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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骚扰”女人,只准女人骚扰?

 君子道长 2012-06-26
专家倡设女性车厢防骚扰 被指歧视男性 评:“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时下走在街上,最养眼的莫过于一个个穿着暴露的美眉了,一条条不能再短的低腰小裙,一根根赤条的美腿,更有吊带若干,深V数枚……,面对各色目光,前卫的女孩们一副“我是美女我怕谁”的架式。当然也有人欣赏不了的,将此视为一种视觉性骚扰,让自己陷入“囧境”;中国在性骚扰立法上“重女轻男”,对男性遭受性骚扰的问题还是空白。男扰女犯法,女扰男却无罪,所以面对着眼前的前卫女孩们,男性朋友们就只有被迫“享受”的份了。

  女性穿着暴露该不该视为对男性的性骚扰?

  夏日炎炎,无论是大街上还是写字楼,随处可见打扮清凉的女生,各种紧身T恤、深V裙、低腰小短裤让人眼花缭乱。这让一切男性大饱眼福,另一些“多愁善感”的男性也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一种视觉骚扰,让自己的眼睛不知道往哪里放,颇感尴尬。公交、地铁等公共场所,女性的穿着暴露到底算不算对男性的性骚扰呢?

  一份调查显示,83.7%受访男性认为女性穿着暴露是一种另类性骚扰。2006年一份对2400名市民的专项调查显示,半数以上的市民对不分场合的着装暴露现象比较反感。调查显示,针对他人不分场合的著装暴露现象,55%的市民表示反感,更有44%的市民认为女性在公共场合过分“清凉”的穿衣风格是对男性的视觉骚扰。

  欧洲多国:任何蓄意造成性骚扰的挑逗姿势都是犯罪

  欧盟性骚扰法律专家说,“在欧洲多数国家,法律规定任何蓄意对他人造成性骚扰的挑逗姿势都是属于刑事犯罪。” 在伦敦的大街小巷,不少广告选用穿着暴露、表情诱人的大幅女模特图片吸引行人,对男性驾驶员构成巨大的潜在危险。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有近1/4的英国司机承认,他们曾被广告牌吸引,以致偏离车道,造成交通事故。而性感模特广告以26%的比例当之无愧地成为公路“头号杀手”。

  根据一般数字显示,性骚扰的大部分受害者为女性,但事实上男性也会遭受性骚扰,只是数字普遍偏低而已。在男女日渐讲究公平的今天,女性地位的抬升,众多女性强者的出现,使得男性也常常难逃性骚扰的虎口。

  2005年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提出了“性骚扰”的概念。第40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第39条规定,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刑法》也规定有猥亵、侮辱妇女罪及侮辱、诽谤罪。此外《治安管理法》对此也有规定,但这些规定仅仅限定于对女性权利的保护,而回避了男性遭受性骚扰的情况。

  有媒体对20岁—40岁之间的47名男性市民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其中,19名男性市民坦言被女性骚扰过,8名男性市民表示,未在意过“性骚扰”问题。在被调查中表示遭遇过“性骚扰”的男性网友,集中反映了两种来自女性的骚扰形式:一是女性给男性肆无忌惮地讲荤段子、发黄色短信或淫秽图片等;二是女性穿着过于暴露,对男性造成视觉骚扰。

  性欲这东西,不仅男性有,女性也有。有些个“气管炎”坦白说,其实老婆比他要求的还多。我们说要保护女性,并不是由于她们生理上的弱势,而是她们在男权社会中所处的弱势。所以,在界定“性骚扰”问题时,应当体现男女平等,如果把“性骚扰”的界定仅仅描述为“违背妇女意志”,这是不合理的,不是歧视了男人,就是歧视了女人!在德国、美国等西方国家,以及中国的台湾地区,性骚扰立法都不存在性别的限制,对男女平等保护。

  穿着是个人的自由行为,你可以穿暴露,玩性感,追潮流,但在一些严肃场合,你一身“辣妹”装轻装上阵,实在有伤大雅,而在家里你“裸奔”也无妨。理念的变化需要时间、文化的沉淀,女性的着装可以适当的暴露,但要分场合,否则不仅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学会什么场合穿什么衣,也是女人有素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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