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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綱目》以人入藥

 mtjs 2012-07-01

作者: 老金在線(作者惠寄) [學說連線 www.xslx.com]  

《本草綱目》所載藥物從低級向高級排列,最低級的是“水部”,包括:雨水、雪水、古塚中水、豬槽中水等,然後是“火部”,包括:燧火、炭火、桑柴火、燈花、燭燼等,接下來是“土部”,品級遞升,又有“金石部”、“石部”、“草部”、“穀部”、“菜部”、“果部”、“木部”、“服器部”、“蟲部”、“鱗部”、“介部”、“禽部”、“獸部”等,每一部內,又由低級向高級排列,如“獸部”,先介紹豬、狗、羊、牛、馬、驢、騾,等等,爾後是獅、虎、豹、獏、象、犀、狐之類,最後是獼猴、猩猩、狒狒等靈長類。“人部”壓軸,列在第五十二卷。 
《本草綱目·人部》共列出35味藥材,包括: 

剪下的頭發、 
梳落的頭發、 
頭垢、 
耳屎、 
膝蓋上的泥、 
指甲、 
牙齒、 
大糞、 
小兒胎屎、 
人尿、 
人中白(人尿沉澱後的白渣)、 
秋石(人尿煉成的白渣)、 
泌尿道結石、 
癖石(類似牛黃、狗寶類的東西,但長在人身上,又如“舍利子”之類)、 
乳汁、 
月經血、 
人血、 
精液、 
唾沫、 
牙齒泥、 
人汗、 
眼淚、 
人氣、 
人魄(據說上吊死的人,“其下有物如麩炭”,即此物也)、 
胡須、 
男女陰毛、 
人骨、 
天靈蓋、 
人胞(即胎盤)、 
胞衣水(即羊水)、 
初生臍帶、 
陰莖、 
膽囊、 
人肉、 
木乃伊。 

後面還有兩項:方民、人傀,前者說的是各地方人習性不同,後者說的是殘疾人,這兩類都不是藥,所以我不把它們列入(若合這兩項應為37味)。 
這類“藥材”,透著土著習氣,令人想到巫術,我不禁為著者臉紅。這也是中醫中藥先天不足之處,事實上,也是大部分“國粹”的先天不足之處。現而今的互聯時代、文明社會,這類玩藝兒是日漸式微了。 
但李時珍還是有人道觀念的。比如,他在“人血”條下,“發明”道: 
“肉幹麩起,燥病也,不可卒潤也。飲人血以潤之,人之血可勝刺乎?夫潤燥、治狂犬之藥亦夥矣,奚俟於此耶?始作方者,不仁甚矣,其無後乎?虐兵、殘賊,亦有以酒飲人血者,此乃天戮之民,必有其報,不必責也。”然後說道:“諸方用血,惟不悖於理者,收附於下”。 
又在“人骨”條下,“發明”道: 
“古人以掩骨為仁德,每獲陰報;而方伎之流,心乎利欲,乃收人骨為藥餌,仁術固如此乎?且犬不食犬骨,而人食人骨可乎?” 
該部“人肉”條下,不載一方,卻在“發明”中,針對俗世流傳割股割肝,為父母治病的孝道行徑,說:“嗚呼!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父母雖病篤,豈肯欲子孫殘傷其肢體,而自食其骨肉乎?此愚民之見也。” 
一部《本草綱目》,謬誤在在多是,但就是這些地方,李時珍守住了他的底線,於是,瀏覽之際,我對這位明代的藥物學家忽然有了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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