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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千万富翁西门庆是如何赚钱的

 梦想飞天书馆 2012-07-02
盐政在明代与边备关系密切,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边防武备开支。具体操作方法,是政府鼓励富商大户交粮纳款,以换取“仓钞”;再按仓钞发派“盐引”——盐引是运售食盐的许可证。无盐引而经销食盐,属于贩“私盐”,要受法律严惩。

  但是由于盐政败坏,商人纳粮后,手握仓钞却支不出食盐,导致仓钞贬值,几乎成为废纸。这大大影响了商人纳粮的积极性。书中叙述蔡、韩所奏盐政改革一事,虽以宋代为背景,却是对明代某时期补救盐政措施的影射。其中规定握有仓钞者可派给盐引、赴场支盐,虽非全额支给,但毕竟有了松动。这给西门庆带来可乘之机。

  就在不久前,西门庆与亲家乔大户共纳仓钞三万,按朝廷的新规定,此次可派盐引三万——我们很难为西门庆的三万仓钞估价。因为仓钞最初一“引”值银半两,但由于不断贬值,最低时降至七分,仅为原官价的百分之十二(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西门庆、乔大户手中的三万仓钞也应是贬值后的证券,估值两三千两,已不算少。

  那么三万盐引又价值几何?一“引”盐的标准重量为四百斤,又因时间、地域的不同而有所浮动,多的可达五百五十斤,少的只有两百斤。至于盐价,也随时间变化而有所升降。据记载,嘉靖初年南京一带每吨食盐零售价为白银二十五两至三十两,合每斤一到二分,在当时算是很高的(黄仁宇,同上书)。西门庆所支食盐,即使按此价格一半计算,再打折支取,仍值白银两三万两。这从后来韩道国、来保用此款趸来价值三万两的绸缎货物,也可换算出来。

  几千两的投入,一转手便获利万两,其中关键,当然是蔡御史的帮忙。明代盐政的弊端之一,便是支盐难。当时人记述说:“商人支盐如登天之难……有守候数十年老死而不得支者,令兄弟妻子支之。”反之,“势要支盐如反掌之易”(朱廷立:《盐政志》)。《明史》也说:“当是时,商人有自永乐中候支盐,祖孙相代不得者。”因此,若朝中无人,手握盐引的西门庆即便赶上盐政改革的时代,仍难迅速支盐、套现。

  蔡状元跟西门庆是“老交情”了。此人名蕴,号一泉,是权臣蔡京的干儿子。当年经蔡京的管家翟谦介绍,曾到西门庆家“打抽丰”(也叫“打秋风”,即假借各种名义向人索取财物),西门庆热情款待,慷慨资助。此次,他荣任巡盐御史,到扬州上任途中,再次来到西门庆家,这正中西门庆下怀。西门庆不惜重金摆宴招妓,款待蔡御史,乘机提出了支盐请求:

  西门庆饮酒中间,因提起:“有一事在此,不敢干渎。”蔡御史道:“四泉有甚事,只顾吩咐,学生无不领命。”西门庆道:“去岁因舍亲那边,在边上纳过些粮草,坐派了些盐引,正派在贵治扬州支盐。只是望乞到那里,青目青目,早些支放,就是爱厚。”因把揭帖递上去。蔡御史看了,上面写着:“商人来保、崔本,旧派淮盐三万引,乞到日早掣。”蔡御史看了,笑道:“这个什么打紧!……我到扬州,你等径来察院见我。我比别的商人早掣取你盐一个月。”西门庆道:“老先生下顾,早放十日就够了。”蔡御史把原帖就袖在袖内。一面书童旁边斟上酒,子弟又唱。

  紧俏商品上市,时间是非常关键的。早十天、晚十天,价格大不相同。西门庆正是靠着结交官员、变相行贿等手段,早早支出食盐,运到湖州、南京发卖,得了个好价钱,获利十倍。这正合“势要支盐如反掌之易”的历史记录,是明代盐政败坏的一个活案例。在这个案例中,西门庆交通官吏,颇有点迫不得已。作为商人,他本身也是受害者,不得不走门路、想办法,减低损失,实现收益。假使盐政衙门严格履行职责,西门庆本来无须如此。

  不过西门庆在商业经营中偷漏国税,却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

  明代征收商业税的机构叫钞关,嘉靖时全国设有七个钞关,分别是杭州附近的北新关、苏州附近的浒墅以及扬州、淮安、临清、河西务、九江等处。小说里就不止一次提到临清钞关。第五十八回,韩道国从杭州购置一万两银子的缎绢货物,直抵临清钞关,派手下人来向西门庆报信。西门庆马上写了一封信给钞关司职官吏钱老爹,附上五十两银子,求他“过税之时,青目一二”。待韩道国回来,西门庆问及此事,韩道国说:

