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之懒,你有吗? http://informationtimes.dayoo.com/html/2012-07/13/content_1776862.htm 大洋新闻 时间: 《周公子手记》 大家都知道何为“七年之痒”。但最近有项调查发现,其实情侣间的问题在七个月就开始浮现,被称为“七月之懒”。两者区别在于,七年之痒是总爆发,矛盾积累到开始动摇一段关系;但七月之懒只是火山口冒出的水蒸气,不大起眼,却相当烦人。 七月之懒一般都是细节。刚相识时,情侣总是展现自己最优秀出色的一面,拼命吸引对方的注意。但关系稳定后,这种表演状态就会原形毕露。比如在这项千人调查中,48%的人会开始当着另一半的面放屁,68%的人衣着邋遢起来,58%的人不介意裸体在屋里走来走去。当然,男性放松的比例较女性要大,毕竟文化对女性的仪容要求更高——只有6%的表示永远不会在伴侣面前放肆。 虽然我认为最后的6%活得太过紧张,但关系才开始七个月,还未结婚,就有如此多人从头放松到脚趾尖,也未免太快了。要知道,再稳定的关系都有“婚前恐惧”这一关要过。到时,许多细节会被累加清算,上纲上线。我就曾经见过不少人,从对方的生活细节,进而怀疑对自己的尊重,进而怀疑婚姻的可靠程度。就算最后结得成婚,也要折腾一番,闹几场不大不小的麻烦。 许多著名的细节都是分手导火线,通常涉及屎尿屁,因为这些细节比较恶心,引起的冲突可以相当大。比如马桶,往往是许多家庭的火药桶,斗争包括早上谁先使用,一方刷牙时另一方该不该用,用完冲不冲,弄脏边缘的一方有没有及时清洁,用完要不要合上盖子,等等。再比如放屁,肆无忌惮在另一半旁边放,家里来客时大声放,毫无预警在被窝里放,等等。再比如洗澡,几日洗一次,上床前洗不洗,做爱后洗不洗,几天换一次衣服……这些都很容易被上升到捍卫尊严的高度。 生活细节是否应该为对方改变?应视细节对伴侣的心理影响而定。 如果伴侣不喜欢你的某些细节,但意见不算太大,说明它们没有触动深层的心结,你就不必勉强自己去改。比如有个男人,女友开始时看不惯他抖脚,说“长辈有云:人摇福薄,树摇叶落”,但她本身不大迷信,于是男人照抖不误,后来女友慢慢受他感染,一天心情大好竟也抖起脚来。 但如果某些细节,每次一出现,伴侣就特别反感,多次抗议,这时就要考虑到,细节也许与伴侣某些心结有严重冲突,最好改正,在解开心结之前避免令矛盾升级。比如同样是抖脚,另一位男士就特别憎恨女朋友这样做,每次都骂她,说女孩子不该这样没规矩。后来发现,这位男士相当倒霉,他有位抖脚的母亲,在他13岁时离婚走了;还有位抖脚的前女友,同样抛弃了他。抖脚勾起他对女人的愤怒,特别难以控制。如果女友坚持抖下去,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生活细节大部分是关系开始前就形成的习惯,许多都无伤大雅,无谓事事改变,但偶尔改变也会带来新鲜。比如惯于穿旧衣睡觉,偶尔换件火辣吊带;惯于随随便便,偶尔精心打扮,都会带给伴侣全新感受。细节的改变会为关系带来一定压力——适当的压力,正是爱情保鲜的方式。周公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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