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襄阳市纪委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通知要求,党员干部下乡开展公务活动时,如果确需就餐,一律要在乡镇“廉政食堂”就餐,严禁到营业性酒店用餐。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规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减轻基层负担、降低基层接待量。今年2月以来,在全市乡镇全面推行“廉政食堂”建设,让基层干部从繁忙的公务接待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用在思发展、谋发展、促发展上。
通知要求,市县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到乡镇开展调研、检查指导、督办公务活动过程中,确需到基层就餐的,一律安排在“廉政食堂”,就餐方式为分餐式自助餐,就餐时不得提供酒水香烟,实行定点接待、定额支出、定员陪同、定期公开。
市、县领导要在他们联系的乡镇,率先推行并规范“廉政食堂”建设。各地采取试点先行、现场会推开,统一制度、统一挂牌等方式积极推进乡镇“廉政食堂”建设。
市纪委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群众举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或群众举报查实的,将从严从重予以追究。市纪委举报电话:0710-357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