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明代梅瓶功能转变史

 爱雅阁 2012-06-22
明代梅瓶功能转变史

 

图片

 


      就梅瓶自身的发展历史看,明代的梅瓶在造型上经已完全程式化,但众多材料表明它们在用途与使用方式上却一反传统。本文试图通过对该 问题的探讨,来加深对明代梅瓶所具社会功用的了解与把握。

 

图片

 


  梅瓶的本名及传统用途
  我们称之为梅瓶的东西始见于宋、辽,小口、小矮颈、窄弧肩、深细长腹、小底是其基本特征。这种瓶子虽不乏实物传世,且多年来也常有实物出土,同时,图画(包括书画、墓葬壁画两种)材料也多见描绘其具体形象者,但历来文献却鲜有“梅瓶”一称,更遑论用梅瓶来命名这种瓶子了,这无疑是核定、研究梅瓶时所遇到的最大困难。

 

图片

 


  既然在文献中没有梅瓶一名,那么我们称为梅瓶的这种瓶子在宋、元时期及后来的本名是什么?其用途又是如何呢?搜索文籍大致可得如下线索:

 

图片

 


  宋·赵令(或题赵德麟撰)《侯鲭录》(赵令,《宋史》卷244有传。燕懿王德昭玄孙,字德麟,早以才敏闻。元六年签书颖州公事,州守苏轼爱其才荐于朝,宣仁太后不许。后从高宗南渡,官至右朝请大夫,袭封安定郡王,绍兴四年卒)卷三:“陶人之为器有酒经焉。晋安人盛酒以瓦壶,其制小颈、环口、修身,受一斗,可以盛酒。凡馈人牲兼以酒,置书云:酒一经,或二经至五经焉。他境人有游于是邦,不达其义,闻五经至,束带迎于门,乃知是酒五瓶为五经焉”。

 

 

图片

 


 


  宋·袁文《瓮闲评》卷六:“今人盛酒大瓶,谓之经京瓶,乃用京师之‘京’字,意谓此瓶出自京师,误也。京字当用经籍之‘经’,普安人以瓦壶小颈、环口、修腹、受一斗,可以盛酒者,名曰经。则知经瓶者,当用此经字也”。宋·赵彦卫《云麓漫钞》(书前有赵氏作于开禧二年的自序,知该书成于是年以前)卷三:“今人呼劝酒瓶为酒京 盖自晋安语,相传及今”。
 
 

 

 

 


  综这三条文献可知,宋人所述以“环口、小颈、修腹”为特征、晋安人称之为经瓶、俗称为京瓶的东西,和我们所说以小口、小矮颈、窄弧肩、深细长腹为基本造型特征的宋代梅瓶无二。看来今日所说的梅瓶在宋代原本就称为酒经、经瓶或讹称京瓶。而晋安人称这种深细长腹的瓶为经瓶的原因,或许正如宿白先生言:经为南北、可训为修长,重在用“经”道出它们深细长腹的根本特点。文献在昭示这种瓶子的本名为经瓶的同时,又明确告诉我们它们是以一斗为基本容量的盛酒之器。

图片 

  典籍记载宋人量酒率皆唐旧制,仍以石、斗为单位。《宋会要》中的《食货·酒曲杂录一》载“太祖建隆二年四月诏:应百姓私造曲十五斤者,死;酿酒入城市者,三斗死,不及者等第罪。买者减卖人罪之半,告捕者等第赏之?6?8?6?8三年三月诏:应私犯酒者,东京去城五十里、西京及诸道州府去城二十里,不许将外来酒入界并入州府县镇城门,犯者一胜以上不满一斗,量罪处断;一斗以上不满三斗,徙二年、配役一年,告人赏钱十二千;三斗以上不满五斗,徙三年、配役二年,告人赏钱十五千;至五斗处死,告人赏钱二十千”。

 

图片

 


