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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明确未来养老的责任主体

 指间飞歌 2012-07-10
必须明确未来养老的责任主体
于文军
2012年07月10日08:54   来源:大众日报

漫画/唐春成

   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人士表示,在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的现状下,老年人照料将与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相结合,并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7月8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现在,该是深入考虑养老问题了。自从2001年起,我国进入了老年型社会,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及规模在国际上名列前茅。当下, 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2亿,到2050年,将是现在的三倍;大概用25年的时间,65岁及以上的老人将从7%上升到14%。在不少家庭,两个年轻人供养四个老人到八个老人的“倒金字塔”养老状况,成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养老问题之所以急切,还在于:国内进入老龄化的背景是“未富先老”,老人们手里钱不多;由于当年实行计划生育,出生率下降,人口红利正在消失,年轻人变少了,传统的赡养老人的人力资源正在锐减,对传统的养老模式是严峻的挑战。尤其在农村,农村的年轻人纷纷流动到城里,农村的老龄化程度比城市更严重。

  如何应对挑战?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思路是:将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扶助,说白了,就是为计划生育家庭老龄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意味着,养老的主体可能还是家庭的年轻人,而不是地方政府。这是远远不够的。

  目前,物价居高不下,收入分配改革尚不到位,中低收入者囊中羞涩,也影响到家庭养老。而且前几年,房地产价格暴涨,促使国内消费者疯狂购置房地产,提前透支了将来的资金。据有关数据,一般国家的养老金收入约占到家庭总资产的20%左右,而我国家庭总资产中的养老金收入一般低于5%。

  不难理解,在人们收入水平、消费能力得不到大幅提升的情况下,把养老的主要责任推给家庭,势必使家庭养老成为年轻人难以承受之痛,容易激发社会问题。笔者认为,地方政府应成为未来养老的责任主体,更多承担起养老的责任,增加公共财政支出,健全社保体系,解决最紧迫的养老保障问题。如,积极筹资兴建公益性或经营性的社会养老院;对有助于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行业企业、项目减税、让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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