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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之爱情

 hzlc 2012-07-02

围城》之爱情

 (2012-02-05 20: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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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后来又多了一个类似的版本:“男人这辈子都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瑰,最后娶了康乃馨。女人这辈子曾是一朵白莲花,经历过红玫瑰,最后成为康乃馨。”

 

    白莲花是用来爱的,红玫瑰是用来成长的,康乃馨是用来结婚的。爱情和婚姻的统一率有几成呢?如果从头至尾都是和白莲花相爱相婚结果会怎么样呢?不知道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能否保持入婚姻而不污。《围城》里方鸿渐对孙柔嘉说过一句话:“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一个。”鸿渐对赵辛楣说过另一句话:“不过我想你真娶了 苏小姐,滋味也不过尔尔。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钱钟书先生似乎认定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白莲花入了围城也会变成康乃馨的。

 

    对于鸿渐,唐晓芙自然是那朵白莲花,连她的名字晓芙暗示的那样。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鸿渐对他倾注了热烈而真诚的爱。想想他当时坠入爱河时的痴样,真让人又好笑又联想起无数似曾相识的画面。

 

“电车到站时,他没等车停就抢先跳下来,险的摔一交,亏得撑着手杖,左手推在电杆木上阻住那扑向地的势头。吓出一身冷汗,左手掌擦去一层油皮,还给电车司机训了几句。回家手心涂了红药水,他想这是唐晓芙害自己的,将来跟她细细算账,微笑从心里泡沫似地浮上脸来,痛也忘了。”

“他的快乐从睡梦里冒出来,使他醒了四五次,每醒来就像唐晓芙的脸在自己眼前,声音在自己耳朵里。他把今天和她谈话时一字一名,一举一动都将心熨贴着,迷迷糊糊地睡去,一会儿又惊醒,觉得这快乐给睡埋没了,忍住不睡,重新温一遍白天的景象。”

“他第一次接到唐小姐的信,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里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以后他写的信渐渐变成一天天的随感杂记,随身带到银行里,碰见一桩趣事,想起一句话,他就拿笔在纸上跟唐小姐切切私语,有时无话可说,他还要写,例如:‘今天到行起了许多信稿子,到这时候才透口气,伸个懒腰,a-a-a-ah!听得见我打呵欠的声音么?茶房来请午饭了,再谈。你也许在吃饭,祝你‘午饭多吃口,活到九千九百九十九’;又如:‘这封信要寄给你了,还想写几句话。可是你看纸上全写满了,只留这一小方,刚挤得进我心里那一句话,它还怕羞不敢见你的面呢。哎哟,纸——’写信的时候总觉得这是慰情聊胜于无,比不上见面,到见了面,许多话倒说不出来,想还不如写信。见面有瘾的;最初,约着见一面,就能使见面的前后几天都沾着光,变成好日子。渐渐地恨不能天天见面了;到后来,恨不能刻刻见面了。写好信发出,他总担心这信像支火箭,到落地时,火已熄了,对方收到的只是一段枯炭。”

 

有了意中人以后,人会对自己外表上的缺点,知道得不宽假地详尽,会不自觉的增加照镜子的次数。应酬时小意思献殷勤的话,一讲就完,经不起再讲;同样的话,恋爱时却是几百遍讲不厌、听不厌的。应酬时会害怕无话可说冷场的尴尬局面,恋爱时,两个人像交了魂,再无聊的事物都可以变成生机勃勃的谈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包含的温暖却胜过千言万语。

恋爱是那么美好,古今中外多少诗人吟咏赞美不尽。可是失恋的痛苦又是多么难以承受,恋爱像天使的翅膀带人入天堂,失恋则是折翼天使坠入地狱。“他个人的天地忽然从世人公共生活的天地里分出来,宛如与活人幽明隔绝的孤鬼,瞧着阳世的乐事,自己插不进,瞧着阳世的太阳,自己晒不到。”恋爱时全世界仿佛都为你而存在,失恋时仿佛全世界都与你无关了。

 