      而同样的记载也见于《宋史·食货志(下)》“酒”条:“建隆二年,以私酒入城至三斗者始处极刑,?6?8?6?8三年,再下酒、曲之禁?6?8?6?8民持私酒入京城五十里、西京及诸州二十里,至五斗处死;所定里数外,有官署酤酒而私酒入其他一石,弃市。乾德四年,诏比建隆之禁第减之:凡?6?8?6?8私酒入禁地二石、三石以上、至有官署处四石、五石以上者,乃死”,这是官府以石、斗计酒的明记。

 

图片

 


       赖此,晋安人陶瓦为“酒经”并以一斗为量应该说是有其社会与历史背景的。再考宋代量制,一石为十斗,合120斤,斗当12斤,这应是当日经瓶———梅瓶的基本容量。

 

图片

 


  最早考定这类出土实物为盛酒之器,当首推宿白先生的《白沙宋墓》一书,其科学的考古根据是白沙宋墓壁画所见人物形象中持瓶人头巾上的墨书“书上崔大郎酒”一语和前引三条文献。此外,先生列举的旁证还有河南安阳天禧镇宋王用墓(宋熙宁十年、当1077年)、《新刊全相成斋孝经集解》(元至大元年,即1308年刊本) 、山西永济永乐镇永乐宫纯阳殿《纯阳帝君神游显化之图》(元至正十八年) 、宋·李嵩《水殿招凉图》等众多宋元时期的图像及实物材料。

 

图片

 


       这一从文籍、实物、图像材料互证得出的,梅瓶在宋代称经瓶是为盛酒之器的结论,学界从之无异词,且四十年来不闻有怀疑之者。宋元时期的梅瓶如此,明代的梅瓶是否也是这种情况呢?我们同样该沿用文籍、实物、图象三种材料互证的方法来求知。

 

图片

 


  明代的梅瓶以南京明故宫出土的洪武时期带“赏赐”铭的白釉梅瓶为最早,传世实物当首推永乐白釉青花“内府”铭带盖梅瓶。尤其是现藏日本安宅博物馆的永乐“内府”铭梅瓶,在铭文内容、体例上更是和北京后英房元代遗址与河北赤城县出土的白釉“内府”铭梅瓶、河北观台磁州窑遗址出土的“内府”铭黑釉梅瓶等如出一辙,这种一致当是该类“内府”用梅瓶从元到明在用途与性质上无大变化的标识,可见明代的梅瓶在官府界定的范围内仍是盛酒之器。

 

图片

 


  成书于元明之际的《碎金》一书(作者佚名,民国二十四年五月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文献馆影印本)“家生篇三十二”载,酒器有“樽、、木累子、果合、泛供、劝杯、劝盏、劝盘、台盏、散盏、注子、偏提、盂、榴、酒经、急需、酒罂、马盂、屈卮、觥觞、大白”之属,酒经罗列其间。“酒经”一名的继续使用即标志着被宋人称为“酒经”或“经瓶”的梅瓶到元末明初仍然存在被使用着。

 

图片

 


  《大明会典》卷194《工部十四》“窑业·陶器”载:“凡河南及真定府烧造,宣德间题准:光禄寺每年缸、坛、瓶共该五万一千八百一十只个。分派河南布政司钧、磁二州,酒缸二百三十三只、十瓶坛八千五百二十六个、七瓶坛一万一千六百个、五瓶坛一万一千六百六十个、酒瓶二千六十六个;真定府曲阳县,酒缸一百一十七只、十瓶坛四千二百七十四个、七瓶坛六千一百个、五瓶坛六千二百四十个、酒瓶一千三四个。每年烧造,解寺应用”。

 

图片

 


      这段记载不仅明确记载负担为政府烧制缸、瓶、坛的具体地点是钧州、磁州、真定三地,更重要的是此间“酒缸”、“坛”、“酒瓶”三者并列和以瓶为计量单位的称坛方法,至少又让我们知道以下三条极为重要的信息:其一是明代官方文献记盛酒之瓶时已改称“瓶”或“酒瓶”,这当是供盛酒用的瓶子在明代的本名;其二是“酒瓶”已是一种共认的标准计量单位,它的形制、大小理应基本固定;其三是当时的酒坛还存在所谓“十瓶坛”、“七瓶坛”与“五瓶坛”的大小差别。

