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之爱情(2012-02-05 20:54:15)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电车到站时,他没等车停就抢先跳下来,险的摔一交,亏得撑着手杖,左手推在电杆木上阻住那扑向地的势头。吓出一身冷汗,左手掌擦去一层油皮,还给电车司机训了几句。回家手心涂了红药水,他想这是唐晓芙害自己的,将来跟她细细算账,微笑从心里泡沫似地浮上脸来,痛也忘了。” “他的快乐从睡梦里冒出来,使他醒了四五次,每醒来就像唐晓芙的脸在自己眼前,声音在自己耳朵里。他把今天和她谈话时一字一名,一举一动都将心熨贴着,迷迷糊糊地睡去,一会儿又惊醒,觉得这快乐给睡埋没了,忍住不睡,重新温一遍白天的景象。” “他第一次接到唐小姐的信,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里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以后他写的信渐渐变成一天天的随感杂记,随身带到银行里,碰见一桩趣事,想起一句话,他就拿笔在纸上跟唐小姐切切私语,有时无话可说,他还要写,例如:‘今天到行起了许多信稿子,到这时候才透口气,伸个懒腰,a-a-a-ah!听得见我打呵欠的声音么?茶房来请午饭了,再谈。你也许在吃饭,祝你‘午饭多吃口,活到九千九百九十九’;又如:‘这封信要寄给你了,还想写几句话。可是你看纸上全写满了,只留这一小方,刚挤得进我心里那一句话,它还怕羞不敢见你的面呢。哎哟,纸——’写信的时候总觉得这是慰情聊胜于无,比不上见面,到见了面,许多话倒说不出来,想还不如写信。见面有瘾的;最初,约着见一面,就能使见面的前后几天都沾着光,变成好日子。渐渐地恨不能天天见面了;到后来,恨不能刻刻见面了。写好信发出,他总担心这信像支火箭,到落地时,火已熄了,对方收到的只是一段枯炭。” 有了意中人以后,人会对自己外表上的缺点,知道得不宽假地详尽,会不自觉的增加照镜子的次数。应酬时小意思献殷勤的话,一讲就完,经不起再讲;同样的话,恋爱时却是几百遍讲不厌、听不厌的。应酬时会害怕无话可说冷场的尴尬局面,恋爱时,两个人像交了魂,再无聊的事物都可以变成生机勃勃的谈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包含的温暖却胜过千言万语。 恋爱是那么美好,古今中外多少诗人吟咏赞美不尽。可是失恋的痛苦又是多么难以承受,恋爱像天使的翅膀带人入天堂,失恋则是折翼天使坠入地狱。“他个人的天地忽然从世人公共生活的天地里分出来,宛如与活人幽明隔绝的孤鬼,瞧着阳世的乐事,自己插不进,瞧着阳世的太阳,自己晒不到。”恋爱时全世界仿佛都为你而存在,失恋时仿佛全世界都与你无关了。 苏文纨平日就有一种孤芳自赏、落落难合的神情,理想的自己是:“艳如桃李,冷若冰霜,”让方鸿渐卑逊地仰慕而后屈伏地求爱。其实她是那种近之则不逊远则怨的人。婚前多么清高的她,婚后还干起了走私的营生。鸿渐得知惊讶的要叫起来:“怪事!我真想不到!她还要做生意么?我以为只有李梅亭这种人带私货!她不是女诗人么?白话诗还做不做?”辛楣笑道:“不知道。她真会经纪呢!”其实她就像曹元朗写的诗一样,矫揉造作,除了标题叫做诗,内容全是些虚伪浮华的辞藻。也难怪他欣赏曹元朗的诗,她和曹倒也是人以类聚。爱情是件奇怪的事情,局外人眼光看来,苏文纨和赵辛楣很般配,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分,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可是任赵辛楣使出浑身解数追求,她就是无动于衷,她跟辛楣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罢,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日。鸿渐流水无意,她又偏偏多情,他们是平行线之间的爱情,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曹元朗那样的人,赵辛楣看后都惊讶苏文纨的品味低劣,甚至为自己看上过这么没眼光的女人而后悔,可是月老偏偏为曹苏牵红线。套用白莲花红玫瑰之说,鸿渐是她的薰衣草,赵辛楣是她的狗尾草,曹元朗是她的什么草呢?稻草吧! 爱情或许是没来由的,结婚却是需要理由的。爱情是一只自由的鸟儿,婚姻却是个充满束缚的金漆鸟笼。无论是方鸿渐,赵辛楣,还是苏文纨面对爱情和婚姻都发出过相同的感慨:“想想结婚以前把恋爱看得那样重,真是幼稚。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一个。!”一切没恋爱过的人,把“爱”字看得太尊贵和严重,会津津乐道的分别“喜欢”和“爱”的细微差异,并且会很慎重的使用“爱”这个字。等经历过恋爱,面对婚姻时,喜欢似乎也是个不错的标准了。鸿渐和赵辛楣在香港谈起赵的未婚妻,他发现,辛楣很喜欢那个女孩子,这一望而知的,但是好像并非热烈的爱,否则,他讲她的语气,不会那样幽默。