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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br/>通报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暗访检查典型案件

 徐徐读书 2012-06-26
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暗访检查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1-08-25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阅读次数:1309  【字体:   

  本网讯(通讯员 李苏萍)8月25日上午,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李昌海通报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暗访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今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全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对此进行了督办。新闻发布会通报的全省各地调查处理的8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一、公安县狮子口镇斗兴场村村组干部骗取国家粮食补贴的问题

  经查,近两年来,公安县狮子口镇斗兴场村采取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国家粮食补贴8万余元。其中,2010年,该村将2267亩村组机动地申报补贴面积3127亩,实领补贴171507元,虚报冒领补贴面积672亩,资金34335元,虚报冒领补贴分别用12个村组干部的名字套取。此款套出后,上了村级财务帐。2011年,该村又将2267亩村组机动地申报补贴面积3124亩,实领补贴159233元。2011年3月底,狮子口镇纪委发现该村村组虚报冒领补贴问题后,立即责成整改返还套取补贴资金49573元。公安县纪委已责成狮子口镇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把套取的34335元补贴资金收缴,上交财政专户。

  二、监利县三洲镇文老村违规改变粮食补贴发放方式,按人头发放粮食补贴资金的问题

  经查,2011年,监利县三洲镇文老村在全村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表面上按种植面积虚假填报粮食补贴到户表,而实际上,通过"一折通"按人头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74308.8元。此举严重违反了惠农政策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监利县纪委已责成三洲镇纪委分别给予该村原党支部书记龙某和现任党支部书记秦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三洲镇驻村干部唐某、三洲镇财政所副所长姜某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该村将违规发放的资金收回,重新按政策测算发放到户。

  三、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狮子岩村村党支部书记谭某等人,弄虚作假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的问题

  经查,2005年,三官殿办事处狮子岩村原党支部书记谭某在任职期间,以个人名义将该村未重新发包的15亩承包地申报为退耕还林地。2006年至2009年,谭某共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13800元。2006年,谭某将村集体几处已种植林木的荒山以该村文书魏某的名义申报退耕还林补助。魏某2007年至2010年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14536元,该款项一直存放于魏某处,未上村财务帐。鉴于谭某在任狮子岩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13800元,魏某在任狮子岩村文书期间,弄虚作假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14536元,经丹江口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狮子岩村党支部书记谭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狮子岩村文书魏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孝昌县丰山镇清水小学乱收费的问题

  经查,今年春季,孝昌县丰山镇清水小学统一组织学生征订《能力过关测试卷》,教师把试卷用作单元测试,集中批改。一、二年级两科定价16元,三至五年级四科定价24元,共计收费4712元。鉴于该校违规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乱收费的行为,孝昌县纪委已责成该校迅速将收取的4712元试卷费全部退给了学生,县教育局给予清水小学校长余某行政警告处分。

  五、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邮政储蓄所违规拖延兑付农民补贴款的问题

  经查,梁子湖区东沟镇邮政储蓄所以集中在某时间段支付为由违规拖延兑付农民补贴款,造成群众对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不满意。目前,鄂州市纪委已责成市邮政储蓄银行就东沟镇邮政储蓄所违规拖延兑付农民补贴款的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农民作出公开检讨,就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作出公开承诺。梁子湖区邮政储蓄部门,决定给予东沟镇邮政储蓄所营业员吴某、高某罚款300元处罚,给予东沟镇邮政储蓄所负责人刘某行政警告处分。

  六、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东沟中学违规乱收费的问题

  经查,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东沟中学2009年秋季至2010年秋季,在教室安装了饮水机,按每生每学期约30元的标准,向学生收取了饮水费共计33232元。其中:2009年秋季向494名学生收取饮水费13338元,2010年春季向365名学生收取饮水费10183.5元,2010年秋季向451名学生收取饮水费9711元,并将学校教师办公场所饮用的纯净水费摊入学生水费之中。梁子湖区纪委根据东沟中学代收学生饮水费没有经过物价部门审批,自立名目自定标准的乱收费行为,责成东沟中学将违规向学生收取的饮水费全额退还给学生,并对东沟中学违规收取学生饮水费问题在全区进行通报。经梁子湖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东沟中学校长余某党内警告处分。

  七、麻城市黄金桥中学违规乱收费的问题

  经查,麻城市黄金桥中学领导一班人无视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于2011年春季开学以来,违规组织学生集中订阅《中学生天地》、《情感读本》、《暑假作业》、《中考精英》等报刊,收取订阅费32940元;对七、八、九三个年级学生实行收费补课,每生收补课费130元,学校向349名学生收取补课费共计74800元;该校还向学生分摊本应由学校承担的文印费、试卷费19215元。另外,2010年,该校按每生230元向学生强制收取早餐费共计108190元,共收取学生伙食费56万余元,盈利142249.25元,严重违反了学校食堂不得盈利的规定,学校以各种名义从伙食费中开支29万余元,严重侵占了学生的利益。麻城市纪委决定,给予黄金桥中心学校校长彭某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黄金桥中心学校副校长兼黄金桥中学校长黄某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黄金桥中学党支部书记江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黄金桥中心学校副校长赵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黄金桥中学总务主任毕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八、广水市蔡河镇机场村村党支部书记高某经济问题

  经查,广水市蔡河镇机场村村党支部书记高某,于2006年、2007年、2009年,分别向平洑公路沿线村民建房户曾某、肖某、熊某收取"土地补偿费"1200元、3500元、6000元,共计10700元,其中,入村财务账3000元,补偿了土地承包户代某1000元,退还了2800元,其余3900元被高某据为己有。另外,高某在担任机场村党支部书记六年期间,和村委会主任刘某两人违规收取土地补偿费43笔,金额为41300元。广水市纪委已责成蔡河镇纪委给予机场村党支部书记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给予村委会主任刘某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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