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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孩到女人-第一部分 误入男寝深处

 蛊惑世家 2012-06-19

  从女孩到女人 

 
    百位歌星成名金曲 - 云雾青山 - 云雾青山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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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孩到女人——第一部分  误入男寝深处(1) - 草根冰心 - 昨夜星辰

从女孩到女人 

第一部分  误入男寝深处

(一)

新学期的第一天,我发现,班上几个新近失恋的女生都不约而同地剪短了头发,似乎是为了迎合梁咏琪的那首歌——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岔,长长短短,短短长长,一寸一寸在挣扎;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惩罚,剪一地伤透我的尴尬,反反覆覆,清清楚楚,一刀两断……

我其实也早有剪发的想法,因为此举虽然不能缓解心情的沉重,但至少可以减轻脑袋的负担,使它看起来更加孤傲。可是,从不喜欢跟风的我为了避免拾人牙慧,只好放弃了“剃度”的冲动,转而弄了一个标新立异的头型。

农历二月二龙抬头这天,我去校外一家名为“酷酷酷”的发廊,忍痛挥泪割腕跳楼地花了四张百元大钞,先是将自己笔直柔顺的秀发烫成方便面形的细弯儿,然后再染成打眼的红色,最后让理发师帮我吹了一个象草娃娃似的根根立的发型。

我顶着这个“怒发冲冠”式的头型,从发廊里一出来就立马迎来了250%的回头率。而且,最让我欣喜若狂的是,我从校门口经过的时候,一向喜欢用鼻孔看人的传达室老爹居然从窗户里探出头来,冒着颈椎病发作的危险,转脖180度,对我行庄严的注目礼。

我得意洋洋地哼着小曲儿,大步流星地朝宿舍区方向走着,不想迎面碰到了该死的东北狐。他一见我就大惊小怪地说:“呀!吓我一跳!我老远一看,还以为‘鸡冠花’成精了呢!”他说完便学着唐老鸭的声音,“嘎嘎嘎”的大笑。

我叉着腰,凶道:“你的板牙黄得跟老玉米似的,你还好意思呲出来吓唬人?!”

他听了我的话,不但没有丝毫的收敛,反而笑得更加狂野。我于是挥舞着拳头说:“还笑?!还笑?!小心我把你的牙全打掉!”……

实不相瞒,今天,我准备顶着我的“鸡冠花”头型去见一位名叫“秃鹰”的网友。其实,这是我第一次约见网友。我以前都是很理性的,从来不敢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投入太多的感情,一旦觉得苗头不对,便立马闪人。可是现在,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我很想在陌生人面前展露一个别样的自我。而“秃鹰”正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我们其实没聊多久,但当他一提出见面的要求时,我便痛痛快快地答应了。

我早早地吃过晚饭,然后便开始打点行装。为了配合自己火红的头发,我特意化了一个夸张的晒伤妆,还搭配了一身性感时尚的行头。我上身穿一件紧身的黑色露脐T恤,胸前印着一个妖娆的粉红女郎;下身穿一条半旧的肥大的牛仔裤,膝盖上有两个不大不小的洞,恰到好处地露出我雪白的双膝。我脚下蹬着一双银灰色的尖头船鞋,这是我过年的时候刚刚从表姐那里淘来的。它的鞋跟很象西方人喝红酒用的高脚杯的杯脚,又细又长。我表姐的脚比我大半号,再加上我平时穿惯了休闲鞋,所以一穿上它,我便不由自主地摇摆起来。

妮妮指了指我袒露的肚脐,又指了指我的双膝,笑道:“哎呀,你居然穿着‘三点式’去见网友啊!”

我见时间不多了,没敢跟她理论,只是一边披上我那水青色的酷毙了的风衣,一边坏笑着说:“小样儿,回头我再收拾你!”

我走到宿舍门口,贝贝恰好从外面进来,她打量着我的一身戎装,瞪大了眼睛,毫不留情地说:“喂,你找死呀!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季节,明天不感冒才怪呢!”

