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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难以认识自己

 云中漫步者也 2012-07-17

人难以认识自己  
 
    这倒并不是说勒格朗丹怒斥别人附庸风雅是言不由衷,他无法知道自己也是那种人,至少靠他自己无法办到,因为我们向来只知道别人热衷于什么,至于自己醉心之所在,我们略知的一二也都是从别人那里听说的。七情六欲只通过间接方式,只通过想象影响我们,而想象早已用体面得多的中间动机替换了原始动机。勒格朗丹的势利之心绝不会直接鼓励他去结交某位公爵夫人,而只会让他充满想象,使那位公爵夫人在他眼里显得集优雅品质于一身,他去接近她还自以为是仰慕一般俗人所无法赏识的她的才思和德操之类的动人品质,只有旁人才看清他其实跟一般俗人不相上下,因为旁人了解不到他的想象力所发挥的中介作用,他们只看到勒格朗丹高攀贵族的活动以及与此相应的原始动机。

     这是法国伟大的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的巨著《追忆似水年华》中的一段文字。这段文字就在第一部《在斯万家那边》第一卷《贡布雷》中。这段文字主要是分析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勒格朗丹的性格,当然也不是分析他的全部性格,而是关于他的惹厌的攀富结贵的性格。在这段文字之前,作家与其父亲遇到这个勒格朗丹两次,其行为都很反常,本来很亲热的他,对于他们父子却“视若路人”,原来当时他一心只在贵妇人身上,因此对他们父子就视而不见了。

     后来又听了勒格朗丹的一段自述,主要是吹嘘自己独立独行,从来不在乎权贵的个性,这样作家在分析了勒格朗丹的行为后,做出了这样一段精彩的叙述。这段叙述不但指出了“自己很难认清自己的性格”这样一个事实,更精彩的是分析了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和分析原因时所运用的方式,都让我赞叹不已。

     对于人难以认清自己这个事实,我是早就有所理解的,不要以为那些趋炎附势之徒,是有意选择了这样的行为,不!这绝对不是自己选择的行为,而是一种近乎本能的行为。这样的人就像狗见到主人一样,本能地就要摇头摆尾,他们见到权贵,也会本能地谄媚阿谀的。当他们这样做时,连他们自己也不自觉。如果他们能认识自己,一定会很看不起自己的,因为许多所谓的权贵,本身并没有什么值得令人肃然起敬的品德,特别是当今社会中的权贵,许多都很肮脏,这样的人如果没有权势“武装”自己,谁会尊敬他们呢?因此许多趋炎附势之徒,他们所谄媚的其实是权势,绝不是披着权势外衣的里面的那个人。如果那个人失去了权势的外衣,那么趋炎附势之徒,绝对不会谄媚他,反而还比常人更鄙视他。

     我还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自己看不清自己。我们知道我国历史上奸臣特别多,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愿意做奸臣呢?如果在他做奸臣的时候,有一个足以使他信赖的人(比如上帝或如来佛)告诉他,你这是在做奸臣,我想他一定不会这样做的。问题是没有这样具有绝对权威的人向他指出来。而其他的人,他又不相信,这样,他自然就认识不到自己正在做着历史上的奸臣的行径。他看不清自己,于是他就越来越成就自己的奸臣的事业,最终就成为历史上有名的奸臣。

     后来者看到他们的行径,对他们深恶痛绝,可是由于自己看不清自己,因此新的奸臣在做着他所痛恨的前朝奸臣的行径,却不认为是这样,因此新的奸臣继续制造着。

     其实我们所痛恨的历史上的奸臣,他们既然进入了那个境界,已经有条件在历史上留下一个清名,他们当然不愿意做奸臣,被万世所咒骂,他们就是因为看不清自己,才会那样做的。

     而普鲁斯特在分析勒格朗丹不知不觉中攀富结贵的心里时,已经用到了精神分析学家的学说,这在当时还是最尖端的学说,可是普鲁斯特却能那么自如地运用其学说,仿佛早就成竹于胸,这是很令人佩服的。你看他运用“中间动机”、“原始动机”这些心理学术语,就像使用一个普通词语一样地自如。

     尽管我是一个精神分析学的外行,不能评价普鲁斯特这个表达的对错,但是,对于他所表达的意思,还是很能理解的。只是因为经验不足,无法判断其对错罢了。

     最后,我想就这段文字的整体意思,说一点看法。既然任何人都不能认识自己,因此他就无法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判断,在这种情况下,他即使做着坏事,可是自己却认识不到。如果是一个普通人,那么他做坏事,只会影响自己或少数人。如果是一个大人物,特别是官员,他的坏行径,就不会只影响自己或少数人,而是要影响很多人了。官员越大,其影响力也越大。如果是过去封建皇朝的朝廷的高官,那么往往可以影响一个皇朝的命运,即葬送一个皇朝。明朝晚年,出现魏忠贤这个大奸臣,基本上将明朝葬送了。

     我想说的是,既然人不能认识自己,那么要想坏人不做坏事,或者说要想奸臣自觉不做奸臣,几乎是做不到的。他们就是因为认识不到自己所做的是奸邪的行径,才会毫无心理负担地去做,如果他们能认识自己的行为,那么我相信绝对不会那么热衷的。

     这就告诉我们,不能对个人的觉悟寄予很大的期望,这是靠不住的,即使再聪明的人,也会有智慧的盲点,因此要想官员不犯错误,就要有严格的监督机制。要想朝廷不出现奸臣,同样需要有完备的监督机制。官员的行为只有置于大家的监督之下,他就不会一意孤行了。美国建国也有二百多年了,可曾出现过一个奸臣?而我国在这二百多年来,又出现过多少奸臣呢?是美国人的素质比我们高吗?当然!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绝对不是唯一的理由。相反这反而是比较次要的理由,主要的理由就是美国的监督机制比较好,奸邪行为只要出现了,就会被揭露出来,当事人就要受到处罚。这样一来,还有谁敢于做奸邪的事呢?

     而我们的情况恰恰相反,我们的素质本来就差,这就意味着我们有更多的人容易做奸邪之事,或者说我们对奸邪的认识更加模糊。按理,在这种状况下,就要有更加严密的监督体系,使他们不敢行奸邪的事。可是我们却基本没有监督体系,只有内部设立了监督体系,可是它却形同虚设,因为他们也很容易被收买。外部,什么监督都没有。这样,官员的行为,完全靠自律。而普鲁斯特已经明确地告诉我们,靠自律是靠不住的,做奸邪的事的人,难以认识其行为的奸邪。因此,要想奸臣少一些,要想贪官污吏少一点,最可靠的办法就是让整个社会将官员的行为监督起来。像西方民主国家一样,官员的行为受到严密的监视,那么,无论他认识不认识自己的行为是否奸邪,都不可能继续下去。这样,国家不会受到他的荼毒,而他本人也不会在罪孽中,越陷越深,最后不能自拔,像历史上的那些奸臣一样。所以这是一个双赢的状况。可惜我们到今天还没有将它付诸实施。这是最令人悲哀的。我们何以会变得如此蠢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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