    可惜白莲花是用来怀念的,鸿渐后来忍不住想她又不敢去想她。曾经为之风魔过的女人“那种情感,追想起来也可怕,把人扰乱得做事吃饭睡觉都没有心思,一刻都不饶人,简直就是神经病,真要不得!”鸿渐在唐身上把爱情都消耗完了。美好的初恋像澎湃的潮水,强烈的冲击着心灵的沙滩,来的时候给生命注入最充沛最激动人心的能量,爱情为恋爱中的人打开伊甸园之门,相恋的人放入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精彩世界,平常看惯的平常世界因着自己的多情也变得诗意盎然,真个是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恋爱的澎湃潮水裹挟着最强劲的生命动力,激荡人的灵魂,情感的阀门一旦被冲开便一发不可收,可以为之生为之死。然而,潮水裹挟的强大能量不仅冲击人的灵魂,潮水退却之后也会让人身心俱疲的。它会把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心曾经刻在沙滩上的爱情誓言冲的一干二净,不留一点痕迹,当独自面对潮落后空旷无垠的大海,怎么能不暗自销魂呢?这样的场景别说亲自面对,就是回想一下也令人唏嘘,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鸿渐不禁感慨:恋爱是一场病,不过,生这种病有它的快乐,有时宁可再生一次病。想一年来,心境老了许多,要心灵壮健的人才会生这种病。经历过同唐刻骨铭心的失败恋爱后,鸿渐言辞中尽量不提及她,旁人有心无心提起时他也是闪烁其词来逃避,可是心里忘不了他,好比牙齿钳去了,齿腔空著作痛,更好比花盆里种的小树,要连根拔它,这花盆就得碎。此时的唐已然是他心口上一颗连疼待惜并伤的“朱砂痣”。

 

    至于那个只见过半身像的早亡未婚妻,他是无数个匆匆过客之一,只是这个过客的介入却改变了鸿渐的人生轨迹。鸿渐和她像两只没体会过飞行滋味就被关进金漆鸟笼的鸟儿,然后,这鸟笼又意外的被命运之锤砸毁,一只鸟从此往生,另一只从此流浪。

 

    对于鲍小姐和苏文纨,她们充当了鸿渐生命中的红玫瑰,她们还不属于同一类红玫瑰,鲍小姐是香艳浓烈的那种,苏文纨是多刺扎手的那种。

    “鲍小姐从小被父母差唤惯了,心眼伶俐,明白机会要自己找,快乐要自己寻。所以她宁可跟一个比自己年龄长十二岁的人订婚,有机会出洋。”鲍小姐作为“局部真理”其实象征着一条永恒的真理——肉欲是遵循快乐原则的。爱情跟性欲一胞双生,类而不同,唐晓芙代表爱情,鲍小姐代表肉欲。鸿渐和鲍小姐之间纯粹是一次肉体间的摩擦,谈不上爱情的火花。像鲍小姐这种鸟儿,婚姻不是她的鸟笼,而是她因势而择的鸟巢,呆的厌了另换一处就是。

 

苏文纨平日就有一种孤芳自赏、落落难合的神情,理想的自己是:“艳如桃李,冷若冰霜,”让方鸿渐卑逊地仰慕而后屈伏地求爱。其实她是那种近之则不逊远则怨的人。婚前多么清高的她,婚后还干起了走私的营生。鸿渐得知惊讶的要叫起来:“怪事!我真想不到!她还要做生意么?我以为只有李梅亭这种人带私货!她不是女诗人么?白话诗还做不做?”辛楣笑道:“不知道。她真会经纪呢!”其实她就像曹元朗写的诗一样,矫揉造作,除了标题叫做诗,内容全是些虚伪浮华的辞藻。也难怪他欣赏曹元朗的诗,她和曹倒也是人以类聚。爱情是件奇怪的事情,局外人眼光看来,苏文纨和赵辛楣很般配,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分,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可是任赵辛楣使出浑身解数追求,她就是无动于衷,她跟辛楣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罢,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日。鸿渐流水无意,她又偏偏多情,他们是平行线之间的爱情,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曹元朗那样的人,赵辛楣看后都惊讶苏文纨的品味低劣,甚至为自己看上过这么没眼光的女人而后悔,可是月老偏偏为曹苏牵红线。套用白莲花红玫瑰之说,鸿渐是她的薰衣草,赵辛楣是她的狗尾草,曹元朗是她的什么草呢?稻草吧!