他对她也许不过像自己对柔嘉,可见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资本了。平平淡淡,情感在心上不成为负担,这也是顶好的,至少是顶舒服的。快快行了结婚手续完事。爱情之潮退却后人竟会有波涛汹涌后的疲惫感,风平浪静何尝不可以是选择呢? 孙柔嘉正是鸿渐的这样一种选择,一朵并不出众却相看不厌的康乃馨。粗读《围城》会有这样的感觉,苏文纨和曹元朗结婚就让人有些错愕了,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更是让人跌破眼镜。方鸿渐怎么就突然相中孙柔嘉了呢?恋爱的迹象还没显露呢,他怎么就能就可以直奔婚姻的主题?难道真的是昏头的人没原因的结合在一起,所以叫“婚姻”?这一切太突然了,似乎不合情理,带着这样的疑问再读才发现个中端倪。 孙柔嘉是个外表柔弱不露痕迹,内里却颇富心计的人。她在鸿渐面前以单纯天真的面目示人,初次在船上聊天(在介入话题前,孙已经偷听方赵两人的谈话很久了),真正天真的方鸿渐又玩世不恭的耍起嘴皮子来:他讲到飞鱼,孙小姐闻所未闻,见过大鲸鱼没有。辛楣觉得这问题无可猜的幼稚。鸿渐道:“看见,多的是。有一次,我们坐的船险的嵌在鲸鱼的牙齿缝里。”灯光照着孙小姐惊奇的眼睛,张得像吉沃吐(Giotto)画的“○”一样圆,辛楣的猜疑深了一层,说:“你听他胡说!”孙小姐道:“方先生在哄我,赵叔叔,是不是?”心不设防的鸿渐不觉得她的“天真”其实用心颇深,倒是赵辛楣旁观者清:“孙小姐——唉!这女孩子刁滑得很,我带她来,上了大当——孙小姐就像那条鲸鱼,张开了口,你这糊涂虫就像送上门去的那条船。”的确,孙柔嘉“太天真”,鸿渐“太傻”!孙柔嘉从一开始就在精心的为鸿渐布设一座围城,一步一步的引鸿渐入套。鸿渐或许从一开始也并未觉得孙柔嘉讨厌,他置身温柔的围城之内自然不如围城之外的赵辛楣看得清楚。 《怎样去获得丈夫而且守住他》一书中有言:丈夫是女人的职业,没有丈夫就等于失业,所以该牢牢捧住这饭碗。孙柔嘉似乎从一开始的兴趣就在于怎样获得方鸿渐。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孙柔嘉似乎并不怎么需要爱情,她目的很明确,直奔主题“婚姻”。这点很令人费解,她和方之间并没有如火如荼的感情经历,只是经历一段艰难的旅途后彼此看对方并不讨厌,就算后来和方之间越来越亲密,也看不出有爱情的润滑,她就急着飞进金漆鸟笼了。不知道鸿渐对于孙柔嘉是白莲花、红玫瑰以及康乃馨的统一体呢?还是她觉得把恋爱看得太重显得幼稚,反正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一个。 赵辛楣一路上一直在打趣鸿渐和孙柔嘉,这种有意无意的暗示在鸿渐心里播下了情种。男女之间似乎是没有纯粹的朋友关系可言的,鸿渐不经意间还是对孙柔嘉动过念想的。 通往三闾大学的路上,夜宿旅店,鸿渐、赵辛楣、孙柔嘉三人一间房。鸿渐沿床里到桌子前,不由自主望望孙小姐,只见睡眠把她的脸洗濯得明净滋润,一堆散发不知怎样会覆在她脸上,使她脸添了放任的媚姿,鼻尖上的发梢跟着鼻息起伏,看得代她脸痒,恨不能伸手替她掠好。灯光里她睫毛仿佛微动,鸿渐一跳,想也许自己错,又似乎她忽然呼吸短促,再一看,她睡着不动的脸像在泛红。这算是一次暗通款曲际遇。 到了三闾大学之后,孙柔嘉的攻势更猛,用心更深。一次谈话中:孙小姐说:“我一定要知道。方先生,你告诉我,”笑意全收,甜蜜地执拗。鸿渐见过一次她这种神情,所有温柔的保护心全给她引起来了。鸿渐心中的情种已渐渐发芽。 后来,孙柔嘉故意向鸿渐暗示陆子萧正在追求她,鸿渐心里泛起酸醋。鸿渐急得坐立不安,满屋子的转。假使不爱孙小姐,管什么闲事?是不是爱她——有一点点爱她呢?最后总算把自己劝相信了,让她去跟陆子潇好,自己并没爱上她,吃什么隔壁醋,多管人家闲事?全是赵辛楣不好,开玩笑开得自己心里有了鬼,仿佛在催眠中的人受了暗示。这种事大半是旁人说笑话,说到当局者认真恋爱起来,自己见得多了,决不至于这样傻。虽然如此,总觉得吃了亏似的,恨孙小姐而且鄙视她。此时的孙柔嘉好比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拱手让人更觉不甘。鸿渐“恨她”“鄙视她”,其实是心里的弦被拨动了,他还是放不下孙柔嘉的。 经历过感情的前几个阶段,鸿渐已经很不挑食,只求平淡了。像现在平平淡淡,情感在心上不成为负担,这也是顶好的,至少是顶舒服的。快快行了结婚手续完事。辛楣说柔嘉“煞费苦心”,也承她瞧得起这自己,应当更怜惜她。这也许是他选择孙柔嘉的原因吧。 他想现在想到重逢唐晓芙的可能性,木然无动于衷,真见了面,准也如此。缘故是一年前爱她的自己早死了,爱她,怕苏文纨,给鲍小姐诱惑这许多自己,一个个全死了。有几个死掉的自己埋葬在记忆里,立碑志墓,偶一凭吊,像对唐晓芙的一番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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