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水资源保护资金投入,落实水资源保护责任,加强水资源保护考核,形成水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市农村水源90﹪以上达到Ⅲ类标准,全部消灭Ⅴ类水质。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80﹪以上,农村水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所有小Ⅱ型以上水库和池塘全面禁止化肥养鱼。重点解决湘江、耒水、蒸水、洣水、舂陵水及支流和水库等水域污染问题”。这是5月30日召开的衡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电视电话动员大会上,市委书记童名谦、市长张自银分别对清洁水源提出的要求。为建设山清水秀、富裕文明、和谐美好的新衡阳,衡阳市将用3年时间,开展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现“三清三基二统一化”。“三清”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基”即基本不见垃圾、基本消除马路市场、基本完成“五改”(改水、厨、厕、浴、圈);“二统”即垃圾统一分类处置、中心镇污水统一处理;“一化”即抓好“三边”全面绿化。此项工作将按《衡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的重要计分指标。
2011年,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水库水质管理禁止化肥养鱼的通知》,对保护水库水质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衡阳市在全省水资源管理主要考核“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水功能区达标率”两项指标的基础上,将清洁水源、全面禁止小二型以上水库化肥养鱼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是市委市政府对该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标志着该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将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