我调皮地朝她吐了吐舌头,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奔”了出去。其实,确切的说,不应叫“奔”,而应叫“晃”。因为我确实是踩着“高跷”摇摇晃晃地走出去的。

一出宿舍楼,我便有些后悔了。冷硬的风迎面吹来,狡黠地从我暴露的“三点” 钻入,划过我裹在衣服里的温热的身体,使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我有心回去加一件暖和的外套,但一想到贝贝得意忘形的脸,便又退缩了。唉!算了吧,就让自己彻彻底底的美丽动(冻)人一回吧。

我于是抬起双脚艰难的朝汽车站方向跋涉。唉!我的“高脚杯”鞋子不遗余力地折磨着我的三寸金莲,让我举步维艰,我甚至产生了一种幻觉,以为脚下的路有了一种魔力,可以更行,更远,还生。

老天爷!千万行行好吧!不要让我历经磨难远赴西天,到头来却发现自己参见的佛祖居然是只秃头恐龙。呜呼哀哉!……

 

   (二)

我没想到,在学校门口,我竟然碰到了朝思暮想的石磊,他刚好和几个男生一起从外面回来。

在我们目光交汇的一瞬,我给了他一个“灿烂”的微笑;而他先是一脸的大惊小怪,其惊诧度不亚于在南极看到了北极熊;旋即,他又换了一幅愁苦面容,然后便急速地别过头去。

我气得牙根痒痒,恨不能揪住他问个明白——明明是你要分手的,为什么还总是摆出一幅可怜相?为什么还要用你的痛苦来折磨我,用你的痛苦来揉搓我的心?

我自认是一个很矛盾的人,表面上看有些疯颠,经常会在男生面前说些没遮没拦的话,惹得东北狐指着我的鼻子说:“嘚塞!你又开始嘚塞了!”但骨子里我却是一个极其保守的人,我至今都没有参加过交谊舞学习班,因为我害怕与男生进行“亲密”的接触。就为这事儿,贝贝常常讽刺我为“上个世纪的古董”。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我是一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明明是被人甩了,明明是被人把心掏空了,可我还是整天昂着高贵的头,脸上带着永恒不变的微笑。

晚上七点钟,我如约来到人大附近的一家麦当劳门前。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我一眼就认出了秃鹰,秃鹰也一眼就认出了我。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心有灵犀一点通,而是因为我们都有一个与众不同之处。

他的与众不同来自于他那一米九二的身高,而我的与众不同则来自于我的超酷超炫的发型。

见他第一眼时的感觉,我只能用“惊艳”二字来形容。他帅气逼人,体形颇佳,绝对可以混进国际男模的队伍里。唉!我们学校怎么就没出一个这样的型男呢。

秃鹰走到我面前,从背后“变”出一朵玫瑰花,极绅士地递到我的胸前,向我抛着眉眼,说:“香橙小姐,送你的。”

“谢谢!”我笑着接过他手中的花,心里有一丝甜蜜,又有几分酸楚。没想到,第一个送花给我的人不是那个我挚真挚爱的石磊,而是这只与我素昧平生的秃鹰。

秃鹰透过麦当劳的玻璃门朝里面望了望,说:“这里人太多了,不如到我们宿舍坐会儿吧。”

我印象中的男生宿舍是一个恶臭满营,人来人往,吵嚷不堪的大车店。我不明白秃鹰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一个不堪入目的地方和我约会。不过,我实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于是无所谓地说:“好吧。”

我踩着“高跷”,迈着小碎步,虽然双脚生痛,但还是极力摆出一幅高贵优雅的姿态,跟在秃鹰的身边,向公共汽车站方向走去。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吃力,伸出一只手来,轻轻地搂住我的腰。

我的心如触电般的一颤,额头和手心里也都冒出一层细汗。但是我没敢把自己的紧张与胆怯表露出来,因为我不想被秃鹰笑话,说我是一只少见多怪的井底之蛙。我只是抬起头来,偷偷地观察着他,试图从他的神情举止间找出蛛丝马迹,来判断他的“过激”行为是出于殷勤,还是出于猥亵。

他似乎没有察觉到我的异样,一边闲庭信步般的踱着,一边侃侃而谈。谈话间,他还总是时不时地向我投来一个个勾魂摄魄似的微笑。

我无法抗拒他的诱惑,于是阿Q似的想,西方的绅士们大概都是这样照顾淑女的吧。再者说了,能和秃鹰“相拥”而行,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因为我虽然愚钝,但还是能够感觉到无数小美眉们向我投来的艳羡的目光。

秃鹰所在的B大学位于京郊,坐000路公共汽车大概需要一个小时的车程。一路上,秃鹰千方百计地套问我的底细,嘻嘻,我可是非常小心谨慎的,云山雾罩地说了一通,还是没告诉他,我姓甚名谁,出于何处。

嘻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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