚而言,非八卦之定体也。甲乾
乙坤,相得合木,故甲乙在东。丙艮丁兑,相得合火,故丙丁在南。戊坎己离,
相得合土,故戊己居中。庚震辛巽,相得合金,故庚辛在西。天壬地癸,相得合
水,故壬癸在北。
足见,惠栋所列《八卦纳甲之图》,较之朱震、杨甲、胡一桂所列“纳甲图”
富有易理。
思考题
1.邵雍说“乾坤纵而六子横”、“乾坤定上下之位,离坎列左右之门”,从来没有说过什
么“乾南坤北”。我们看图34-1,十五日“月盈甲壬”,为月望乾象,是以乾卦当正南方位。
《周易参同契》说“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则明显说乾卦所纳之甲在东方。那么,说
“先天八卦乾南坤北”,是从谁开始的呢?
本讲参考资料
1.后蜀彭晓《周易参同契通真义》:
三日出为爽,震庚受西方。
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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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是乾之长子,从此随时渐变至十五日,变成纯乾,乾父也,故云继父体也。亦
如月自三日现形,至于八日成上弦,阳数得半,喻鼎中金木各半也。至十五日圆满出
于东方,鼎中金水圆满得火候也。魏公托此卦象喻月生者,盖将半月三候,攅于半日
六辰,内进阳火,抽添于鼎中,内受火符,有此变化兆萌也。七八道已讫者,谓十五
日乾体成就也。屈折低下降者,谓下文十六日以后,退阳火用阴符也。
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
十六转受统,?辛见平明。
艮直于丙南,下弦二十三。
坤乙三十日,东北丧其明。
十六转受统者,谓十六日以后阳火初退,阴符始生也。巽辛见平明者,亦如阳火初
进之时,与月生三日同也。下弦二十三日,复如上弦同义,金水各半也。坤乙三十日,
东北丧其明者,阴符到此消尽阳火也。縁一月内阴阳各半,阴阳相禅,水火相须,一月
既终,复又如初再用复卦起首,故云继体复生龙也。
壬癸配甲乙,乾坤括终始。
七八数十五,九六亦相应。
四者合三十,阳气索灭藏。
八卦布列曜,运移不失中。
壬癸,阴也。甲乙,阳也。阴阳相配,谓丹母在乾坤。鼎中受阳龙阴虎相合之气,
故云乾坤括终始也。七八九六者,合三十日也。三十日内,七九应阳数,六八应阴数,
乾坤各分其半,至三十日而尽。阴符阳火俱终,故当一月运火之时,皆循八卦列曜,运
行子午,东西抽添升降,则阴阳舒巻,使金水调和。
2.唐李鼎祚《周易集解》: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虞翻曰:谓日月在天成八卦,震象出庚,兑象见丁,乾象盈甲,巽象伏辛,艮象消丙,
坤象丧乙,坎象流戊,离象就己。故在天成象也。在地成形,震为竹,巽木,坎水,离火,
艮山,兑泽,乾金,坤土,在天为变,在地为化,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矣。
3.宋沈括《梦溪笔谈》:
《易》有纳甲之法,未知起于何时?予尝考之,可以推见天地胎育之理。乾纳甲壬,
坤纳乙癸者,上下包之也。震、巽、坎、离、艮、兑纳庚、辛、戊、己、丙、丁者,六子生
于乾坤之包中,如物之处胎。甲者左三刚爻,乾之气也。右三柔爻,坤之气也。
乾之初爻交于坤生震,故震之初爻纳子午,中爻交于坤生坎,初爻纳寅申,上爻交于
坤生艮,初爻纳辰戌,坤之初爻交于乾生巽,故巽之初爻纳丑未,中爻交于乾生离,初爻纳
卯酉,上爻交于乾生兑,初爻纳巳亥。乾坤始于甲乙,则长男长女乃其次,宜纳丙丁,少男
少女居其末,宜纳庚辛。今乃反此者,卦必自下生,先初爻,次中及末,乃至上爻,此易之
叙。然亦胎育之理也。物之处胎甲,莫不倒生,自下而生者卦之叙,而冥合造化胎育之理,
此至理合自然者也。
4.宋陈显微《周易参同契解》:
毎月初三日,月现微明于西方庚位,应震之一阳初生,而《周易》纳甲法,震卦纳六
庚,其造化之理,参合如此。初八日,月现上弦于南方丁位,应兑卦二阳生,而纳丁法则兑
纳六丁,以至十五日,月满于东方甲位,则乾卦又纳六甲,其时卦备三阳,兔蟾俱盛,蟾蜍
本金气之精,故视卦节而渐旺,玉兔乃卯木之魄,故望太阳而吐光。七八者十五也,三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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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已终,则满者亏而伸者屈,高者低而升者降。至十六日一阴生,而当阴用事,月于平旦现
在西方辛位,以应巽卦纳辛。至二十三日,月于平旦现南方丙位,应艮卦纳丙。至三十日,
月没东方乙位,应坤卦纳乙。节尽则又相禅,与阳复用事,继体生龙。龙者,震也。八卦之
中独坎离二卦不与者,徃来升降于六卦,即坎离之二用也。坎离之用,大矣哉!
5.宋俞琰《周易参同契发挥》:
乾纳甲壬,坤纳乙癸,故曰壬癸配甲乙。十干始于甲乙终于壬癸,故曰乾坤括始终。
盖纳甲者,火候之取象也。火候之抽添,与月之盈亏无异。今以六卦布于一月,则震象三日
月出于庚,兑象上弦月见于丁,乾象望日月满于甲,巽象十六日月亏于辛,艮象下弦月消于
丙,坤象晦日月没于乙,不过借此以论身中六卦火候之进退,非真以为一月三十日也。何以
明之?盖参以历法则昼夜有短长,若昼短日没于申,则月合于申望于寅。昼长日没于戌,则
月合于戌望于辰。十二月间,三日之月未必尽见庚,十五日之月未必尽见甲。合朔有先后,
则上下弦,未必尽在八日、二十三日明望晦未必尽在十五日、三十日。
6.清黄宗羲《易学象数论》:
纳甲
世言纳甲本于《参同契》,然京房积算已言“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
之象配庚辛,坎离之象配戊己,艮兑之象配丙丁”,是则西汉之前已有之矣。魏伯阳因其说
而以月象附会之,《参同契》曰:“三日出为爽,震庚受西方。八日兑受丁,上弦平
如绳。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十六转就绪,巽辛见平明。艮直于丙南,下弦
二十三。坤乙三十日,东方丧其明。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终。”虞翻注《易》,亦祖伯
阳。盖以月之明魄多少取象于卦画,而以所见方位为所纳之甲。赵汝楳驳之曰:“昼夜有长
短,昼短日没于申,则月合于申望于寅。昼长则日没于戌,则月合于戌望于辰。十二月间,
三日之月未必昼见庚。十五日之月,未必尽见甲。合朔有先后,则上下弦未必尽在八日、二
十三日。望晦,未必尽在十五日、三十日。”震巽位于西,兑艮位于南,乾坤位于东,与《大
传》甲壬阳入乾,乙癸阴入坤,庚阳入震之卦易位。兑画阳过阴,艮画阴过阳,不能均平与
上下弦月体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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