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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石碣两分局长充当犯罪团伙“保护伞”被刑拘

 泉源阁 2012-07-03

“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东莞市公安局全警动员,打击欺行霸市行为。近日,东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工作成果,向媒体公开了近期查获的部分案件情况,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石碣镇社保分局、综合执法分局局长均因涉嫌充当犯罪团伙“保护伞”被刑事拘留。这也是东莞“三打”以来侦破公务员做“保护伞”的第一宗案件。
据介绍,今年3月份,石碣公安分局摸查时接到举报,一伙人在石碣镇光明路一带,以驱赶、砸摊、殴打等暴力手段强行收取“摊位费”,怀疑其属于欺行霸市犯罪团伙。经过数月缜密侦查,一个以郑某华为首的欺行霸市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这一团伙自2009年开始冒充执法人员把光明路一带的流动摊贩驱赶至“光明市场”内。冒充执法人员,持伪造的 “石碣公共事业中心”工作证,驾驶挂自制“市政巡逻”牌子的无牌摩托车,对光明路的流动商贩收取每个摊位1000至1500元不等的“管理费”,并对光明路派发宣传单的门诊卫生站收取每间每月人民币1500元。
经查明,2007年,东莞市石碣镇社保分局原局长刘某润找到时任石碣综合执法分局局长梁某忠等3人,提出由石碣综合执法分局的名义租赁下当地某超市门前近2000平方米的空地场地建成“光明市场”,由刘某润本人出资成立“便民公司”经营管理,并给予梁某忠、刘某烘、梁某裕等人40%的干股。之后,刘某润成立便民公司对“光明市场”进行经营,并雇请社会人员郑某华进行管理。2008年年底至2009年期间,刘某润分多次送给梁某忠等3人“干股分红”共计人民币36万元,梁某忠、刘某烘、梁某裕每人分得12万。图为团伙成员伪造的市政巡查车牌。
今年6月,市公安局成功侦破梁某忠充当“保护伞”的欺行霸市犯罪团伙案,抓获郑某华(男,33岁,河南周口市人)等犯罪嫌疑人8名。涉嫌充当保护伞的石碣镇综合执法分局原局长梁某忠(男,41岁,东莞市人)、原副局长刘某烘(男,58岁,东莞市人)、梁某裕(男,40岁,东莞市人),市社保局石碣分局原局长刘某润(男,44岁,东莞市人)等4人被抓获。团伙成员所持的伪造证件。

现场缴获的犯罪工具和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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