 

爱情或许是没来由的,结婚却是需要理由的。爱情是一只自由的鸟儿,婚姻却是个充满束缚的金漆鸟笼。无论是方鸿渐,赵辛楣,还是苏文纨面对爱情和婚姻都发出过相同的感慨:“想想结婚以前把恋爱看得那样重,真是幼稚。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一个。!”一切没恋爱过的人,把“爱”字看得太尊贵和严重,会津津乐道的分别“喜欢”和“爱”的细微差异,并且会很慎重的使用“爱”这个字。等经历过恋爱,面对婚姻时,喜欢似乎也是个不错的标准了。鸿渐和赵辛楣在香港谈起赵的未婚妻,他发现,辛楣很喜欢那个女孩子,这一望而知的,但是好像并非热烈的爱,否则,他讲她的语气,不会那样幽默。他对她也许不过像自己对柔嘉,可见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资本了。平平淡淡,情感在心上不成为负担,这也是顶好的,至少是顶舒服的。快快行了结婚手续完事。爱情之潮退却后人竟会有波涛汹涌后的疲惫感,风平浪静何尝不可以是选择呢?

 

孙柔嘉正是鸿渐的这样一种选择,一朵并不出众却相看不厌的康乃馨。粗读《围城》会有这样的感觉,苏文纨和曹元朗结婚就让人有些错愕了,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更是让人跌破眼镜。方鸿渐怎么就突然相中孙柔嘉了呢?恋爱的迹象还没显露呢,他怎么就能就可以直奔婚姻的主题?难道真的是昏头的人没原因的结合在一起,所以叫“婚姻”?这一切太突然了,似乎不合情理,带着这样的疑问再读才发现个中端倪。

 

孙柔嘉是个外表柔弱不露痕迹,内里却颇富心计的人。她在鸿渐面前以单纯天真的面目示人,初次在船上聊天(在介入话题前,孙已经偷听方赵两人的谈话很久了),真正天真的方鸿渐又玩世不恭的耍起嘴皮子来:他讲到飞鱼,孙小姐闻所未闻,见过大鲸鱼没有。辛楣觉得这问题无可猜的幼稚。鸿渐道:“看见,多的是。有一次,我们坐的船险的嵌在鲸鱼的牙齿缝里。”灯光照着孙小姐惊奇的眼睛,张得像吉沃吐(Giotto)画的“○”一样圆,辛楣的猜疑深了一层,说:“你听他胡说!”孙小姐道:“方先生在哄我,赵叔叔,是不是?”心不设防的鸿渐不觉得她的“天真”其实用心颇深,倒是赵辛楣旁观者清:“孙小姐——唉!这女孩子刁滑得很,我带她来,上了大当——孙小姐就像那条鲸鱼,张开了口,你这糊涂虫就像送上门去的那条船。”的确,孙柔嘉“太天真”,鸿渐“太傻”!孙柔嘉从一开始就在精心的为鸿渐布设一座围城,一步一步的引鸿渐入套。鸿渐或许从一开始也并未觉得孙柔嘉讨厌,他置身温柔的围城之内自然不如围城之外的赵辛楣看得清楚。

 

《怎样去获得丈夫而且守住他》一书中有言:丈夫是女人的职业,没有丈夫就等于失业,所以该牢牢捧住这饭碗。孙柔嘉似乎从一开始的兴趣就在于怎样获得方鸿渐。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孙柔嘉似乎并不怎么需要爱情,她目的很明确,直奔主题“婚姻”。这点很令人费解,她和方之间并没有如火如荼的感情经历,只是经历一段艰难的旅途后彼此看对方并不讨厌,就算后来和方之间越来越亲密,也看不出有爱情的润滑,她就急着飞进金漆鸟笼了。不知道鸿渐对于孙柔嘉是白莲花、红玫瑰以及康乃馨的统一体呢?还是她觉得把恋爱看得太重显得幼稚,反正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一个。