  全是钱老爹这封书,十车货少使了许多税钱。小人把缎箱两箱并一箱,三停只报了两停,都当茶叶、马牙香,柜上税过来了。通共十大车货,只纳了三十两五钱钞银子。老爹接了报单,也没差巡拦下来查点,就把车喝过来了。

  西门庆听言,满心欢喜,因说:“到明日,少不得重重买一份礼,谢那钱老爹。”(第五十九回)

  明朝的税制,大致为三十税一;货物品种不同,税金也高低有别。西门庆价值万两的缎绢货物,至少应纳税三百两;而经西门庆一番暗箱操作,伙计采取了谎报品种、瞒报数量等非法手段,结果只纳税三十两五钱银子。加上行贿的五十两及事后对钞关官吏的重谢,西门庆花销不过白银百两。国家的税金损失,却达到百分之九十。

  小说第六十回,来保的南京货物也到钞关,派人来取“车税银两”。西门庆又写了私人书信给钞关的谢主事,同时送上百两银子、“羊酒金缎礼物”,请求“此货过税,还望青目一二”。依前例,这回的二十大车货物,至少漏税四五百两——在这里,国家吃了大亏,税官得了小利,获利最大的,自然是西门庆。

  借官生财与放债取息——西门庆如何赚钱之三

  西门庆是商人兼官吏,借助手中权势及官场关系索贿受贿,是其收入来源之一。

  其实早在做提刑官之前,“结交官吏”“说事过钱”已是西门庆驾轻就熟的获利手段。小说第二十五回,扬州盐商王四峰因事入狱,得知西门庆神通广大,向他求助,许以白银两千两。西门庆派人到京城向蔡京说人情,王四峰因此获释。刨去跑关系的使费,西门庆至少获利一千两,相当于现在二十万元。

  做官之后,权力在握,不必假手他人即可决人生死,得钱也就更容易了。这里可举苗青一案为例。

  扬州广陵城的员外苗天秀载着一船货物,带着仆人苗青、安童外出经商,途中苗青勾结船家,害死主人,将船上财货据为己有,拿到临清发卖。事发后,苗青遭官府缉拿,急忙托人走西门庆的门路,以卖货所得赃银一千两行贿。西门庆将赃银的一半分给同僚夏提刑,两人狼狈为奸,开脱了苗青的罪行。西门庆的同僚、手下乃至亲朋、奴仆、姘头等,也都因此案获利(第四十七回)。于是西门庆的巨额财富中,又增加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数目。

  西门庆的另一得钱途径是放高利贷,小说中也有典型事例。

  商人李三、黄四承揽了朝廷的香蜡生意,因缺少本钱,来向西门庆借贷。说好借银一千五百两,“每月五分行利”。这相当于百分之六十的年息,属于重利盘剥。按《大明律》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不过条文归条文,民间借贷的实际利率,普遍高于律条规定的三分。如明代嘉靖时人杨继盛就曾在遗书中提到“放债一年,银一两得利六钱”,刚好印证了小说中的描写。

  李三、黄四本来从别处也能借到月息五分的钱款,但考虑到西门庆是衙门中人,除了借钱,还可以依仗他的势力,因而选择了西门庆。小说中说西门庆“放官吏债”,指的应当就是这个。西门庆对此也有清醒的认识,曾嘱咐中人应伯爵:“只不教他打着我的旗儿,在外边东诓西骗!”(第三十八回)

  后来李、黄果真借西门庆的官势得了好处。小说第六十七回,黄四的妻弟因伤了人命,连同其父都被雷兵备羁押在狱。黄四借口来还债,先兑付一千两本金,然后向西门庆哭诉求助,另奉上白银两封、一百石白米的帖儿一张。西门庆推让一番,还是收了。然而西门庆与雷兵备不熟,便转托钞关钱老爹去说情。雷兵备把面子卖给钱老爹、西门庆,只判黄四的舅子赔十两烧埋银子了事。事后,黄四又备了酒席礼物感谢西门庆。

  至于那笔高利贷,李三、黄四在两个月后还了本金一千两、利息一百五十两(按月息五分计算,这刚好是两个月的利息);因无现银,利息是用四个金镯子顶替的(第四十三回)——四个金镯子重三十两,抵银一百五十两,金银比价是按一比五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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