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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医院漠视死者家属跪求 殴打采访记者(图)

 大漠荆棘 2012-07-18


  7月16日,寿光市民拨打大众网热线,称古城街道南孙云子村村民郭盼忠身体不适到寿光市人民医院就诊,却因“CT晚上关机”,延误治疗导致死亡。令人瞠目的是,死者家属为讨说法向院方人员下跪,面对跪在脚下的家属,院方竟然无动于衷,无人将家属扶起。而两名大众网记者在17日前往该院采访时也遭遇野蛮阻拦、抢夺设备,其中一名记者被殴打。对于这起医疗事件和野蛮阻挠采访的行为,院方至今没有任何正面回应。

  CT关机不予检查,家属斥老父因延误治疗而死

  7月17日上午,大众网记者赶到寿光市古城街道南孙云子村,找到死者郭盼忠家,却见大门紧锁。经了解邻居得知,郭盼忠家人在寿光市人民医院讨说法。11时左右,大众网记者赶到寿光市人民医院,见到死者郭盼忠的家属。家属称7月13日晚11点半,郭盼忠感觉身体不适,家人便陪同他到寿光市人民医院急诊室。医生初步检查后称需要做胸部CT,家属缴费后到CT室,却被告知“CT刚关机,除重病患者都得明天才能做”。

  家属称郭盼忠回到急诊室时候已经非常难受,医生便给开了X光片的单子。但X光片并不是很清楚,医生说很难确定病情,只能先住院治疗。患者转呼吸内科治疗,值班医生同样要求做CT,但再次被CT室拒绝,家属称医生便只给患者打一些常规药物。

  家属称,次日凌晨4点左右,郭盼忠病情越发严重。“刚开始时咳血,再到后来躺在地上吐血。这时候值班医生才给我父亲化验血,做一些相关检查。后来看没办法,我要求送到重症监护室,可医生说已经这样,即使送进重症监护室也很难救治了。”郭盼忠的儿子说。

  5点左右,郭盼忠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突如其来的巨变,让家人很难接受这个事实。“昨天下午还哄着孩子在街上玩,去病房时候他还是自己走着去的。住进病房前几个小时只做了一个X光片,还没有确诊的情况下便注射常规药,直到临死才做血常规检查。”家属称院方这种工作方式非常不负责任。

  “医生说CT室11点左右关机,只有重病人才给开,那怎样才算重病人?当时急诊上也说我父亲只有做CT才能确定病情,医院很明显延误治疗。到现在是什么原因死亡的都不知道。”郭盼忠的儿子称。

  家属称出事后找到院方讨个说法,但医院唯一的回应就是“院方无过错”。“我们跟医院协商好几天了,他们想尽办法一拖再拖,就是不承认有过错。昨天上午医院说同意给我们减免医药费,既然你没错为何减免医药费?我们就是想要个公道。”

  大众网记者现场采访,横遭院方殴打并抢夺设备

  17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大众网记者来到寿光市人民医院接待室欲采访跟死者家属协商的领导,但接下来的场景让大众网记者始料不及,心情激动的死者家属当面给医院领导下跪,面对跪在自己脚下的家属,医院方面竟然无人搀扶,几个在座的领导看到大众网记者后起身离开。而就在这时冲进两人,一个个子很高的男子上来就抢夺大众网记者手中的摄像机,态度非常恶劣。

  大众网记者准备离开,但院方十几个人将大众网记者拉至接待室门口,暴力抢夺摄录设备,并扬言“把他们扣住,让领导过来领他们,看他们能有多大本事”。大众网记者两人被十几个人推推搡搡堵在楼梯口,能做的只是每个人紧紧抱住手中的设备。

  最先进门抢夺摄像机的男子气急败坏,在大众网记者头上打了一巴掌,大众网记者刚回头,那个男子将他帽子摘下,在他头上又打一巴掌,然后将帽子狠狠摔到他身上,口中骂骂咧咧。看情形不好,大众网记者想打电话报警,手机却被寿光市人民医院宣传科杨涛夺去。无奈之下,大众网记者被逼到二楼。随后,三个人把大众网记者带到二楼会议室,其他人则在楼下与死者家属拉扯。

  大约十几分钟后,寿光市人民医院宣传科杨涛上楼,将电话还给大众网记者。最后,在胁迫大众网记者接受不再采访后才得以离开。

  对此次医疗事件及殴打记者行为,大众网将继续追踪报道。

  搜狐健康补充阅读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解决:一是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 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二是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三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遇到医患纠纷时应该怎么办?

  遇到医患纠纷时,患者应该怎么办?

  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未能预见的损害后果;或虽是已经有预见的后果而患者认为仍是不应出现的;或因医方误诊或"不作为"导致疾病延误加重损害的等上述情形,均会导致医患纠纷的产生,如损害后果足够严重,患者均可能走上维权之路。那么,患者应怎样才能最高效率地维权呢?

  首先,证据(主要指病历,其它还有相关物证,如药物,血液等)的固定是关键。为了防止医务人员修改病历资料掩饰错误,患方应在第一时间,通过合法手续,依正当程序复印医嘱单,入院记录等,同时与院方一道,共同封存其余不允许复印的资料(主要指病程记录、会诊意见等),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患者死亡,其亲属提出上述要求时,应提供其与患者亲属关系的合法证明,如缺少该合法证明,最好不要冒失地提出要求,因为医院可依法拒绝你的要求而赢得时间。

  其次,在拿到相关病历资料以后应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分析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可能存在诊疗过失且该过失是否就是损害发生的原因,当然,这种分析只能交由相关的专业人员完成。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没有医疗过失行为则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而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予赔偿,因此,正确的评估结论可使维权行动有的放矢,而盲目地挑起纠纷或提起诉讼则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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