 

图片

 


  香港太平书局1982年1月影印的、反映明代都市生活的小说全本《金瓶梅词话》(以1933年古佚小说刊行会影印之明万历丁己刊行本为底本并补以明崇祯本)第六回、第九回插图的酒肆内多并列有带盖的梅瓶,第三十四回之插图更见有一侍童杯抱一带盖梅瓶,正文记之曰“又提了一坛金华酒进去”,文图相对,可知这种被今人称为梅瓶的瓶子在明代仍具盛酒的作用,同书则称之为“坛子”。

 

图片

 


      由于此处称是类瓶子为坛,所以弄清坛与瓶子的差别对我们的研究已至关重要:是年书称梅瓶为坛除上引第三十四回外,他处也有踪迹可寻,第四十七回有云“且说十九日,苗青打点了一千两银子,装在四个酒坛内约掌灯已后时分,抬送到西门庆门首”,从该回的插图看被用来装饰子的四个酒坛也同样是带盖的四个大梅瓶。

 

图片

 



  按:一瓶能装250两白银,其体量应大小,转而盛酒,似也不止装一斗;另,既能装银子,瓶口便绝非环口、小颈,其体量、造型均当和宋元时期的“经瓶”不同。又传世实物所见,加拿大多伦多皇家安大略博物馆藏“隆庆五年(1571年)十二月吉日造,高甜香米酒壹谭春”铭白地黑花罐、河北省临漳县文物保管所藏“隆庆陆年(1572年)贰月吉日造,东阳香甜好高酒壹坛”铭白地黑花罐,皆敛口、弧肩、圆鼓腹、平底,造型上也和我们说的梅瓶有别。

 

图片

 



      如此,诸图所见摆在地上的这类体量较大的盛酒之物,在制度上当如“隆庆五年”和“隆庆陆年”铭酒坛,是名符其实的“坛”或“酒坛”,只不过加了盖子而已;至于其大小的不同,正是《大明会典》所记坛有容量大小之差别在实物所见制度上的表现。

 

图片

 



  要之,我们今天所说的梅瓶自宋而明一直是盛酒之器,其本名在宋、元叫“酒经”、“经瓶”,也讹称“京瓶”,元末明初仍称“酒经”,明代称“瓶”或“酒瓶”。

 

图片

 


中国古代传统的花瓶
  用瓶插花古已有之,且插花之器也颇考究。明张德谦《瓶花谱》(美术丛书本)“品瓶”条云唐以前专尚铜尊、、觚、壶,其后则多用瓷。有关花瓶的使用与造型,在考古所见的实物及图籍的材料中又以宋、金、元时期居多。

 

图片

 


  可定为花瓶的绝对可靠的图像与实物例证,在宋有甘肃镇原北宋宣和五年(1123年)雕砖墓雕砖内容所见供插花的花瓶一个,其造型为喇叭口、长颈、溜肩、鼓腹、下腹内束、喇叭形圈足。

 

图片

 


       在金有安徽萧县白土窑址采集到的“皇统元年(1141年)”白釉残瓷瓶一件,瓶腹刻“白土镇窑户赵顺,谨施到/慈氏菩萨/花瓶壹对供奉本寺”三行22字,瓶足横刻“时皇统元年三月二日造”一行10字,从残器看其造型则弧肩膀、鼓腹、下腹束收、喇叭形圈足以凸棱为饰;

 

图片

 


      另河南焦作电厂发现的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 壁画墓西北壁壁画中绘有一插花花瓶,其形为长喇叭口呈五瓣状、长直颈、圆弧肩膀、鼓圆腹、下腹束收较急、大喇叭形圈子足。

 

图片

 


      而同形制的、宋淳十一年(1251年)铭白地黑花长颈瓶一枚,现藏英国苏赛克斯大学,造型为花瓣状喇口、长直弧肩、圆鼓腹、下腹斜长并束收、矮圈足,肩腹部饰折枝花纹,是目前所知该类瓶中纪年最晚的一件。这些材料中不仅有插花用的实物图像,更有皇统元年白釉瓷瓶上的“花瓶”自铭,让我们确凿地知道这类造型的长颈瓶在当时原本就是供插花摆设用的。

