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
明史.职官志三》:“鸿胪[寺]掌朝会、宾客、吉凶仪礼之事。凡国家大典礼、郊庙、祭祀、朝会、宴飨、经筵、册封、进历、进春、传制、奏捷、各供其事。外吏朝觐,
诸蕃入贡,与夫百官使臣之复命、谢思,若见若辞者,并鸿胪引奏。岁正旦、上元、重午、重九......皆赞百官行礼。”鸿胪寺 旧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
元丰官制行,置卿一人,少卿一人,丞、
主簿各一人。卿掌四夷朝贡、宴劳、给赐、送迎之事,及国之凶仪、中都祠庙、道释籍帐除附之禁令,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凡四夷君长、使价朝见,辨其等位,以宾礼待之,授以馆舍而颁其见辞、赐予、宴设之式,戒有司先期办具;有贡物,则具其数报
四方馆,引见以进。诸蕃封册,即行其礼命。若
崇义公承袭,则辨其嫡庶,具名上
尚书省。其
周嵩、庆、懿陵庙,命官以时致享,若凶仪之节,宗室以服,臣僚以品,辨其丧纪而诏奠临赙赠之制。礼仪成服,则卿掌赞导之仪,葬则预戒有司具卤簿仪物。分案四,置吏九。其官属十有二:往来国信所,掌大辽使介交聘之事。
职能
都亭西驿及管干所,掌
河西蕃部贡奉之事。
礼宾院,掌回鹘、吐蕃、党项、女真等国朝贡馆设,及互市译语之事。
怀远驿,掌南蕃交州,西蕃
龟兹、
大食、
于阗、甘、沙、宗哥等国贡奉之事。中太
一宫、建隆观等各置提点所,掌殿宇斋宫、器用仪物、陈设钱币之事。在京寺务司及提点所,掌诸寺葺治之事。
传法院,掌译经润文。左、右街
僧录司,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之事。
同文馆及管勾所,掌
高丽使命。已上并属鸿胪寺。
中兴后,废鸿胪不置,并入
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