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古称“浯洲”、“仙洲”等,于1915年设县,以“固若金汤、雄镇海门”之意而称“金门”,位于福建省东南部海域厦门湾内,屹立于台湾海峡西部,与中国大陆最近处仅2310米,现行政区划隶属于福建省泉州市,实际由台湾当局管辖,是台当局“福建省政府”、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所在地,辖区由金门岛、小金门岛(烈屿)、大担岛、二担岛、东碇岛、北碇岛等十二个岛屿组成。
1949年古宁头战役后,金门暂停县治改设金门军管区行证公署,1953年国民政府结束军管制度。1958年8月23日至10月5日,为声援中东人民的反侵略斗争,于金门爆发“八二三炮战”。直到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建交,大陆发表《停止炮击大、小金门等岛屿的声明》,历时21年的金门炮战才正式划上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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