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友晨光人:
本文原刊登于《人民法院报》 我叫顾志凤,是一名普通的科技工作者。2005年我被任命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我一生参加过两次《宣誓》仪式,今生难忘。37年前,我在庄严的党旗下宣誓,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这是我生命中的一个新起点;而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这是我职业生涯中的又一次重大“角色”转换。两份“誓词”,一个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刚刚参加陪审工作时,我很兴奋,因为在庄重威严的法庭上,将出现自己的身影。可是,兴奋之余我又开始了惶惑:法律知识欠缺的我,不但对案件审理流程及具体工作内容知之甚少,对案件的判决也缺乏专业法律知识的支撑,我能起什么作用呢?我该不会就是人们通常所说“聋子的耳朵”——一种摆设吧?但是武侯法院组织的陪审员岗前培训,包括法官授课、庭审观摩等,让我彻底打消了疑虑,使我清楚了法官的职责,也明确了自己作为陪审员的工作内容及要求。法官不仅仅是一场纷争的裁决者,更是社会矛盾的化解者。而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群众的司法意愿和需求,是依法参审、化解纠纷的审判参与者,是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监督员,是社会正义的守望者和弘扬者。我们身上肩负着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使命。 在对自身角色有了充分认识后,我摆正位置,摒弃个人主观主义,不偏不倚,让事实说话,以法律为准绳,要求自己做到像法官一样用一颗公正的心来看待案件中的当事人。在庭审中,我专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发言,观察证据,认真做好笔记,全面了解案情,熟悉案件要点及重点,按照庭审程序,仔细听审并记下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合议时,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表明自己的观点,与合议庭交换意见。如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审理中,我注意到当事一方的出庭证人在描述事故经过时,对车辆的观察和事故描述上用语太过准确和法律化,就大胆提出了一些其他细节问题,以辨真伪。最后在合议中大家都注意到了证人证言前后矛盾这一细节,作出了一致的判断。 六年来,我从一个连“先敲击法槌,后宣布开庭;先宣布休庭,再敲击法槌”的基本程序都不懂的普通公民,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回顾六年来的陪审经历,收益颇丰,感慨良多。陪审,让我这个普通老百姓见证了司法公正,让我有机会为社会、为人民、为国家做出更多的贡献。我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不单纯是办几件案子,更重要的还在于向公众传达审判信息、弘扬法治精神。因此,担任人民陪审员是我无悔的选择,我将把陪审工作作为事业来追求,作为学问来研究,尽心竭力,为人民陪审员工作发挥更多的余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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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晨光人 > 《04 册 0301-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