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培训 培训提纲 v一、抄报税 v二、认证 v三、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v四、发票作废 v五、红字发票的申请 v六、申报 v七、网上办税服务厅 一、抄报税: 1 抄税、报税是两个步骤。 抄税:纳税人在企业端的开票子系统中将开票信息(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读入到IC卡的过程。 报税:将纳税人IC卡中的数据读入到税务端的服务器的过程 抄报税时限:每月15日之前。 若企业本月因金税卡的故障而进行了金税卡的更换或重发的,次月的抄税时限只到10日。 2 报税的两种方式:上门报税和远程报税。 远程抄报税的对象:已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但辅导期和一机多卡开票系统的纳税人暂不能实行远程抄报。 3 非征期抄报税 一般情况下每个企业每月只需在征期(申报期)的时候进行一次抄报税处理。但对于开票量大的企业则会要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抄报税,这是因为税控IC卡的容量是有限的, 64K的IC卡的发票容量是1320份,当企业当月的开票数量(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达到1320份的时候,系统就会提示需要进行抄报税处理了,否则将无法继续开票。当企业的开票份数未达到限额的时候,不要进行非征期的抄报税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一旦进行了抄报税处理发票,即使是当月的,纳税人也不能在开票系统里将需要作废的发票进行作废操作了,而只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二、认证 1、认证时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2 认证方式:上门认证和网上认证 网上认证:网上认证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扫描仪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互联网报送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进行解密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的一种进项发票认证方式。网上认证在查询的时候要注意进行远程查询,本地查询的数据有可能不完整。 网上认证能够做到全天候24小时认证,纳税人能及时辨别进项发票的真伪,避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用月底的时候到大厅排长队。 认证系统现仅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运输发票和机动车销售发票的认证。 海关完税凭证和铁路运输发票的进项通过ABC3000电子申报系统的四小票采集软件采集后上传。 3、认证通过的发票,数据将无法删除。且必须作为购货方的记帐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购方认证后,销售方又作废了的,先按正常程序处理,待稽查局核实后再做相关处理。 三、发票丢失的处理: 购货方丢失进项发票的,销售方不能进行作废处理重新开票,而要按以下程序处理:(进行作废处理,销售方要登报申明作废、因丢失发票要接受处理、要重复计销项税额) A 种: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网上认证的企业必须携带《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和记账联复印件到大厅认证,不得自行网上认证。 B 种: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C 种: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国税发〔2007〕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四、发票作废 1、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2、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跨月、非征期抄报税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五、红字发票的申请 1、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的情况 A、因销售方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的 自开票之日起180天之内办理,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拒收的情况说明。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B、 因销售方开票有误尚未将发票交付给购货方的 在开票的当月或次月办理,并提供销售方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的情况: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需提供的资料(限于价格折让和商品折让) A、企业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原因及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 B、销售方折让证明或双方折让协议 C、购进货物发票抵扣联原件、复印件、发票网上认证明细表复印件 D、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销货退回需提供的资料 A、企业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原因及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 B、销售方收回货物证明或双方退货协议 C、购货方退货时货物运输发票复印件或销售方收回货物入库单复印件 D、购进货物发票抵扣联原件、复印件、发票网上认证明细表复印件 E、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购买方因销售折让或销货退回办理了红字发票申请单的,必须在办理了红字发票申请单的次月申报期内依据红字发票申请单的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收到销方开具的红字发票不需要再进行认证。 六、申报 1、2003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中25-30栏逻辑关系的监控 在主表25栏(期初未缴税额)数据是系统自动带出,“表示该企业上月实际已缴税额-----上期24栏发生额(应纳税额合计)”企业在进行电子申报时应将25栏数据填写到主表的第30栏,主表的第25.27.30栏三栏数据必须相等。(在本期无预缴税款和缴纳欠税的前提下)。27栏—本期已缴税额;30栏—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 2、多缴税款抵正税的流程;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因发票增量,当月预缴税款,在次月申报的时候,应在申报表的28栏“分期预缴税款”中填列,系统将自动递减本期的应缴税金,如应缴税金小于分期预缴税款的,就是多缴税款,以负数形式体现在下个月申报表的25栏。