 

图片

 

      同时这几件实例的纪年时序不惟给我们提供了宋金时期花瓶的基本形制,进而也让我们知道自宋而金这类花瓶的演变序列与规律:在形制上它们以喇叭口、长颈、鼓圆腹为特征,在演进序列上由一般的平喇叭口变成花瓣状喇叭口是其最明显处。如此,一条关于古代花瓶的线索便呈现在我们面前。 

 

图片

 

                     
  再校以时当宋、金、元时期的磁州窑发掘材料,前述宋、金时期的几件花瓶均能在窑址材料中找到同形器:《观台磁州窑址》所定9型1式白釉瓶与甘肃镇原宣和五年雕砖墓雕案中用来插花的花瓶造型相同,9型2式白釉瓶的腹、足部造型则与萧县白土窑址采集到的皇统元年铭花瓶相近,10型白釉瓶则与河南焦作电厂壁画墓所见的插花瓶图案相同,而11型3式白釉瓶在造型上又与传世之淳十一年白地黑花长颈瓶略同。而11型1式、11型2式瓶白釉瓶均《观台磁州窑址》一书所定第二期典型器物,10型、11型3式白釉瓶又皆《观台磁州窑址》所定第三期之典型器物。

 

图片

 



      该书之第二期又分为前后两段,“前段从宋神宗熙宁年间到哲宗元符年间(熙宁元年至元符三年)”,“后段的时代是12世纪前半叶,包括北宋末的徽、钦两朝到金初海陵王朝以前(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至金熙宗皇统八年)”;

 

图片

 



      该书之第三期“是金代中后期,从金海陵王朝到蒙古军队攻占磁州窑所在地———彰德府的金宣宗兴定三年(天德元年,1149年至1219年)”。又,11型3式白釉瓶虽被定为第三期典型器物,但与之相近的淳十一年白地黑花长颈瓶的下限已入该书所定的第四期前段“即金宣宗兴定四年到元成宗大德年间(1210年—大德十一年,1307年)”,这或可说明11型3式白釉瓶的生产下限也许能延伸到元朝早中期。

 

      此仅就一处窑址所见材料排比、对照,已得知上揭宋金时期形制略异的花瓶在磁州窑观台窑场一直在适时地进行生产。若再推及全国其他窑场,这类花瓶的生产便可想而知了。



     另《燕闲清赏录》引《西湖志》云“高宗幸张浚,其所进御物有白玻璃元盘、玻璃花瓶、玻璃枕、玛瑙物二十件?6?8?6?8”。与前述合校,不仅可知当日花瓶自宫廷而民间之使用的普及,同时也得知当时除瓷质的花瓷外还有玻璃地的花瓶。



  再看同时期的梅瓶,它们虽然和花瓶同时存在,但其间的差异不仅在造型迥然显现,而且文献、铭记和图像等方面也显示这二者是用途各异、互不兼容的两种器类。可见,最起码到纪年材料显示的、花瓶存在的最下限———南宋淳十一年(1251年),花瓶和梅瓶在使用方在还没有走到一起,也就是说二者仍是并行发展的两种器类。



从盛酒到插花的梅瓶
  中国古代的插花工艺到明代已极为考究,这除了艺术自身发展的原因外,诸博雅君子著书立说把插花艺术上升到理论高度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其著者当首推屠隆的《山斋清供笺》、袁宏道的《瓶史》、张德谦的《瓶花谱》、文震亨的《长物志》等书。这四书记插花虽各有长短,内容也多雷同且不免抄袭之嫌,但品花、论瓶、详述插花之法则乃诸君子均极着力处。



  《山斋清供笺》“瓶花”条:“堂供须高瓶大枝方快人意,若山斋充玩,瓶宜短小、花宜瘦巧。最忌繁杂如缚,又忌花瘦于瓶,须各具意态,得画家写生折枝之妙方有天趣。瓶忌有环、忌成对,忌小口瓮瘦足药坛,忌用葫芦瓶。忌装彩雕花架,忌香烟灯煤熏触,忌油手拈弄,忌猫鼠伤残,忌井水贮瓶、味咸不宜于花。夜则须见天日。忌以插花之水入口,惟梅花、海堂二种,其毒尤甚,须防之”。



