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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俊曾为一名女性特定关系者借车买房

 兵弋 2012-06-20

胡俊曾为一名女性特定关系者借车买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9日08:36    劳动报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胡俊涉嫌受贿案,昨天在市二中院公开审理。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胡俊涉嫌受贿700余万元,其中包括他曾经为一名女性特定关系者陆某“借”车买房。

  今年46岁的胡俊系南京大学毕业的人文地理专业专攻城市与区域规划的博士。1997年起,胡俊历任上海市静安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而经检察机关查实的胡俊首次受贿行为,就是在这段任期内。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胡俊在任静安区规划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签发、办证等多个环节,为开发中凯城市之光的中凯置业公司提供便利。作为回报,胡俊得以用远低于市场均值的价格,先后用他人名义购得两套住房,总面积近300平方米。经测算,仅通过这两套“低价房”的差价胡俊就获利201万元。此后,胡俊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将上述两套房产出售。

  2003年3月起历任崇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在这段任职期间,胡俊受贿行为依然无所收敛。多名行贿人通过胡俊打通关节后,在承接崇明的设计项目和建设装潢项目中都得到了“关照”。

  2008年至案发前,胡俊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2012年3月,因利用职
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胡俊被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并移送
司法机关查处。3月15日,胡俊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在昨天的庭审中,胡俊对每一笔受贿的细节都描述得十分清晰。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胡俊表示“基本同意”,但认为其中200万元是借款。经查,胡俊曾经向一家房产公司老总长期“借用”一辆丰田卡罗拉轿车给胡俊的一名女性特定关系人陆某使用。

  据了解,胡俊是上海市房地系统第三位落马的高官,此前,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陶校兴被判无期徒刑;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殷国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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