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桃江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桃江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不含成教生、自考生、短训班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或25~60岁的其他法定监护人)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6000元,百元整数。
(二)贷款期限:不短于5年(60个月),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
(三)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
(四)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三、准备工作
首次贷款的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份)。
2、大一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在校大学生需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贫困证明:由学生本人用文字材料介绍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4、申请表: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www.csls.),注册并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导出贷款申请表2份。
注意:
1、贫困证明和申请表上均需村(居)委会和民政部门签字、盖章。
2、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来资助中心办理贷款业务。
再次贷款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
1、学生证(原件、复印件2份)
2、申请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申请表2份,表上需要盖章、签字。
3、去年贷款合同复印件。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业务。
四、办理流程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c.),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确认,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五、办理时间
为了使贷款工作有序进行,特作如下安排:
日 期 |
乡 镇 名 称 |
备 注 |
8月1日-10日 |
桃花江、高 桥、浮邱山、
修 山、三堂街 |
节假日照休 |
8月11日-20日 |
沾 溪、鸬鹚渡、大栗港、
乍 埠、武 潭 |
8月21日-30日 |
马迹塘、石牛江、牛 田、
松木塘、灰山港 |
联系方式:0737-8812867
地 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桃江县教育局院内)
桃江县学生资助中心
201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