  《瓶花谱》共有品瓶、品花、折枝、插贮、滋养、事宜、花忌、护瓶八条。其中“品瓶”条云:“几插贮花须先择瓶,春冬用铜、秋夏用磁,因乎时也,堂厦宜大、书室宜小,因乎地也。贵铜磁而贱金银,尚清雅也。忌有环、忌成对,像神祠也。口欲小而足欲厚,取其安稳而不泄气也”;“大都瓶宁瘦毋过壮、宁小毋过大,极高者不可过一尺,得六七寸、四五寸瓶插贮佳,若太小则养花又不能久;“铜器之可用插花者曰尊、曰、曰觚、曰壶,古人原用贮酒,今取以插花,极似合宜”;



     “瓷器以各式古壶、胆瓶、尊、觚、一枝瓶为书室中妙品,次则小蓍草瓶、纸锤瓶、圆素瓶、鹅颈壁瓶皆可供插花之用。余如暗花茄袋葫芦样、细口扁肚瘦足药坛等瓶,俱不入清供”;“古铜壶、龙泉、均州瓶有极高大二三尺者,别无可用,冬日投以硫磺,斫大枝梅花插供亦得”。“插贮”条述插花之法曰:“折得花枝急须插入小口瓶中,紧紧塞之,勿泄其气,则可玩数日”。

 

  《瓶史》一书分上下两卷共十三个细条,依次为:瓶花之宜、瓶花之忌、瓶花之法、花目、品第、器具、择水、宜称、屏俗、花崇、洗沐、使令、好事。其“器具”载:“大抵斋瓶宜小,而矮铜如花觚、铜斛尊、方汉壶、素温壶、扁壶,窑器如纸锤、鹅颈、茄袋、花尊、花囊、蓍草、蒲槌皆须形制减小方入清供。?6?8?6?8然形自花大小,如牡丹、勺药、莲花形质既大,不在此限”。

 

  《长物志》卷二“瓶花”条:“堂供必高瓶大枝方快人意。忌繁杂如缚,忌花瘦于瓶,忌香烟灯煤熏触,忌油手拈弄,忌井水贮瓶、味咸不宜于花,忌以插花水入口、梅花秋海棠二种其毒尤甚。冬月入硫磺于瓶中,则不冻”;四谱所记在强调花、瓶搭配比例的同时,都以书斋和堂厦为界把供插花的器具分为两类,并一再强调“堂供须高瓶大枝方快人意”。

 

      而根据他们的叙述,被列入大枝的花卉有梅花、牡丹、勺药、莲花等品种。再据其所说大瓶的标准———“古铜壶、龙泉、均州瓶有极高大二三尺者,别无可用,冬日投以硫磺,斫大枝梅花插供亦得”,可知供插大枝的这种“高瓶”应高二、三尺。又诸君子所定插花与保鲜的要领是“折得枝花急须插入小口瓶中,紧紧塞之,勿泄其气,则可玩数日”。

 

      寻宋以来直至今日所见容器类的造型,只有大型的梅瓶适合以上或铜或瓷的质地、高二三尺、小口三条标准。于是,原本为酒器的梅瓶又成了插花的器具,这一点当和尊、、觚、壶等“古人原用贮酒”的古铜器一样,“今取以插花,极似合宜”。于是,梅瓶在其传统的贮酒功用外,又多了供插花的新用途。“梅瓶”一名的得来,原因也正在此。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明代是梅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表现在梅瓶的形制上至此已完全程式化,可以说是梅瓶形制演进史的终结时期;而见之于用途,作为的传统贮酒器具明代的梅瓶已演变为“酒瓶”、“瓶”并成为衡定酒之多少的标准量器,同时又被明之文人雅士当作堂厦插摆大枝花卉的器具而有了新的用途;就器类性质看,斯时的梅瓶在传统的实用器外,又多了摆设观赏一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