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回公道这件事,和受害人真正所受到的伤害相比,历来都是杯水车薪。 比如一个老人无故被邻居家的大狗咬了,那么邻居就是带着老人去医院打了破伤风针又如何?日后就是带着俩半西瓜来看老人又能如何?大狗的牙印儿还在老人身上,当时的疼和痛楚以及惊吓还长存在老人心里,至于带老人去打破伤风针,那本来就是狗的主人该做的,平白无故的,若不是被你家狗咬到,谁打那劳什子干嘛?当然有人会说,这主人还算不错,有的主人连管都不会管,凭你是谁。所以我们说,讨回公道从来都只能是解痒痒,当然我们还可以打官司,到时候虽然公道讨回来了,你自己所付出的财力、精力、物力又岂是一句“他错了,你对了”可以比拟的? 放到感情里,所谓的讨回公道,也还是同理。最主要,是要让我们尽快从这恶性事件里退出并平复,而不是一直纠缠纠结到底,“秋菊打官司”一般非要讨一个说法。不是不存在说法,而是即便讨回说法,失去的东西也难再回。人生最重要的是止损和将危害降到最低。然后再来说讨回公道的事儿。公道早早晚晚会讨回。所谓人在做,天在看。但我们自己不可以自暴自弃,我们还要好好活着,活着看春花秋月,以及报应不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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