 

赵辛楣一路上一直在打趣鸿渐和孙柔嘉,这种有意无意的暗示在鸿渐心里播下了情种。男女之间似乎是没有纯粹的朋友关系可言的,鸿渐不经意间还是对孙柔嘉动过念想的。

 

通往三闾大学的路上,夜宿旅店,鸿渐、赵辛楣、孙柔嘉三人一间房。鸿渐沿床里到桌子前,不由自主望望孙小姐,只见睡眠把她的脸洗濯得明净滋润,一堆散发不知怎样会覆在她脸上,使她脸添了放任的媚姿,鼻尖上的发梢跟着鼻息起伏,看得代她脸痒,恨不能伸手替她掠好。灯光里她睫毛仿佛微动,鸿渐一跳,想也许自己错,又似乎她忽然呼吸短促,再一看,她睡着不动的脸像在泛红。这算是一次暗通款曲际遇。

到了三闾大学之后,孙柔嘉的攻势更猛,用心更深。一次谈话中:孙小姐说:“我一定要知道。方先生,你告诉我,”笑意全收,甜蜜地执拗。鸿渐见过一次她这种神情,所有温柔的保护心全给她引起来了。鸿渐心中的情种已渐渐发芽。

后来,孙柔嘉故意向鸿渐暗示陆子萧正在追求她,鸿渐心里泛起酸醋。鸿渐急得坐立不安,满屋子的转。假使不爱孙小姐,管什么闲事?是不是爱她——有一点点爱她呢?最后总算把自己劝相信了,让她去跟陆子潇好,自己并没爱上她,吃什么隔壁醋,多管人家闲事?全是赵辛楣不好,开玩笑开得自己心里有了鬼,仿佛在催眠中的人受了暗示。这种事大半是旁人说笑话,说到当局者认真恋爱起来,自己见得多了,决不至于这样傻。虽然如此,总觉得吃了亏似的,恨孙小姐而且鄙视她。此时的孙柔嘉好比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拱手让人更觉不甘。鸿渐“恨她”“鄙视她”,其实是心里的弦被拨动了,他还是放不下孙柔嘉的。

 

    相比苏文纨之前的攻势,孙柔嘉的谋篇布局虽然更精巧,但火力并没有苏文纨猛烈。鸿渐并没有被苏拿下,却被孙柔嘉俘虏了呢,这是何由呢?想来人的感情经历是有阶段性的。未过门的未婚妻只是鸿渐心中一个懵懂陌生的概念,并不牵扯感情。鲍小姐的诱惑让鸿渐尝了禁果,这关乎情欲和爱无关。苏文纨像一朵好看的红玫瑰,虽养眼却不是心之所属。唐晓芙身上寄予了鸿渐真挚热烈的爱情,鸿渐真正尝到了汹涌澎湃的爱情滋味。如他所说,可能就为了唐晓芙,情感都消耗完了,不会再摆布自己了。曾经沧海后他学会了安于平淡。唐晓芙象征着爱情的纯洁和美好,好比一道绝世美味,此物只应天上有,多少人一辈子未曾真正常过,自己有幸的尝一次,此后人间再无此味,再去挑剔饭菜的味道已无益,权挑些不厌误的吃吧。

 

经历过感情的前几个阶段,鸿渐已经很不挑食,只求平淡了。像现在平平淡淡,情感在心上不成为负担,这也是顶好的,至少是顶舒服的。快快行了结婚手续完事。辛楣说柔嘉“煞费苦心”,也承她瞧得起这自己,应当更怜惜她。这也许是他选择孙柔嘉的原因吧。

他想现在想到重逢唐晓芙的可能性,木然无动于衷,真见了面,准也如此。缘故是一年前爱她的自己早死了,爱她,怕苏文纨,给鲍小姐诱惑这许多自己,一个个全死了。有几个死掉的自己埋葬在记忆里,立碑志墓,偶一凭吊,像对唐晓芙的一番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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