多缴税款可以在以后的月份申请抵缴当期税款,但必须要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抵缴手续。 企业申请多缴税款抵正税时,应先进行抄报税及电子申报成后,并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由税管员及管理科长签字审核,再在大厅21号异常申报窗口,做抵缴操作。 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前期认证的进项税金如何申报抵扣? 正式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实行“当月认证当月抵扣”政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行“当月认证、次月凭交叉稽核比对结果抵扣”政策。 纳税人要将稽核结果中注明的进项税金,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23栏中即可。 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进项税未进行稽核比对之前,应如何填写申报表? 根据填表要求,纳税人应将当月全部认证的进项发票,包括份数、金额、税额,分别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24、25、35三栏中。等到次月征期,大厅将所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稽核比对信息下载,同时上传到区局FTP上,纳税人直接去综合服务窗口进行报税、比对处理,比对无误直接清卡。 如果因为填表错误、或者纳税人错误的申报抵扣进项税金,前台 会体现比对不符,这种情况会导致纳税人清卡不成功,则需要纳税人填报“前台数据维护通知单”,要将错误的内容以及需要更正的内容填写在“前台数据维护通知单”中,税管员审核签字。同时需要纳税人出具一份正确的申报表并告知到大厅异常申报窗口受理。 七、网上办税服务厅 v网上办税服务厅可以进行税务登记、发票验旧等各类文书的填写提交,查询审批结果,进行电子申报、远程报税、专用发票运费发票认证、各种表证单书下载等,为纳税人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办税平台。 1、如何办理网上办税大厅开户手续? 答:请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大厅领取或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主页,在“纳税人登录”栏处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网上办税注册申请表》,然后携带《网上办税注册申请表》(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人(负责人)和办税员身份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网上办税业务开通手续。 2、为什么办理了网上办税大厅注册,却不能马上登录网上办税大厅? 答:这是由于你单位是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办理网上办税大厅注册后,需要24小时后才能登录网上办税大厅。其他纳税人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3、忘记了网上办税大厅的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如果你已经在网上办税大厅中通过“修改个人资料”填写了完整的资料,就可以通过网上办税大厅首页“纳税人登录”处的“忘记密码”功能找回自己的密码,密码将以E-mail的方式发送到你单位填写的邮箱中。 如果未填写完整的资料,你需要在网上办税大厅首页“纳税人登录”处下面下载并填写《湖南国税网上办税事项变更申请表》,然后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4、如何在网上办税大厅获得帮助或指导? 答:请进入网上办税大厅的主页,点击左边飘页上的“操作手册”,就可以按需要分功能模块选择下载相关操作手册;点击左边飘页上的“咨询服务电话”,就可以查看相关服务咨询电话;点击右边飘页上的“常见问题”,就可以查看网上办税大厅常见问题的解答。 5、使用网上办税厅中哪些功能需要安装“网上办税服务厅控件”? 答:在使用网上办税大厅的一些模块时需要先从“涉税软件下载”中下载并安装“网上办税服务厅控件”,包括:“电子申报”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网上认证”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和“货运发票认证”、“远程抄报”中的“防伪税控抄报税”和“税控收款机抄报税 ”。 6、v怎样安装“网上办税服务厅控件”? v答:“网上办税服务厅控件”安装顺序如下: v1、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 v2、打开“涉税软件下载”页面 v3、点击下载“网上办税服务厅控件”,保存到本地后再进行安装(一直按下一步即可安装成功) v4、重新运行IE浏览器 v5、再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即可正常使用“网上电子申报、网上认证、远程抄报”等功能。 7、 v安装“网上办税服务厅控件”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v1、请不要使用“超级旋风 ”下载该控件。请用鼠标右击,选择“目标另存为”进行下载。 v2、如果纳税人电脑安装有雅虎助手,请进入“控制面板”-〉“添加/删除程序”卸载该软件。 v3、在安装完控件后,请将所有的IE浏览器全部关闭,重新打开再使用。 v4、在进行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电子申报、网上认证、远程抄报”功能操作时,某些杀毒软件弹出的提示信息,请点击“总是允许”。 v5、安装顺序:必须先安装ABC3000电子申报缴税软件,再安装网上办税服务厅控件。如果用户重新安装了ABC3000电子申报缴税软件,请重新安装控件。 v(备注:该控件安装内包含了所有网上办税服务厅所需要的控件,一次安装后即可全部使用) 8、v我在网上办税大厅填写了《发票交旧验旧申请表》,为什么国税征管系统里面无法查到这张表? v答:这是由于你填写的申请表只是进行了“保存”操作,并没有进行“提交”操作。你需要先“提交”申请表,主管国税机关才能看到相关表单(申请表的状态应为“已提交”)。 9、v为什么在网上认证货运发票后不能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 v答:这是由于网上货运发票认证的“认证结果通知书”是PDF格式,如果无法查看到“认证结果通知书”,请先安装阅读PDF文件的工具(可以自行在网上下载,也可以从“涉税软件下载”中下载“PDF阅读器”)。 10、v我在网上办税厅“提交”一份申请表后,发现其中有些内容填写错误,应如何处理? v答:这时候该申请表已经传送至税务机关,你不能再修改了,你可以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请税务机关相关人员“退回”该申请表,然后再修改后“提交”,或者直接再填写一份新的申请表,在到主管税务机关具体办理此事项时向税务机关办理人员说明情况即可。 11、v为什么我在网上办税厅中进行相关申请时,不能进行“填新表”操作? v答:这是由于你已经填写了一份同类型的申请表,并且只是“保存”了但是没有“提交”,这时候你可以先“删除”这一份申请表后再点击“填新表”,或者直接点击这一份状态为“已保存”的申请表的“登记编号”打开申请表,然后直接修改此申请表后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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