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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恒秋副厅长参加省级医院2012年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审议会

 敬秋 2012-06-20
徐恒秋副厅长参加省级医院2012年新增新农合
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审议会
 
2012年6月12日下午,省级医院2012年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审议会在合肥召开,省级医院负责人及医保办主任、省新农合重大疾病专家技术指导组25位专家、厅医政医管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前,省农合办通报了省级医院第一季度新农合病人的住院医药费用上涨情况,要求相关医院加强费用控制。会议听取了省级医院对方案审议稿的意见,省新农合重大疾病专家技术指导组集中审议了方案,会议还安排布置了新增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方案起草工作。省卫生厅副厅长、省新农合重大疾病专家技术指导组组长徐恒秋参加会议并讲话。
徐恒秋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新农合制度建立以来,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得到缓解,但一些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仍然过重。为进一步减轻参合重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2010年7月,省卫生厅、民政厅出台儿童白血病与先心病两类大病按病种付费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重大疾病保障工作试点。2011年我省继续推进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先后将听力障碍儿童和脑瘫儿童的抢救性康复、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重度感音性耳聋、重型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等25组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实践表明,大病保障试点让参合农民得实惠,新农合基金得效率,医疗机构得发展,政策成效明显,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参合农民的普遍欢迎。今年,按照国家卫生部、财政部、民政部的部署安排,我省将在省级医院新增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重型再障、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20组重大疾病实施按病种付费并提高医疗保障待遇。
徐恒秋副厅长说,要把增强参合农民对重特大疾病的抗风险能力作为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的重点,在普遍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基础上,通过有效制度安排,充分发挥新农合、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慈善等多种补充保障模式的协同互补作用,建立稳定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问题。要结合省级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现状合理选择试点病种定点救治机构,保证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并探索建立分级医疗机制。根据试点病种标准化诊疗方案以及近年的费用水平,合理测算并限定新增病种的合理诊疗费用,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行按病种打包付费。与会专家怀着对农民的感情和社会责任感,对新农合大病保障方案提出一些很好的意见与建议,会议将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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